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石化院组﹝2012﹞ 10 号
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等
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党委(党总支):
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党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原则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2、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
(1)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村党组织; (2)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组织。 二、档案材料转移原则
1、正式党员的党员档案材料,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转交给学生处装入党员的学籍档案一起,并由学生处邮寄到毕业生的工作单位或县级以上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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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备党员的档案材料,可以由党员个人自带,在毕业生党员去新的党支部报到时,将预备党员材料交到所在新的党支部。
3、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的档案材料,由学生本人自带,并及时交到新的党组织。
三、领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党档案材料要求
1、正式党员凭学生证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毕业生离校前,到所在二级院(系)党委(党总支)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则上不允许代领,带领的要有委托书。领取介绍信后,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抬头”写明的党组织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预备党员凭学生证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毕业生离校前,到所在二级院(系)党委(党总支)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档案材料,原则上不允许代领,带领的要有委托书。领取介绍信和档案材料后,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抬头”写明的党组织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档案材料交给所在新的党支部,到期转正,应及时向所在新的党支部提出。在办理好转正手续后,应将党员材料放在你个人档案一起。
3、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在毕业生离校前,到所在二级院(系)党委(党总支)领取申请入党材料,原则上不允许代领,带领的要有委托书。领取申请入党材料后,交给所在新的党组织,新的党组织对你继续进行考察、培养。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档案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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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如遇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介绍信(在有效期内)遗失,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丢失的原因,经所在二级院(系)党委(党总支)签署意见,加盖党委(党总支)印章后,到党委组织部办理补开手续;因个人原因造成介绍信丢失、长期把介绍信放在手里,不落实组织关系者,学校不再为其重新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党员个人负责;其他原因,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对方党组织拒绝接收党组织关系,不能转移介绍信,需要更改的,必须在有效期内,持原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更改手续。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院(系)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并召开专门的工作会议布置该项工作。
2、填写《毕业生党员信息表》。各二级院(系)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组织毕业生党员,按要求认真填写《毕业生党员信息表》(表格在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各毕业党员应按照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原则,认真落实自己所要去新的党组织,确保信息表中的内容正确。
3、认真核对《毕业生党员信息表》。《毕业生党员信息表》的内容非常重要,根据表中的内容填写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各二级院(系)党委(党总支)要指定专人认真核对《毕业生党员信息表》,在核对确定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毕业生党员信息表》发到党委组织(邮箱:laode851@163.com)。
4、写好预备党员考察意见。各二级院(系)党委(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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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安排党支部或入党介绍人写好预备党员考察意见。
5、写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意见。各二级院(系)党委(党总支)要安排党支部或入党培养联系人写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意见。
6、档案的整理。各二级院(系)党委(党总支)要组织力量整理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档案,装入档案袋,贴好封条,加盖二级院(系)党委(党总支)印章密封。(档案袋和封条到党委组织部领取)。
7、介绍信和档案材料的发放。各二级院(系)党委(党总支)应做好发放介绍信、预备党员档案、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申请人档案签领表,领取上述材料原则上应由本人亲自领取,不能带领,如果由别人带领要有委托书。介绍信和档案发放后,签领表和委托书应由专人负责妥善永久保管,不得丢失。
8、各二级院(系)党委(党总支)派专人,在附表安排的时间内,到党委组织部领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9、毕业生党员党费交至2012年6月。
10、经学校批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可以保留学校,也可以转走,但保留学校的时间不能超过两年;没有被学校批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能保留学校。
11、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暂时留在学校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应在填写《毕业生党员信息表》中说明,并填写《毕业生党员挂靠组织关系情况登记表》(在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一式三份(挂靠党支部、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党委组织部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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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经所在二级院(系)党委(党总支)批准后,送交组织部备案。在毕业生离校前,将《毕业生党员挂靠组织关系情况登记表》及预备党员的档案材料,送交党委组织部。
12、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管理按《关于做好我校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教育和党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五、《毕业生党员信息表》的填写说明
1、序号:按附表的起始号码开始编写,如:化工学院,A001,A002……;化学学院,B001,B002……等。
2、院(系)名称:按附表“简称”填写。
3、身份证号码:按18位身份证号码填写。输入身份证号码时,应将该栏设置成文本格式。
4、党员身份:填“正式”或“预备”(6月份能按期转正的应填“正式”)。
5、去向(介绍信抬头)和具体去向:转到本省的组织关系,去向(介绍信抬头)应写县级及以上的组织部门。如:“中共XX市(县)委组织部”或“中共XX市XX区委组织部”;具体去向应写“镇、街道、村的党组织名称”;转到外省的组织关系,去向(介绍信抬头)应写“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具体去向应写转到外省的党组织名称。
6、考取研究生的党员:考取广东省内研究生的党员,去向(介绍信抬头)写“XX大学(学院)党委组织部”,具体去向写“二级院(系)或研究生部等”;考取外省研究生的党员,去向(介绍信抬头)写“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具体去向写“XX大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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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或“XX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等。 六、各二级院(系)名称代码和上传、领取介绍信时间 上传《毕业生序院(系) 代起始 党员信息表》号 名称 码 序号 时间 1 化工学院 2 化学学院 3 机电学院 4 电信学院 5 文法学院 6 外语学院 7 理学院 8 经管学院 9 建工学院 10 体育学系 11 艺术系 A B C D E F G H K M N A001 B001 C001 D001 E001 F001 G001 H001 K001 M001 N001 6月1-2日 6月1-2日 6月1-2日 6月3-4日 6月3-4日 6月3-4日 6月5-6日 6月5-6日 6月5-6日 6月7-8日 6月7-8日 领取介绍信 时间 6月14日 6月14日 6月15日 6月15日 6月16日 6月16日 6月17日 6月17日 6月18日 6月18日 6月18日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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