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以及其所属的子公司、分公司
一、银行账户的开立
公司开立银行帐户及从开户行清户,必须经过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批准。
二、银行存款的收付
1、按现行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企业的一切收入都应送存银行,一
切支出除按规定可以支付现金的以外,都应通过银行办理结算手续。 2、
出纳人员在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应严格按国家和银
行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 出纳员应根据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批后的汇款申请单办理付款业务,通过网银付款的必须两人以上操作。
3、每天收入的现金(超过库存限额部分)必须当天存入银行。对企业支付和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要准确掌握承兑到期的时间,及时处理帐务。 4、
根据企业的资金计划需要,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及时到银行提
取现金,保证支付。 5、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不能填写金额和
收款单位,必须经财务总监批准,方可办理。具体办理应在空白支票上填写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领用人
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出纳员对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帐簿,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6、
每天定时查录网银明细和存款余额,存款余额除总经理和财务
总监外,不得泄漏给其他人。 7、
财务部应建立开户银行预留印鉴备查簿,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有关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支票和印鉴必须分开保管。 三、银行存款的帐务管理
1. 登记银行日记帐。对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必须当日逐笔顺序
登记银行日记帐,并结出余额。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相符。对未达帐款要及时查询。
2、出纳人员除登记银行日记账外,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
务等账目的登记 四、外币业务
1. 外币业务的结算:企业在发生外币业务时,按当时的市场汇率折
合人民币登记入帐,年末,按12月31日的市场汇率进行调整,发生汇兑损益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2. 负责外币银行存款业务的结汇、售汇及付汇的管理。
河北怡达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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