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开始执行的新租赁准则,对租赁的识别和承租人的核算发生了重大变化:
01
租赁如何正确识别?租赁与接受服务如何区分?
02
承租人租赁业务会计核算有哪些重要变化?对税收有何影响?
03
出租人租赁业务会计核算有哪些不同?有哪些纳税调整事项?
所得税准则中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的正确识别,对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有着重要影响:
1会计与税法有哪些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2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企业所得税如何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
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如何在会计报表上填列?
国家税务总局在2018年3月发布的税总发(2018)32号,强调企业财务软件要与网上办税系统联网,实现财务报表数据与纳税申报表数据的自动转换,由此给企业带来极大风险。
因此,正确进行租赁、所得税的会计核算,编制正确的会计报表对降低企业财税风险至关重要。
6月18日,中华会计网校、正保财税特邀请国内著名的财务筹划专家孔老师,解读修改后的新租赁准则与所得税准则的重难点,明确会计核算、会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的勾稽关系,让学员对会计准则、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的关联一目了然,降低企业和个人的财税风险。孔老师的课程精炼而风趣,三言两语直击事物本质,会计处理变得不再枯燥。
以下为孔老师授课中的部分内容:
1.新租赁准则出台的理念
与旧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在理念上发生了重大变化。新租赁准则的定义便可反映其理念。其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引入了 “控制资产使用的权利”的概念。新租赁准则有助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有效规避企业通过资产层面操纵利润,使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更加真实可靠,有助于报表使用者理解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
2.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
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所有的租赁均须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期计提使用权资产摊销和利息费用。这意味着经营租赁不再体现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而是直接计入企业的财务报表主表。这会让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大幅膨胀。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融资租赁必须要经过人民银行的批准才可实施,否则会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3.出租人仍要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对于经营租赁,原租赁准则仅要求出租人披露账面价值,新租赁准则要求其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对于融资租赁,出租方的处理方法基本未变,首要是对融资租赁的界定,只要满足“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其中一项便被认定为融资租赁。
4.所得税准则中的税会差异处理
所得税会计准则作为一个难点,在应用中企业常不能深刻理解。首先应当根据企业使用的会计准则判断选择哪种会计核算方法。对于实施企业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的企业,需要应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于应用小会计准则的企业,需要应用应付税款法。两种核算方法的差异主要体现出在“税会差异”处理的区别上。税务和会计的目标不同使得其遵循的原则也不同,税务一般遵循“据实”原则,而会计遵循的准则较多,长期看二者间的差异会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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