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配电线路及敷设应符合哪些规定
(1) 车间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导体。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用铜芯电线或电缆:
1) 重要的保护、控制、测量、信号网路;
2) 直流电动机的励磁回路,当导体截面小于6mm2时;
3) 随设备移动的线路;
4) 用电设备振动很大的线路,当导体截面小于16mm2时;
5) 对铝有腐蚀的场所或其他有专门规定的场所。
(2) 配电线路的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中有关配电线路短路、过负荷、接地故障保护的规定。
(3) 车间配电线路敷没,在主要生产车间宜采用电缆沟(在底层)或电缆桥架敷设;在辅助生产车间宜采用钢管配线。
(4) 导线穿钢管敷设应避开有喷火和红料危险的场所(如窑头平台、窑尾预热器平台、熟料下料口附近等)并采取隔热措施,应选用阻燃电缆。当用桥架敷设时,应加盖板。
(5) 交流回路中采用单芯电缆时,应采用无钢带铠装的、或非磁性材料护套的电缆,
不得采用导线磁材料保护管。单芯电缆敷设时,应满足如下要求:
1) 使并联电缆间的电流分布均匀;
2) 接触电缆外皮时无危险;
3) 防止邻近金属部件发热。
(6) 配线用钢管敷设在地坪内时,其钢管直径不得小于15mm;必须穿过基础时不得小于20mm;敷设在楼板内,管子直径应与楼板厚度相适应,但不得小于15mm。配线用钢管最大直径不宜超过80mm。
(7) 穿管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管内截面积的40%。
(8) 穿钢管的交流导线,应三相回路共管敷设。
(9) 不同回路的线路不应穿同一根金属管。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台电动机的所有回路;
2) 同一设备多台电动机的所有回路;
3) 同一生产系统无干扰要求的信号、测量和控制回路。
(10) 6芯以上的控制电缆,应预留不小于15%的备用芯数。
(11) 导线穿过下沉不等的地区或伸缩缝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12) 起重机的供电,宜采用固定式滑触线(用型钢)、安全滑接输电装置或软电缆供电。
(13) 起重机在工作范围的任何位置内,当尖峰电流时,自供电变压器低压母线至起重机电动机端子的电压降,不得超过其额定电压的15%,当达不到上述要求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 电源线宜接在滑触线的中间;
2) 增大供电线截面;
3) 增设辅助线;
4) 分段供电。
(14) 起重机滑触线宜每隔30~50m设置一个温度补偿装置,其位置可结合厂房伸缩设置。
(15) 起重机滑触线应布置于驾驶室对侧,如有困难必须布置于同侧时,对人员上、下时可能触及滑触线段的地方。应采取防护措施。
(16) 固定式滑触线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5m。
(17) 卸料小车、移动皮带机,宜采用软电缆或安全滑接输电装置供电;长预均化
库堆料机,宜采用电缆滚筒或安全滑接输电装置供电;长预均化库取料机及链斗卸车机,宜采用电缆滚筒供电;圆形预均化库堆、取料机,宜采用集电环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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