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幼儿园的社会品牌地位,进一步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以德修已,以德育人,适应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要求,争做师德楷模,特作出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自觉贯彻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做有温度的幼儿教师。 2.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自觉廉洁从教,不收取幼儿家长礼金、礼券和物品,拒绝幼儿家长宴请,不利用职务之便请家长办事,做社会满意的教师。
4.任何时候不得变相向幼儿家长推销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谋取经济利益。
5.任何时候不得让幼儿家长支付或承担个人或亲属应该承担的费用。 6.不得参加园外或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7.绝不为任何招生机构或学校做个人违规宣传,虚假宣传,不接受任何招生机构或学校的请客送礼,绝不为个人利益向社会透漏幼儿信息。 以上是我的廉洁从教承诺,自签字之日生效。本人如不信守或被举报查实,自愿接受该幼儿园的处理。
承诺人签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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