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准闲杂人员进人。
2、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张贴在醒目位置,并严格执行。 3、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其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4、经常检查贮存场所危险废物堆放是否留有搬运通道,确保通畅。 5、堆叠地方保证稳妥安全,不能有倾倒的风险。
6、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需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备。 7、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8、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容器)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9、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盛装在容器内的不同类危险废物也不可以堆叠存放。
10、泄漏液、清洗液、浸出液必须符合CB8978的要求方可排放,气体导出口排出的气体经处理后,应满足CB16297和CB14554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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