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价格档案管理制度
1、各科室兼职价格管理员定期进行价格核对,必须在每次价格调整前报送书面材料给物价员用于建立价格档案,专职物价管理员应当及时将各种文档资料整理归档。
2、物价管理员应对各医药价格文件档案及时收集,保证准确性,及时性。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3、价格档案的管理应当按来文日期,单位,类别等对文档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医药价格文件材料应当保持齐全完整、准确,分类明确,排列有序。
4、自制文件材料应当书写规范,字迹清楚,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彩色笔等不耐久的字迹材料书写,签字手续应当完备;供应商提供的医药价格文件材料需盖章确认。
5、档案保管和利用
(1)档案管理应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霉、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气体等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备份在电脑里的也应由信息部配合物价管理员做好保存,和定期的更新工作。
(2)医药价格文件档案由物价员集中统一管理,做到专人、专柜负责保管。价格档案保管期限为15年。
(3)严格借阅审批、登记手续。查阅档案必须经相关负责人批准,由档案专管人员提供并监督,且限定在单位办公场所内进行。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摘抄、复制、拍摄。
(4)利用档案应办理登记手续,未经相关领导人批准不得借阅,借阅人不得拆封、涂改、撕毁、污损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应进行检查。
(5)档案管理人员变动工作岗位,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私自将档案及有关资料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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