根据国家招生和河南省教育厅规定,本校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招生。 一、招生对象 1.普通高中毕业生; 2.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 3.肄业生,须参加高考并达到相应要求; 4.工农兵等实行预定计划的特殊招生对象。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考生须按照我校要求填报志愿,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关费用; 3.考生须提交完整的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和最后一学期成绩单,并经我校指定部门的审核合格。 三、录取 1.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文化素质评价等综合素质进行综合排名后择优录取; 2.录取结果将在指定时间公布,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3.录取结果不可上诉。 四、其他规定 1.考生对填报志愿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填报虚假信息或者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录取后考生须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并参加我校指定的大学入学教育。 3.对于其他未尽事宜,我校有权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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