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之前没有机械制造业喷漆废气处理设施安装经验,在此,我们仅能向您提供环评中对该废气的处理要求,建议您向设备提供商核实相关参数,确保能够满足环评要求。
(2)调漆、喷漆及晾干废气
建设项目调漆在手动喷漆房内进行,调漆废气经收集后与喷漆房废气合并处理,收集效率以95%计。建设项目所选用的喷漆房为密封式喷漆房,喷漆、晾干过程中,喷漆房房门关闭,通过送风机送入新鲜空气,因此,在喷漆及晾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基本可全部送入废气处理装置,收集效率以95%计。调漆、喷漆以及晾干过程产生有机废气中污染物为颗粒物、二甲苯、乙酸乙酯。建设项目设一个密闭喷漆房,使用阻漆网+活性炭过滤装置,废气处理装置风机总风量为12000m3/h,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治理后通过15米高3#排气筒排放。喷漆房工作流程示意图见图9-3。
图9-3 喷漆房工作流程示意图
阻漆网采用玻璃长纤维以非织物方式制成。渐密式的滤网结构可根据尘埃的大小,被阻挡在不同密度的层次,更有效的容纳较多的尘埃,同时渐密式的结构增强了纤维的强度,具有弹性强,压损低,阻
力低的特点,在一定的风速下仍能保持原来的形状,增长滤网的使用寿命。阻漆网设计参数如下:
型号: AFM-072T/102T G(3) 材质: 玻璃纤维 厚度: 60mm 初期压损:33Pa 处理效率:70%
配套风机风量:12000m3/h 终其压损:150Pa 辅压量:2400/3400g/㎡ 耐温性:150℃
活性炭吸附是一种常用的吸附方法,吸附法主要利用高孔隙率、高比表面积的吸附剂,藉由物理性吸附(可逆反应)或化学性键结(不可逆反应)作用,将有机气体分子自废气中分离,以达成净化废气的目的。由于一般多采用物理性吸附,随操作时间之增加,吸附剂将逐渐趋于饱和现象,此时则须进行脱附再生或吸附剂更换工作。因活性炭表面有大量微孔,其中绝大部分孔径小于500A(1A=10-10m),单位材料微孔的总内表面积称“比表面积”,比表面积可高达700~2300m2/g,常被用来作为吸附有机废气的吸附剂。空气中的有害气体称“吸附质”,活性炭为“吸附剂”,由于分子间的引力,吸附质粘到微孔内表面,从而使空气得到净化。在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活性炭常被用来吸附烷烃、烯烃、芳香烃、酮、醛、氯代烃、酯以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物的去除率可达80%以上。
本项目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阻漆网过滤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活性炭型号:果壳活性炭SY-200
比表面积:活性炭吸附比表面积为979m2/g; 堆积密度:≤500g/l; 孔体积:1.0cm3/g; 吸苯率:300mg/g;
结构形式:上装式 填充量: 0.5t;
更换频次:10天~15天更换一次; 处理风量:12000m3/h 净化效率:≥80%。
建设项目阻漆网+活性炭过滤装置对调漆、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各污染物的去除效率可达90%以上,建设项目调漆、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为颗粒物0.88mg/m3、二甲苯0.859mg/m3、乙酸乙酯0.859 mg/m3,污染物排放速率为颗粒物0.009kg/h、二甲苯0.01kg/h、乙酸乙酯0.01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通过15米高3#排气筒均可达标排放。
建设项目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满足《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废气的收集效率应大于90%,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的相关要求。因此建设项目调漆、喷漆、晾干废气处理措施可行。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2-4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最高允许排放无组织排放 最高允许速率(kg/h) 监控浓度值 污染物名排放浓度排气筒标准来源 称 监控浓度 3(mg/m) 高度二级 点 (mg/m3) (m) 120 15 3.5 1.0 颗粒物 15 2.6 SO2 550 0.40 15 0.77 NOX 240 0.1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周界(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70 15 1.0 1.2 二甲苯 外浓非甲烷总15 4.0 120 10 度最烃 高点 参照执行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 15 0.30[1] 0.1[2] 乙酸乙酯 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相关公式计算值
VOCs 20 15 5.4[1] 1.8[2] 烟尘 SO2 200 100 15 15 - - - - - - 最高排放浓度参照执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表2中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参照执行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相关公式计算值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表2干燥炉窑二级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2 Ⅱ时段
喷漆废气产生源强及排放情况表 产生状况 污染源排气量 污染物名3 名称 (m/h)称 治理 浓度 速率 产生量 措施 3(mg/m) (kg/h) (t/a) 0.01 0.0013 0.01 0.0013 阻漆网+0.088 0.0110 活性炭过滤 0.068 0.0082 0.068 0.0082 0.024 0.0178 0.024 0.0178 排放状况 执行标准 排放源参数 去除排放污染速率率浓度速率 排放量 浓度 高度 直径 温度 方式 物名(kg/h33(%) (mg/m) (kg/h) (t/a) (mg/m) m m ℃ 称 ) 乙酸90 0.859 0.01 0.003 - 0.51 乙酯 二甲90 0.859 0.01 0.003 70 1 苯 颗粒90 0.88 0.009 0.001 120 3.5 3#15 0.6 20 间断 物 - 乙酸乙酯 5.2 调漆 2000 二甲苯 喷漆废气 喷漆 10000 晾干 颗粒物 乙酸乙酯 二甲苯 乙酸乙酯 二甲苯 5.2 8.8 6.8 6.8 2.46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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