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还款承诺书

还款承诺书

来源:筏尚旅游网
还款承诺书

债权人: 身份证号: 借款人: 身份证号: 担保人: 身份证号:

借款人潘建立向王水明分别于2013年2月9日借款25万元和2013年4月28日借款20万元,总计45万元,借款期限均为2个月,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潘建立、担保人高华方和债权人王水明三方在2014年2月15日达成延期归还协议各一份。现因借款人潘建立躲债失联,担保人也因经营资金周转困难一时无法履行保证义务,经担保人与债权人友好协商,并经债权人同意,担保人请求债权人将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转为一般保证责任,并承诺债权人向借款人主张还款义务并穷尽法律程序后债权仍无法实现情况下,担保人在债权人向申请执行之日起3个月内,借款人仍无法履行全部法律判决的义务时,由担保人无条件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判决义务。

担保人高华方愿为借款人的上述两笔借款继续担保,并且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债权人向申请执行之日起3个月后)起两年。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