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部门:
为科学、合理、规范地管理公司车辆,保障公司的用车需要,做到行车安全、高效、节约,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车管理
1、使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并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至人事行政部确认有车安排,方可派车;
2、司机拿到签字确认的派车单后,须在人事行政部填写用车登记单,然后领取钥匙,方可出车;
3、特殊情况下,公司员工如经批准自行驾驶公司车辆,须在人事行政部填写用车登记单,然后领取钥匙,需人事行政部人员陪同检查车辆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出车;
4、私车公用的,除报销过路费以外,油费按照每公里1元计算。
二、安全管理
1、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否则不准出车;
2、车辆行驶过程中须保持行车记录仪打开状态;
3、车辆使用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扣分、罚款,自本公告日起,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4、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人事行政部相关负责人,并在回公司后
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5、司机每天早8点半,晚17点对所有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对车辆事故、违章、损坏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人事行政部负责人。
三、维修管理
1、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经理或经理以上)或人事行政部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四、长途用车
如没有特殊情况,长途旅行应尽量使用高铁动车,更加高效节能;长途出车除了部门负责人外,还需要人事行政部审核(总经办除外)。
五、人事行政部应切实负责,科学、合理、高效地分配车辆;人事行政部人员发放车辆钥匙前,必须监督用车人员填写用车登记单。司机每天两次认真检查车辆状况,一经发现异常情况,1小时内必须上报人事行政部负责人。
六、本通知从即日起严格执行!
人事行政部
X年X月X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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