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搅拌运送汽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注意事项
1、该机为汽车底盘,可在公路上运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
2、该机必须使用厂家所规定的液压油、润滑油、燃油、冷却液。换季时注意更换相应的液压油、润滑油、燃油。 二、起动前的准备
1、检查滚洞和滑槽的外观应无裂痕或损伤;检查滑槽止动器应无松弛和损坏;检查拌和机构架缓冲件应无裂痕或损伤;检查油压泵和油压马达应无漏油。以上各部件如有不良现象,应予整修。
2、检查动力取出装置-PTO的情况,如有螺栓松驰及轴承漏油现象,应予整修。检查底盘车架及副车架的销紧部形螺栓或张紧螺栓应紧固,检查各部应无裂痕。
3、检查变速器、后桥齿轮的齿轮油量;发动机的润滑油油量;液压油油量;动力转向液和制动液油量;燃油油量以及蓄电池电液量和冷却水的水量是否足够和合乎厂家要求,不足的应加注同型号的油和液,污染和失效的油和液应予更换。
4、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有效,电器部分和控制部分能否正确工作。检查V形皮带的张紧度是否合适,检查V形皮带的质量,如出现老化、裂纹等缺陷应及时更换。 5、检查和气管应无裂纹和泄漏。
6、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检查各滤清器情况,如不清洁应清洗耳恭听或更换。 7、检查滚筒内部搅拌刀片情况,如磨损应给予修理。 三、运转中注意事项
1、起动发动机后,对发动机进行5~10min以上的加温空转。在发动机预热运转时,检查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应正常;发动机的声音和排气应正常;各操作杆应置于正确位置;制动气压应达到规定压力;各部件管路应无漏油和漏水等不良现名胜。
2、低速旋转滚洞数分钟,油泵及滚筒等应正常。
3、在车辆停止和清洗时,特别注意滚洞的驱动部分及其它旋转部位,切忌被卷绕进去。
4、在进料、排料作业或其它原因需要离开驾驶室时,应将车完全制动,并用制动器具楔定好车轮后,再作业。 5、对操作杆的操作要小心在意,切忌粗暴地操作。操纵滚筒的旋转时,一定要遵守从正转-停止-再反转的程序,避免其快速反转损坏机械。
6、汽车禁止在气压不足、红灯闪亮或蜂鸣器鸣响时行驶;禁止快速换档和急起动,急停车;禁止不正常的使用半离合器和差速器锁。
7、混凝土装料、搅拌、出料应遵守操作规则,将操纵杆置于规定位置,选择正确的旋转速度。根据工作条件。选择合理的搅拌时间,冬季混凝土必须在60min内到达现场,夏季混凝土必须在30~40min左右抵达现场。 8、行走前再次检查水箱里水量,滑槽销子是否确实地锁上。
9、行走时滚筒转速应控制在1~3r/min,禁止高速旋转。转弯处车速应放慢,防止重心偏斜。 10、上坡时,应随坡度缓急,减轻所载拌合混凝土的重量,下坡时应避免发生超限运动。
11、汽车进入不平路面时,应停止滚筒转动,汽车行驶速度保持在15km/h以下。在离开不平路面后,再旋转滚洞,以防止滚筒链的脱落。 四、停车注意事项
1、工作完成后,彻底清洗机械。在清洗前必须确认水箱内装有水,严禁在无水情况下转动水泵。
2、彻底清洗滚筒内外混凝土,对附着的滚筒叶片上的混凝土,用钢凿彻底凿除,对其它部分的混凝土应仔细清除。 3、根据注油图对各连接部和润滑点加注厂家要求的润滑脂和机油。
4、检查滚筒叶片等损耗件,如磨损过度应修或更换;检查螺栓、滚筒轮箍、销子、弹簧各紧固件应紧固可靠。 5、清洗完毕后应将所有水排干净,并清除铁锈及水垢等沉淀物,并对应防护的部位涂油防锈。
车辆检车员安全守则
第一条严格执行《调车作业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应熟悉站内线路、设备、建筑物、列车运行以及调车作业等情况。
第三条作业前认真听取线路值班员下达的检车作业指令,提前到达指定检车位置,做好准备。检车作业要做到同去同回,相互呼应。
第四条检查车辆下部或处理故障时,避免碰伤。
第五条检车员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向五场线路值班员汇报,并做好记录。移动脱轨器安置后,检车员方可对车辆
故障处理。故障处理完毕后,应及时通知五场线路值班员,并撤除移动脱轨器。
第六条横越列车(车列)时,要确认无调车作业和移动的可能,再由车钩上方通过,手抓牢、脚踩稳,严禁脚踩在钩锁、钩颈和折角塞门把手上,严禁钻车。
第七条在停留列车端部通过时,必须注意了望,同时距车端部要有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在线路间作业和行走时,要随时注意邻线过往的机车车辆,禁止走道心、轨面或枕木。注意脚下障碍物。
公路改造项目安全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以前工作情况安排下一步工作计划,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二、例会地点设在项目部会议室或料场会议室。
三、由项目经理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及施工技术员、领工员,油库管理员、电工等参加。
四、参加人员在会上对阶段情况作全面总结汇报和提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制定下阶段安全计划。 五、定的各项内容,参加人员要组织落实,项目经理向各部门随时监督实施。 六、例会无故不参加者视为缺勤。
班车安全隐患自查及维修制度
1、行车前,请班车司机认真检查车辆,发现不良车况及时维修,禁止开带病车辆接送幼儿。
2、车辆行驶中,班车司机与跟车教师随时注意观察车况,发现问题立即将车靠边检修,待车辆修好后方能继续接送幼儿。如不能及时修好,请立即上报分管园领导以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后期接送工作。
3、接送幼儿回来后,请班车司机打扫车内外卫生,检查门窗座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车内是否有幼儿或遗留物品,一旦发现,及时记录并上报整改。
4、班车司机请定期对所开车辆进行保养和擦拭,严格按规定进行年审。
5、安全检查维修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写清检查时间、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结果、维修人、责任人。
以上细则请严格执行并认真填写《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及车辆维修记录》。 负责人签名:
安全值班台帐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值班,完善安全管理台帐记录,及时处理各类影响安全的突发事件,对安全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处置,市《关于加强系统值班工作和紧急突发事件(故)及时上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交通局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节假日局领导轮流带班、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实施。工作日上班时间安全值班及安全隐患举报热线:(传真),工作日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安全值班及安全隐患举报热线:,举报电子信箱:。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海事局)等事业处的安全值班制度必须与局机关同步安排。
第三条建立安全值班记录、安全隐患举报热线电话登记薄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台帐。安全值班人员必须实实事求是做好值班记录,及时联系安全监督处等有关处(室)和人员处置各类安全突发事故。值班人员交时应将未及时处置完毕的工作和值班记录一并进行移交,不得漏岗、脱岗和误岗。
第四条安全值班记录、安全管理台帐是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资料,应集中装入当年的安全管理档案,以便长期保存,不得任意毁损、遗弃。
第五条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后,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职责
为加大全各地区行车安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在各路办事处设立安全监察室。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由路办事处主任领导,在监察业务上同时受安全监察室、劳资处领导。依据《行车安全监察工作规则》、《路劳动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履行监察职能,指导、检查、督促授权范围内的基层单位贯彻法规和上级部署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调查及隐患整改情况,负责各站段之间、与地方之间的协调,参与定期安全评估考核和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监察人员由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持道部统一印制的安全监察证,由签发。监察人员的任免和调动,应事先征求安全监察室、人事处的意见。具体职责如下:
(一)监督检查监察范围内各部门、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指示和措施情况,监督检查在监察范围内运行的外单位列车、机车、车辆、动车和轨道车以及施工单位的行车安全情况。 (二)监督检查各种行车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特种设备的养护维修、定期修理检验及确保行车安全的先进技术设备的安装、使用、管理和维修情况。
(三)监督检查行车直接有关人员的培训教育、技术考核鉴定情况。
(四)领导路外安全宣传车(队)的工作,经常深入沿线进行防止路外伤亡的宣传工作;监督检查有关单位防止路外伤亡工作情况。
(五)监督检查各项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提出防范措施;要求有关单位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七)督促各单位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及时采取预防性措施,保证安全。
(八)参加险性及以上行车事故、重大路外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有关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正确地调查处理事故;负责对有争议的行车一般事故调查分析、定性定责,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处理意见并报;负责一般路外伤亡事故处理费用的审定。
(九)参加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对特种设备一般事故提出处理意见;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检查乘务员公寓的食宿条件、清洁卫生及乘务员遵守公寓制度等情况,发现问题,督促主管单位及时解决。 (十一)检查指导基层单位安全工作人员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总结交流经验。 (十二)定期对监察范围内运输安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 (十三)按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路监察室指定或分配的工作任务。
铁路工务段轨道车运记管理考核办法
管内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段自轮运转设备管理,强化司乘队伍作业标准,杜绝司乘人员两违,确保段自轮运转设备运用安全,结合近期工务安全工作形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段成立轨道车运记考核领导小组。 二、考核方式
每月21日-次月20日为一个考核期,由安调科、材料科、职教科组织,对全段25台轨道车,中机1台的日常监控运记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对司乘人员出现的违章操作情况,安调科将下发考核通报,由轨道车队进行督促整改落实,并纳入月度考核。 三、考核办法 红线:(定责按段红线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1、关闭LKJ-93运行监控装置运行。 2、未确认地面信号进行解锁操作。
3、机车运行速度高于监控显示限速的监控放风。
违反上述问题的:初次对责任人(司机、副司机)待岗3个月,扣罚包保工长、副工长300元;连续发生两次的对责任人(司机、副司机)就地撤职,扣罚包保工长、副工长500元;所在工班1个月有两次以上的给予工长及相关管理人员警告处分直至撤职。
备注:副司机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司机正确使用LKJ-93运行监控装置,对司机不听劝阻违章操作,副司机向工班汇报
后可拒绝出乘。
严重违规事件(定责每件对责任人考核200元)
1、交路号、车站代码、车次上下行别、客货状态、本补状态设定错误,开车后运行一个区间或一个闭塞分区。 2、晚按压[开车]键,超过一个区间或一个闭塞分区。
3、支线操作错误,造成运行经由线路无控制模式或模式混乱。 一般违规事件(定责每件对责任人考核100元) 1、库内未做制动机试验,制动机试验不标准。 2、列车未按规定试闸。 3、未按规定条件进行解锁。
4、撞慢行、道岔、线路、车辆等速度造成常制或自停。
5、按有关规定可以进行处理的故障未处理好或关机(造成联控重要信息按联控重要信息考核)。 6、设备发生故障回段后未及时报修。
7、人为原因设备故障造成列车常制、放风。
8、人为损坏监控设备,视情节赔偿外扣罚责任人。
9、防溜报警、降级状态运行、轮对空转时,未正确操纵列车及操作监控装置而造成放风。 10、机车出入库时未按规定进行监控装置的出库、入库操作。 11、错误输入司机代号、车次开车时。 12、进侧线未输侧线股道号码。 四、相关要求
1、按红线、严重违规事件、一般违规事件及考核金额进行确定。
2、轨道车队对每月检索分析发现的违章在五日内进行回复确定。五日内未回复确定时,由轨道车运记考核小组进行定责考核。
3、劳人科根据安全科提供的考核金额对轨道车工班、轨道车司机进行考核,其中考核金额纳入到轨道车运用管理考核评比中作为专项奖励基金,每月用于行车无违章违纪表现突出的轨道车工班、司乘人员进行专项奖励。 五、其他事项
1、认真执行。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技规》、《行规》、《车机联控办法》、《武汉铁路局轨道车LKJ-93型监控装置管理办法》和《武汉铁路局轨道车管理办法》等各项规定,遵守行车纪律,确保行车安全。
2、轨道车司乘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LKJ-93监控装、置,使用说明书人手一册必须随车携带,运行中严禁违章操作、擅自解锁、正常情况下运行区段运记无记录的按段红线管理规章处罚。 3、全面提高司乘人员业务素质,确保轨道车及大机运用安全。轨道车运行必须严格执行《轨道车乘务作业标准》、《轨道车操作规程》、《轨道车呼唤应答标准》和《车机联控作业标准》,认真填写轨道车工作日志。
4、认真执行轨道车的日常运行检查工作。出乘前司机、副司机必须全面细致检查轨道车发动机、车辆走行部分、三项设备、工具及信号备品、起复及救援设备、装载货物情况等,凡发现设备不良或信号及起复救援设备缺损,严禁动车出库。
建筑渣土运输综合计划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对建筑渣土运输合同进行审核登记。
2、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将应收款开出,督促市场管理部催收应收款。
3、负责对加盟企业提交的各类原始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予以退回。 4、加强对应收应付款的登记,做到帐目规范清楚。
驾驶员工作规章制度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和按规定加班;
2、工作中必须随身携带通信工具,并保证每天开机;
3、修理车辆必须提前一天或头天晚上申报,任何司机不得在工作时间擅自拆卸车辆;(特殊情况例外) 4、工作期间严禁喝酒;
5、值班司机必须坚守岗位,一律在公司待命,不得擅自离岗;
6、严禁非司机开车,严禁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私自驾驶别人的车辆; 7、严禁私自乱拿他人随车工具。
机械部车辆运输中的安全规定
一、严禁驾驶员带病、车辆带病运输作业。驾驶员长途运输每天不得超过6小时,两个司机不得超过12小时,确保运输安全。
二、驾驶员在行车前、行车中禁止饮酒,杜绝疲劳驾驶,在行驶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三、对拌合站的分解部件,超高、超长、超宽、超重部分装运时要求再次分解,对确实无法分解的要办理有关手续,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装运。
四、在装运现场及运输途中要及时瞭望、规避空中的障碍物,如:电线、通讯电缆、绳索、桥涵、门楼及广告牌等。 五、在行驶中对不明路段、路况(如:乡村路段、山区弯道路段、河床临时路段、塌方后临时修建的路段及进出现场临时修建的路段)驾驶员要下车观察,必要时要有一人在前引导通过。
六、在行驶途中要对车辆及所拉货物的捆绑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如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及时报警求助。
七、对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事故视情节对驾驶员处以100-2000元的罚款。
八、谁让驾驶员违规拉运,如造成事故谁承担责任并处以100-5000元的罚款。
九、为了确保设备及所有车辆转场的安全,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积极性,年终进行安全评比,未发生大小事故者,板车司机奖励3000元,卡车司机奖励2000元,其他车辆司机奖励1500元。
轨道车副司机岗位责任制
一、服从领导、尊敬师傅、加强技术学习,不断提高技术业务素质。
二、协助司机保养好车辆,做好润滑、紧固、清洁工作,做好出车前准备工作。
三、服从司机指挥,按规定联系要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立即汇报,协助司机共同完成运输任务。 四、严禁未经允许私自动车,严禁酒后上岗,确保值乘和调车时的人身和作业安全。 五、按规定填写行车日志,统计完成的工作量并做好记录。 六、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保管好随车工具和备品。
汽车吊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出车前应仔细检查下列部件:
1、丝正自动器和方向盘是否灵活准确; 2、喇叭、开关、刹车是否灵活、可靠; 3、起吊用各种操纵手柄是否灵活可靠;
4、钢丝绳有无断裂、卷扬器、吊勾是否正常。 2、驾驶人员不得在行车前喝酒。
3、禁止搭乘非工作人员,行驶中禁止爬车和跳车。
4、吊运时,注意检查工作场地确保周转无障碍物时,方可进行工作。
5、露天作业时,检查土质是否松软,发现不宜工作时应停止或采用宽厚木板加垫等措施,防止陷车。 6、晚间工作时,要有足够的照明。
7、不准吊运存压缩气体的的容器(如氧气、乙炔瓶等)。 8、吊车司机要和指挥人员密切配合,并应看清指挥手势。
9、吊物要放在重心,保持物件平衡,有歪斜时,应落下调整好后再进行起吊。
10、禁止吊物上站人和吊物从人头上越过。
11、在电线附近工作时,应距电线10米,防止吊臂碰触电线。
12、不得用两部汽车吊同时吊运一物件,在特殊情况下,起吊时,负荷量不超过两部吊车总负荷量80%。 13、不准超负荷起吊,不准吊运埋在地下和互相紧固连接或重量不清楚的物件。 14、吊工作物时,均应垂直,禁止斜拉、歪吊。
15、驾驶人员在用摇把起动时,注意摇把反转打伤手臂和头部。 16、吊车司机应该遵守交通规则。
局规建处岗位安全职责
1、向分管负责,按照“谁审查(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处室业务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负责。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督导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和其它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统计上报。 3、负责本处室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完善和健全公路应急预案和“三防工作”应急预案。
5、凡公路工程施工、养护方面发生特大险情或事故时,按“局应急预案”要求,随或分管前往求援和处理。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2、范围:机动车和叉车驾驶员
3、责任者:保卫科、安全部、购销运输部门 4、程序:
4.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4.2各级领导和厂内职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4.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4.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
4.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4.6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4.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 4.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4.9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厂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4.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4.11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4.12车辆装载运输:
4.12.1汽车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驶。 4.12.2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4.13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严禁酒后开车。 严禁超速开车。 严禁空挡溜车。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4.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4.15厂内交通安全,由保卫部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4.16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厂安全部门必须实施监督。
高速服务区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餐厅使用过的碗、筷、瓢、盆,包厢使用过的毛巾均须在清洗过后入蒸汽消毒柜消毒。蒸汽消毒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
第二条 冷菜间必须使用紫外线灯光杀菌消毒,紫外线灯照射时间每次不得少于45分钟;
第三条 餐厅营业大厅、包厢,每日用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餐厅营业大厅不得少于2次/天,包厢1次/天; 第四条 餐厅外面花坛每2天用杀虫剂和消毒剂进行杀虫消毒一次; 第五条 垃圾房每天交替使用杀虫剂和消毒剂进行杀虫消毒;
第六条 厕所每天三次用消毒剂消毒,每天及时喷洒杀蚊剂。每天保证点适量檀香型盘香,喷适量清香剂; 第七条 广场酌情开展消毒杀虫。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