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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水保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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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为加强本工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简称环保水保)工作,建立科学的环保水保工作程序,规范环保水保行为,预防和控制施工生产和生活中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事件。

2、环保水保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到定员、定编、定岗、定职、定责,实行工区领导负责制。坚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预防为主、建设与环保并重”的原则,落实京沪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各项环保措施。

3、为规范环保水保工作,我工区成立了环保水保领导小组,制定了保证体系和相关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深入人心。

4、环保水保工作重点是施工沿线噪声控制,地表水环境保护,耕地、植被及农业环境保护,水土流失防治。

5、环保水保范围为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弃土场、材料储存场等及其临近受影响的区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1、根据工程对环境的要求,工区成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和环境管理机构,保证环保水保工作自上而下有效的实施。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刘新福

副组长:闫传良 周志伟

组员:张照峰 吕继平 贺金华 王树芳 边均安 郑春海

宣小牛 高超 李乾军 张立 朱飞 刘智会 2、领导小组职责

2.1.制定本工区施工环保及水保实施细则。

2.2.加强对施工作业队人员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法和当地、京沪公司、项目经理部有关环保水保要求。

2.3.建立健全环保水保保障体系和检查、奖惩制度,将环水保目标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作业队、班组和作业人员。

2.4.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环水保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全员的环保水保意识,使环保水保工作的开展变成职工的一种自觉行为。

2.5.按照“三同时”制度,负责检查各作业队环保水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和环保水保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及有关事故的处理,参与环保水保的竣工交验。

2.6.执行项目经理部下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同上级和相关业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对下做好环保指导工作。

2.7.贯彻“预防为主、建设与保护并重”的原则,无条件接受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部门及监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 工作制度

1、施工准备阶段

1.1建立和健全环保水保组织管理体系、规章制度;熟悉和掌握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对上岗人员的环保水保培训教育工作;落实施工现场环保水保管理人员及其责任。

1.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要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和《京沪高速铁路施工期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要求,明确有效的环保水保措施。

1.3应针对工程类型、施工工艺特点以及《京沪高速铁路施工期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要求,制定相应的“现场环保施工作业指导书”,下发各施工作业队伍;并与作业队签订有明确环保措施和环保目标的《环保责任书》,将环保水保工作纳入内部管理绩效考核范畴。

2、施工阶段

2.1严格按照批准的施组方案组织施工,将环保水保措施严格贯彻于施工的全过程。

2.2加强对各作业队施工中的环保水保措施及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后形成“环境管理检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制订措施、落到实处。

2.3工区与作业队建立信息传递制度,对存在的环保水

保问题及时逐级上报,严禁瞒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减少损害。

2.4奖罚制度。工区依据平时检查情况,每月对环保水保工作进行总结,实施奖罚。对环保水保工作做得好的作业队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施工过程中环保水保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管理不严,未按有关要求做好环保水保工作,给工区造成重大损失和带来严重不良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作业队和责任人的责任。

3、工程收尾阶段

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根据国家《环境保》、《水土保持法》和国家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开展对施工临时设施的环境恢复工作。

第四章 附则

1、附件:

1.1环境因素清单

1.2重要环境因素识别判定表

1.3重要环境因素、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一览表 1.4有毒有害物质、废油脂、固体废弃物处置记录表 1.5环境管理检查记录表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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