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庆欣刘明松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430072)
内容提要:本文选取江汉平原作为研究区域,对民国时期江汉平原的人地关系与粮食产量、粮食市场价格波动以及社会风险与社会保障制度进行考察。民国时期农户面临着大量来自自然的、市场的和社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农户形成了一种风险规避基础上的基本需求最大化行为取向,并形成了独特的农业生产行为和非农行为特征。
关键词:江汉平原人地关系价格波动农户行为
一、人地关系与粮食产量
有学者认为,在20世纪30年代,全中国人均耕地不到15公顷(3亩),而在这以前长达几个世纪中,人口增长速度已经超过了耕地增加速度。张培刚认为如果以5口之家计算,民国时期中国农户户均耕地面积约为15亩上下,这远远低于同时期一些西欧国家的家庭农场面积。他认为 我国农场
经营不仅属于小农经营,且大多属于!过小农经营∀或碎地经营#∃。明末清初大量流民进入江汉平原地区,修建垸田,人口的机械性流入和垸田经济导致的粮食产出增加带来了人口的大量增长,进而加剧了人地关系的紧张。
表1
县江陵荆门钟祥京山天门潜江公安松滋沔阳汉川汉阳嘉鱼蒲圻监利石首合计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江汉平原15县人口耕地情况表
人口总数5133443083397492492163218093914911481354522105681
497963417926644662325101236293023313383186433402
耕地面积(亩)000415290668346800630100028865005058182259223501735721112
000160000000000000000000665000871800053300000849
人均耕地(亩)
389410418491313320291311357128103552166204166306
资料来源:湖北省田粮处统调统类,一、四、五、六、七区专署实物报数表之一(民国三十六至三十七年)。湖北省档案馆,全宗号:LS2417891,第2%6页;数据说明:1、人口数字来源于民国36年10月出版的湖北省政府民政厅编之 湖北人口35年冬季户口总复查实施纪要#。2、本表所列各县田亩总数系抗战以前根据各县所报填列。
∃
J.R.麦克法夸尔、费正清编:∋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65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51页。张培刚、廖丹清:∋二十世纪中国粮食经济(,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76页。
&135&中国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3期
对统计数据的分析可以进一步说明民国时表2民国十九至二十三年(1930%1934年)江汉平原期江汉平原人口与耕地情况。表1中的耕地面各县平均夏收和秋收成数积来源于抗战前各县上报的耕地数据,人口数据来自于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政府的人口调查数据。数据显示,江汉平原各县人均耕地从103~552亩之间不等,最低为汉阳县,最高为嘉鱼县,总体平均每人306亩。如果以5口之家来计算,则户均耕地约为15亩。
帕金斯对湖北1931%1937年之间水稻平
年份(民国)1920212223
江汉平原22县
平均夏收成数
054052061059052
平均秋收成数
061035066066041
资料来源:民国粮食调查数据;数据说明:收成成数用小数表示,如
均单产的估计值为304斤/亩。统计数据表01表示收成为1成。明,1949年,湖北全省水稻亩产为314斤/亩∃。表3民国二十三年江汉平原各县稻谷、大米和综合帕金斯和官方数据,可以初步推断湖北水稻亩产略超过300斤。同期,小麦亩产按照08石计算,则单产约为120斤/亩。
结合农户耕地拥有量和粮食单产水平,可以计算出一个农户一年的粮食产出和人均粮食拥有量。按照平均每个农户耕种15亩土地,其中75亩水田,75亩旱地,水田按亩产300斤粮食计算,旱地按亩产120斤粮食计算,则一个农户平均一年的粮食产量为3150斤,按每户5口人计算,暂不考虑要交纳的租税,则每个人可以获得的粮食为630斤,也就是315公斤,低于温饱水平的粮食要求。考虑到农户耕地复种的情况,则农户有可能达到温饱水平的粮食要求。
小麦全年批发价格最高价和最低价之比县名安陆当阳鄂城公安黄梅嘉鱼监利江陵荆门京山蒲圻潜江石首松滋天门武昌孝感应城枝江钟祥沔阳浠水
稻谷184195192156%303155%172191%132215152%178203142%219188%
大米181%%162168%%140%182311%191%258%164143152%%210
小麦185186166%173268115117%213177205210181136136210183268167165172
二、粮食产量及价格波动
民国时期,中国的农户主要生产供他们自己需要的食物,但谷物、商品作物、地方特产,以及家庭手工艺品(约占农产品的30%)则经常拿到集市上出售。珀金斯曾估计,在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中国农产品的20%%30%在当地出售,另外10%运到城市地区,3%出口∗。不管农户市场参与程度如何,农户行为必然要受到市场价格的影响,市场状况的研究是很有必要的。
从表2可以看出,从民国十九至二十三年(1630%1934年)的5年中,湖北54县平均夏收成数和平均秋收成数总是徘徊在5成到6成左
∃)
)
资料来源:民国粮食调查数据。数据说明:这里对每月最高批发价和最低批发价进行了平均,12个月份中选取最高平均价和最低平均价,用最高平均价比上最低平均价得出一个比值,以此来衡量一年中价格波动幅度。
德&希&帕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369页。湖北农牧业志编撰委员会:∋湖北农牧业志(,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版。
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交易和社会结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44页。
∗德&希&帕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4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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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江汉平原农户经济行为研究
右,平均夏收成数没有一年超过6成,而平均秋收成数没有一年超过7成。其中民国二十年(1931年)的秋收成为各年最低,平均成数只有35成。
下面对粮食价格波动的考察分两部分进行,首先考虑一年之内的价格波动,然后考察年际之间的价格波动。
通过上述对江汉平原各县的几种主要粮食产品市场价格的描述可以看出,即使是在一年之中,市场价格变化的幅度也是很大的,稻谷市场价格全年变化幅度在32%203%之间,大部分县的变化幅度都在100%以上,而大米价格变化幅度在40%211%之间,大部分县的变化幅度在55%85%之间,小麦价格变化幅度在15%168%之间,但大部分县都在85%以下。粮食市场价格变化也体现在各年之间的差异。
图1民国十九至二十五年(1930%1936年)天门县稻谷和大米平均价格变化图
资料来源:湖北省天门市地方志编篡委员会:∋天门县志(,湖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31%432页。数据说明:此处稻谷为中等质量稻谷的收购价格,大米为元熟米的零售价格。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推知,民国时期江汉平原各县粮食市场价格是非常不稳定的,粮食价格的大幅度波动不仅发生在一年之内各个月份之间,而且发生在不同年份之间。民国时期江汉平原粮食市场价格波动的原因有如下几个:
1自然灾害的影响。自然灾害的影响同样也体现在市场供需状况上,而且主要体现在年度之间的价格差异上。虽然当时政府曾经全力建设仓储系统,但由于资金有限,而且军阀混战以及日军入侵破坏了已经建立的有限的仓储系统,政府通过仓储系统来调节市场上粮食供给的能力非常有限,所以,粮食市场价格取决于当年或上年收成。在江汉平原地区,由于大量自然灾害特别是水灾影响,各年之间粮食生产量变动很大,从而各年之间粮食市场价格也发生很大幅度波动。2市场供需变化的影响。民国时期,各地物价均为自由议价。农民在收获之后一般马上出售,由于市场粮食储存设施极为缺乏,所以市场粮食价格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取决于上市产量∃,从而粮食市场季节性差价非常明显,一般是粮食收获季节价格低,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或粮食收购完成之后,市场价格便会变得高昂。3货币政策的影响。在国民党统治后期,由于当局大量发行货币造成通货膨胀,价格一日多变,从而使粮食市场价格变得极不稳定。
三、社会风险与社会保障制度
民国时期江汉平原社会动荡不安。社会动荡来自于内战、日本的入侵以及贫苦农民反抗剥削的暴动等等。∋公安县志(中记载了该县民国期间所发生的战斗或冲突),从中可以看出,在近24年当
中,公安县发生了11次大的冲突或战斗,接近两年一次。江汉平原其他县民国时期的情况基本如此,
∃)
孙绍聘:∋中国救灾制度研究(,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90页。
张培刚、廖丹清:∋二十世纪中国粮食经济(,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54页。公安县志编篡委员会:∋公安县志(,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0年版,第443%4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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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天门县被日军侵占将近7年(1938年11月%1945年8月),中国共产党军队和国民党军队发生的战斗更多。这些都不可避免会对农户生产生活产生严重的影响。由于日军侵华战争和国共战争,国民党军队需要大力补充兵源。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国民党政府颁布∋兵役法(,规定适龄壮丁为18%45周岁,以家庭为单位,实行 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独子不役#的征兵制度。抗日战争时期,政府增加征兵额,扩大征集面,变 三丁抽一#为 两丁抽一#。1946年后,公安政府将全县16%50岁男子都列入壮丁范畴,抽丁变为抓丁∃。除国民党征兵制度外,日军侵华所造成的社会动荡更大。日本占领天门县期间,日伪军大量杀害无辜老百姓1077人,烧毁大量房屋,抢劫粮食、耕牛和毁坏农具。男人被拉走修筑工事,女人遭受凌辱。为了免遭凌辱,有的少女挽发髻,脸抹锅灰,日居地洞,夜宿荒郊)。
民国时期,社会保障制度非常有限,政府对于灾民采取的措施主要以赈济抚恤、减免赋税和平粜借贷为主,而救灾多数以民间自救为主。在政府救灾措施中,平粜借贷关系到灾民食物来源,从而显得异常重要,而这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粮食储备上,而粮食储备则主要在于仓库建设和储粮制度的建立。通过建立完善的仓储系统和储粮制度,能将丰年的粮食储备起来,而当灾年来临之时,用以赈灾或平粜或借贷给无粮农户以降低粮食市场价格,从而缓解社会矛盾。1931年,经国民党政府努力,各省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储粮制度,当时有国立储备仓、省立储备仓、县仓和乡仓。1932年,江苏、湖北等12省市储备粮食达3911万石∗。在日军侵华期间,江汉平原被占领区所建立的原有仓储系统基本上全部毁坏殆尽,从而丧失仓储的基本功能。在民国期间,绝大部分年份粮食仓储系统发挥作用非常有限,政府也没有能力对灾后粮食市场的价格进行控制,所采取措施只有减免赋税和从别的地区或省份调拨物质赈灾。
四、民国时期江汉平原农户的农业生产行为与非农行为
从前三部分的分析,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到民国时期江汉平原农户所处的环境。农户面临着大量的来自自然的、市场的和社会的风险或不确定性,它们分别表现为各年粮食收成的波动、粮食市场价格的波动以及社会中存在的大量武装冲突。由于经常遭受大范围的自然灾害特别是水灾的影响,各县粮食过剩和短缺基本上都是同步的,各县之间粮食贸易并不能缓解这种灾害造成的影响,传统仓储系统的缺失使自然灾害的影响被放大。强势中央政权缺失条件下导致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抗灾救灾体系的匮乏;仓储系统的损坏导致粮食市场价格变化无常;缺乏强有力的军队和政权,是造成社会动荡和国外军事势力入侵的深层原因。农户的行为和上述宏观背景紧密联系在一起。下面从农户农业生产行为和非农行为两方面分析民国时期江汉平原的农户行为。
(一)农业生产行为:粮食和棉花的种植
粮食作物种植在民国时期的江汉平原是最为主要的种植活动。由于缺乏微观调查数据和民国时期的统计数据,这里利用1949年的官方统计数据进行替代。表4显示了1949年地处江汉平原原荆州地区几个县的粮棉油作物的种植面积情况。从中可以看出,原荆州地区粮食种植面积占总种植面积的756%9231%,平均为83%左右,其次是棉花,占总种植面积的21%2104%,平均约为12%,最少为油料作物,占总种植面积的275%1062%,平均约为占5%。可见,粮食种植占绝对重要的位置。
民国时期,江汉平原无论是水田还是旱地,均以一熟制为主,水田种植一季中稻,双季晚稻种植面积不到水田面积的2%。较少在水稻收割之后种植秋季作物,如果种植,则能收就收,不能收就翻耕作为绿肥。旱地夏粮作物以大麦和小麦为主,秋粮以大豆、芝麻、粟谷和高梁为主。在民国时期的天
∃)
湖北省天门市地方志编篡委员会:∋天门县志(,湖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698%704页。公安县志编篡委员会:∋公安县志(,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0年版,第427页。
湖北省天门市地方志编篡委员会:∋天门县志(,湖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703%704页。
∗孙绍聘:∋中国救灾制度研究(,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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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江汉平原农户经济行为研究
门县,除了杂粮作物占据重要地位外,当时粮食作物种植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农民有混作的习惯,如将大麦或小麦与蚕豆或豌豆混作,或将棉花和秋粮作物混作等。
表4
地区江陵县松滋县公安县石首县监利县洪湖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钟祥县京山县原荆州地区
总种植面积(万亩)1977314770175744168222436386209502470715990188108565174536
1949年江汉平原几个县的粮、棉、油作物种植面积
粮食(万亩)种植面积1685911256135043151190915498184001903213138165607906144395
%852676217684756085838609878377038216880492318273
棉花(万亩)种植面积1869310831806682600210150045001927120023220994
%9452104180916031169329716182112056382711203
油料(万亩)种植面积10454068903495526781050117592510504279147
%5282755068372481062501476578558499524
资料来源:∋湖北农村经济1949%1989(,中国统计出版社1990年版。数据说明:荆州地区所包含的县市现在已经发生了变化,这里列出的各县是原荆州地区的县市。
即便是将绝大部分耕地都用来种植粮食作物,湖北所产稻米总体上还是供不应求。1934年,∋汉口商业月刊(载文分析: 湖北省内产米之区,遍于各地,尤以沿江一带地区最为富饶,每年产量亦颇客观,但另一方面,本省人民对于大米之消费量,亦颇巨大,故实际上每年尚须另由外省输入大宗之米
粮,以补济湖北省内2700万人民之需求∃。
棉花是江汉平原主要的经济作物。清朝道光∋天门县志((货类)记载 为农者,家必兼织,广种棉花,农隙率妇子昼夜纺织,十室而九#)。∋公安县志(也反映在清朝末年,农村有90%左右的农户从事纺纱织布∗。农户用于纺织的棉花除了来源于自己种植以外,也可通过市场进行购买,然后纺成土纱或织成布匹出售,从中获得一定收入。在民国以前,江汉平原出产的棉花还只是主要用于土纺土织,只是在多余的时候才销往外地或出口国外。随着机织布的大量输入,土布市场开始衰落,棉花外销市场开始兴起,本土纺织企业的兴起增加了市场对棉花的需求,带动了棉花的种植。图2显示了1919%1948年之间湖北省棉花种植面积情况。1919年,湖北省棉花种植面积不到150万亩,1920年增加到580万亩,1921年下降到264万亩,1921年之后,棉花种植面积一直在400万亩以上(除1929年外),最高年份曾经达到1062万亩,约占湖北省耕地面积的20%。
但从图2也可以看出,在民国时期,湖北省棉花种植面积和产量都极不稳定。1927年之后,棉花的种植面积和产量处在大幅度波动状态,基本上每隔2%3年就会出现一次大幅度的增长或下跌。
由此可见,民国时期江汉平原棉花种植已经非常普遍。棉花种植面积大幅度波动说明农户的棉花种植目的并不是为了满足一般农家的土布生产,而是为了供应沙市、武汉、上海等中心城市的棉纺厂,农户棉花种植转变成一种纯粹的逐利行为。大规模纺织工厂带动了棉花的商品化生产。
∃)
湖北省天门市地方志编篡委员会:∋天门县志(,湖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湖北农牧业志编撰委员会:∋湖北农牧业志(,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版,第77页。湖北省天门市地方志编篡委员会:∋天门县志(,湖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88页。
∗公安县志编篡委员会:∋公安县志(,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0年版,第2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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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919%1948年湖北省棉花种植面积和产量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湖北农牧业志编篡委员会:∋湖北农牧业志(,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版,第156页。
但各年之间棉花种植面积大幅度地变化也说明了农户对棉花种植的态度处在不断的摇摆之中,种植棉花对农户而言并不是一种长期策略,一旦价格下降或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农户就会将种植棉花的耕地重新种植粮食作物。种植棉花虽然有利可图,但在多变的自然环境和市场价格下,农户的棉花种植行为更多是一种试探性行为,在他们的农业活动中,粮食生产仍然是最主要的。
(二)非农行为:农闲时的生产活动和劳动力流动
民国期间农户农闲从事的活动是多样的,总结起来有如下几种:家庭纺织是当时江汉平原农户所从事最多的活动,当阳、监利、江陵、潜江、天门、钟祥等县的农户都在农闲时间纺纱或织布,家庭纺织除了能满足家庭衣料上的需求,还能将土布和土纱销售以获得一定收入;其次,是做一些小生意和手艺,这包括通过一些近距离的农产品贩运,从事木工和泥瓦匠等活动来获得一定收入;此外,由于江汉平原地势低洼,河湖较多,捕鱼也是各县农户农闲的重要活动,嘉鱼、江陵、松滋、天门和钟祥等县均有农户在农闲时间以捕鱼为业;还有些农户在农闲时间编织一些竹器等农家日用品出售以补贴家用。
从农户农闲期间所从事活动种类来看,很少是工资性活动,这些活动大部分都集中在家庭内部完成。这种现象反映在当时的江汉平原地区,本地市场上对劳动力的需求非常有限,在农闲期间,更是如此。农户为了增加收入,只有采用家庭劳动密集型的生产活动,其中最为典型的活动即为家庭纺织。
表5县名当阳京山
全县人数(人)302423479403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江汉平原各县外出务工经商情况外出谋生人数(人)2000%
外出时间
一般10月出去,12月或次年2月归来。一般8月或9月外出,次年3月或4月回来。
一般2月外出,6月或冬月回来。
所从事的活动和地点
多到江陵县城从事工商活动。到天门、潜江、应城和钟祥等地做小生意和手艺。
本县北乡人民农闲时多有外出谋生,
潜江
370805
500
主要是帮忙耕种田地,所到地点是郝穴、藕池等地。
天门钟祥
806970530014
400001000
一般12月外出,次年3月归来。一般上年12月,次年3月归来。
到本国各市镇、西欧各国、南洋诸岛,进行玩把戏、卖花、挑牙虫等活动。到京山、天门等县贩卖做小生意等。
数据来源:民国粮食调查数据,湖北省档案馆,全宗号:LS2417321,LS2417322;数据说明:调查表中显示,公安、嘉鱼、监利、江陵、荆门、沔阳、蒲圻、石首、松滋、孝感等地均较少有人外出。此情况并没有反映在该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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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江汉平原农户经济行为研究
既然本地非农机会是缺乏的,但跨地区的劳动机会是否会多一些呢?从表5中可以看出,除了当阳、京山、潜江、天门和钟祥5县有一定人数外出,公安、嘉鱼、监利、江陵、荆门、沔阳、蒲圻、石首、松滋、孝感等地均较少有人外出谋生。除天门县外出人数相对较多外,其他4县外出人数均不超过2000人,只占各县人口总数很小一部分。
通过分析可以知道,民国时期江汉平原各县农户的非农就业机会和非农收入是非常有限的。在农闲时期,农户所从事的工资性活动很少,户内生产性活动是最主要部分。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很少,在这些流动性人口中,有一部分是从事县际之间商品贸易活动,这种活动并不是一般的老百姓能够从事的,还有一部分可能是逃荒的民众。非农活动较少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发达的非农产业,这和当时落后的城市工业有着直接关系。在 民国粮食调查数据#中,江汉平原调查的县里,城市人口占全部人口的16%左右,这些人口主要从事与农业相关商业贸易活动,大规模化的工业生产只集中在武汉和沙市这样的中心城市,从而这些县的非农产业严重依赖于农业的收成。
结论:风险规避基础上的基本需求最大化
上述对江汉平原民国时期农户农业行为和非农行为的历史考察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黄宗智和斯科特的农户行为理论。黄宗智通过对华北平原和长三角的研究试图表明,中国农业发展途径及现状和市场体制差异无关,对中国农业发展甚至是经济发展现状和途径的决定性因素是中国高密度的人口。由于人口众多,人均耕地很少,农业生产率也比较低下(和现在相比较),农户只能依靠仅有的耕地来获得有限的食物而处在一种糊口水平,较少农业剩余不能导致非农产业的发展,而非农产业欠发展又不能吸收足够的农村劳动力,从而形成一种不断循环的贫困陷阱。如果不能改变高人口密度带来的低剩余状况,则中国农业不会发展,中国的经济也不可能稳定发展。斯科特对东南亚的研究提出了另一种视角,他认为传统社会中存在的大量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对农户行为的影响更为突出。 农民经济活动中的许多表面的异常现象源自这一事实:争取最低限度生存的斗争是在缺乏土地、资本和外部就业机会的背景下进行的#。在大量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的背景下,农户由于缺乏土地、资本和外部就业机会,从而产生了 安全第一#的行为准则, 以稳定可靠的方式满足最低限度的人的需要,是农民综合考虑种子、技术、耕作时间、轮作制等项选择的主要标准。而濒临生存边缘的失败者的代价,使得安全、可靠性优于长远的利润#∃。这种行为准则客观上造成农户倾向于采用产量较低但产量稳定的品种,回避新的农业技术,自己生产自己需要的产品而较少参与市场活动等行为。这种生产行为对农户虽然是理性的,但可能是低效的。在这种农户行为准则下,糊口水平被维持,而农业或整个经济却没有发展。人口压力对自然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也可能带来大量自然灾害,从而增加农业生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农户的行为目的最终都是为了追求家庭在一定条件下的效用最大化,而不同的市场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压力造成了不同的表现形式。在传统社会中农户效用最大化体现为对基本需求的满足。通过上述分析和对黄宗智、斯科特农户理论的借鉴,我们可以把民国时期江汉平原农户的经济行为概括为%%%风险规避基础上的基本需求最大化。
∃
黄宗智:∋长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2000年版,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0年版。詹姆斯&C&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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