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通医疗集团管理制度 ————————————— ★ ——————————————
员工出勤及休假管理规定
NTOP.0102.006.2-2006
2006年03月30日发布
纳通医疗集团人力资源部
1.目的
加强工作时间、出勤、请假、休息等纪律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并通过贯彻实施,保障
企业良好的工作秩序。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 3.管理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规定的编制、修改,并监督各部门按规定执行。
3.2各公司、各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宣贯和执行,并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相关审核工作。 4.管理内容
4.1工作时间管理:
4.1.1工作制:各级员工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
4.1.2工作日:一般情况下员工每周工作五天,从周一到周五为正常工作日。 说明:医疗系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1.3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为8:00―17:00,午餐就餐时间为中午1小时。 说明:
①健康世界、纳通数码、IT事业部等公司(部门)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为9:00—18:00。 ②医疗系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1.4公休日:每周六、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4.1.5节假日:下列节日为法定节假日: 元旦(每年1月1日,一天);
春节(每年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共三天); 国际劳动节(每年5月1日、2日、3日,共三天); 国庆节(每年10月1日、2日、3日,共三天); 4.2员工出勤管理
4.2.1员工必须使用指定的打卡设施并在指定的场地进行打卡。
4.2.2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按时打卡,上班无故不打卡视同迟到30分钟以上,下班不打卡视同早退。
4.2.3 打卡必须由员工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打卡。代打卡的双方责任者,当天均按旷工处理。 4.2.4员工工作时间因公外出必须登记公出单,公出单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不登记公出单者视同事假,计入缺勤。
4.2.5 员工忘记带卡,必须在当天8:00之前通过自己的工作邮箱或OA系统通知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同时在本部门登记公出单,否则当天按事假处理。 4.3员工请假管理
4.3.1请假审批权限,见下表:
具体事项 产假、婚假、丧假、经理级员工 带薪休假 经理级员工病事假 一般员工病事假 一般员工 连续3天及以内 连续3天以上 连续3天及以内 连续3天以上 人力资源经理 审核 批准 审核 审核 批准 审核 总经理 审核 审核 审核 批准 人力资源总监 批准 批准 复审 赵总 批准 4.3.2书面要求:员工请假,均应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按规定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并据此记录考勤,没有请假审批表的一律记入旷工。
4.3.3员工病假管理
a、提前请假:员工请病假(除急诊和病情严重等情况外),需提前到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否
则其休假时间以旷工论处。
b、休明:员工因病需要休息三天及以上的,除持《员工请假审批表》外,还必须附有
医院提出的诊断书和休假建议,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休假。
c、急诊请假:急诊患者或其它紧急情况下如来不及提前请假,应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
他人通知所在部门,并在三天内凭原始证明材料办理补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d、工作时间请假:员工在工作时间外出看病,需办理请假手续,经直接主管同意,事后交
来医院原始证明材料,外出看病时间作为病假处理,未经同意外出看病者,视情况以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e、异地请假:员工因公出差、请事假或公假在外地患病,不能按时返回者,应及时与所在
部门和人力资源经理联系,返回时应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方可办理补假手续。
f、住院请假:员工因病住院,出院后应向人力资源部送交住院证明,并经相关领导签字批
准,否则以旷工论处。出院后需继续休息,请假手续按上述规定办理。
4.3.4员工事假管理
a、一般情况: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的,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请事假。申请人必须
提前审批,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b、特殊情况:没办理请假手续,事后补假者,一律不承认。如有紧急情况,必须先电话向
直接主管和人力资源经理请假,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C、员工全年累计事假天数不得超过20天,超过的天数公司不再批准。 4.3.5员工婚丧假管理
a、婚假天数:员工结婚给假三天,但男员工25岁,女员工23岁以上的初婚者,夫妇双方
均可增加婚假7天(共10天)。
b、丧假天数:
①员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含养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丧亡者给假三天。 ②岳父岳母、公公婆婆、父母早亡而被供养的祖父祖母丧亡须由本人处理丧事者,给假三天。 ③员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给假一天。
④丧亡地点与工作地点不在一处的,按照实际情况給予路程假。
c、请假要求:符合享受婚丧假条件的员工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直接主管和人力资源经
理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不予承认。
4.3.6 员工带薪休假管理 a、基本休假天数:3天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之后,即可按如下标准享受带薪休假:
①每年3月31日(含)之前入职满一年的,当年度享受带薪休假天数为3天; ②每年6月30日(含)之前入职满一年的,当年度享受带薪休假天数为2天; ③每年9月30日(含)之前入职满一年的,当年度享受带薪休假天数为1天; ④每年9月30日之后入职满一年的,当年度不享受带薪休假。 b、浮动休假天数:
①员工自入职第二年度起,每连续工作满一年,可增加1天的带薪休假。 ②带薪休假天数(含基本休假天数和浮动休假天数)累计最高不超过8天。 ③带薪休假天数和休假有效期均按自然年度(即从1月1日至12月31日)测算。 c、带薪休假与国家规定公假(包括产假、婚假、丧假等)不能重复享受,只能按“就高不
就低”的原则执行。
d、各公司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单独确定是否执行带薪休假规定。 4.3.7员工其他假管理
a、产假天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b、女员工产前正常检查而休假者,一律按公假处理,但每月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一次,每次
请假不得超过半天(4小时)。
c、凡没有采取计划生育措施的女员工因流产休假者,一律按病假处理。
d、女员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医生证明需保胎休息的,一律按病假处理。 4.3.8员工旷工管理
a、旷工界定:员工无故不到公司上班或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均视为旷工。
b、旷工处理: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到5天者,作除名处理,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不承担补偿金。 4.3.9其他规定
a、员工请假经领导批准后,必须进行工作交接,确保休假期间工作不受影响。 b、凡请假到期后,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c、所有休假天数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d、员工必须提供休假期间可靠的联系方式,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取得联系。 4.4休假、缺勤期间待遇 4.4.1迟到扣款计算
a、每月迟到两次以内(仅限于迟到30分钟及以内的)不扣款,两次以上按以下公式扣款: (工资标准+补贴标准)÷当月正常工作天数×两次以上的迟到次数×0.5
b、迟到半小时以上、四小时以下扣除半天工资和补贴。迟到4小时及以上按照旷工论处。 4.4.2早退扣款计算:按照旷工论处,见本规定第4.4.5条
4.4.3病假扣款计算:每休一天病假扣除半天工资和补贴,计算公式如下: (工资标准+补贴标准)÷当月正常工作天数×病假天数×0.5 4.4.4事假扣款计算:事假期间无任何工资和补贴,计算公式如下: (工资标准+补贴标准)÷当月正常工作天数×事假天数
4.4.5旷工扣款计算:每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资和补贴,计算公式如下: (工资标准+补贴标准)÷当月正常工作天数×旷工天数×2 4.4.6公假工资计算
公假期间不发补贴津贴,只发基本工资。其中户口在北京地区的女性员工产假期间待遇按照
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4.4.7带薪休假工资计算:休假期间不发补贴津贴,只发基本工资。 4.4.8公假及带薪休假期间其它待遇
a、员工带薪休假原则上每年必须休假一次,休假只在当年有效,当年如果不休,不能在次
年累计。
b、员工平日的病事假等经书面申请同意后,可以抵消公假及带薪休假天数,抵消后不再记
入缺勤。
c、探亲往返路费报销
①乘坐火车者:
▲连续乘坐火车达六小时以上的员工:按照硬卧标准报销。 ▲其它员工:一律按照硬座标准报销。 ②乘坐长途公共汽车者: 凭票据按照实际支出报销。 ③乘坐轮船者:
▲连续乘坐轮船达六小时以上的员工:按照比统仓高两级仓位标准报销。 ▲其它员工:一律按照比统仓高一级仓位标准报销。 ④乘坐飞机者:参照上述标准报销,多支部分由员工自理。
⑤休假往返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
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员工自理,不予报销。
⑥探亲说明:以下两种情况的探亲按以上待遇执行
▲和父母分居两地的未婚员工,入职满一年后每年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 ▲和配偶分居两地的已婚员工,入职满一年后每年探望配偶的往返路费。
5.附则
本规定自2006年04月01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编制并负责解释。 6.附件
附件一:员工请假审批表 附件二:带薪休假天数计算表
------------------------------------------- 附加说明:
本规定提出部门:人力资源部 本规定归口部门:人力资源部 本规定修订人:李宁
本规定审核人:邵泽营、张欣、汪建国、魏积慧 本规定复审人:于莉 本规定批准人:赵毅武
本文件使用范围: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
员工请假审批表
(请假10天以上) 部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省 市 区/县 路/乡 号/村 家庭住址 小区 号楼 单元 户 请假类别 婚假(正常婚假、晚婚) □ 产假(正常假、产后假)□ 丧假□ 事假□ 病假□ 其他假(请注明)□ 请假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休假期间 省 市 区/县 路/乡 号/村 去向 小区 号楼 单元 户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往返路途 时间 请假 原因及说明 部门经理意见 公司总经理意见 人力资源部意见 签字: 时间: 签字: 时间: 签字: 时间: 签字: 时间: 签字: 时间: 总裁意见 员工请假审批表
(请假10天及以下) 请 假 人 部门 请假时间 自 至 共 天 事 由 部门意见 人力资源部意见
员工请假审批表
(请假10天及以下) 请 假 人 部门 请假时间 自 至 共 天 事 由 部门意见 人力资源部意见
带薪休假天数计算表
入职时间 年份 1月1日至 3月31日 N N+1 N+2 N+3 N+4 N+5 N+6 0天 3天 4月1日至 6月30日 0天 2天 4天 5天 6天 7天 8天 7月1日至 9月30日 0天 1天 10月1日至 12月31日 0天 0天 N+7 N+X 说明: 8天 8天(X≥8) 1.N表示入职年份,N+1表示入职第二年,N+2表示入职第三年,依此类推。 2.对于入职两年以上的员工,带薪休假天数简便计算公式如下:
带薪休假天数=当前年份-入职年份+2 注:带薪休假天数最多为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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