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各类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明确各类低值易耗
品的采购、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凡在生产和管理中使用的单位
价值不高(2000元以下),或使用期限较短,在使用过程中不改变其原有实物形态且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有形资产,不论其是否在财务账面上列入低值易耗品,也不论其来源如何,公司都将按本办法的规定列入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
列入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管理的物品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办公家具及用具:办公用各种桌椅、沙发、橱柜、计算器等;
2、办公用电器器材:办公及生产中使用的风扇、暖风机、碎纸机、电话机等;
3、其他:不属于以上种类,但符合低值易耗品管理范围的其他资产。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低值易耗品品种多、类别杂、管理繁琐,为分清责
任,明确界限,对低值易耗品实行责任到人的管理原
则。
第四条 综合部负责办公设施的管理、物资的采购供应、并
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进行考核、检查。
第五条 基层单位核算员负责本单位部门低值易耗品的发
放、管理。
第六条 低值易耗品的使用责任人负责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和
换领、交接,并对人为损坏和遗失负责。 第三章 相关标准
第七条 办公家具及用具、通讯器材及其他类低值易耗品的
配置标准由综合部制定和调整。
第 各类低值易耗品以其寿命长短为使用期限,除非其
失去使用价值或无修复价值,否则,一律不得无故以旧换新,而且丢失后应按赔偿规定处理。
第九条 以上标准需变动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向原制定部门
提出理由,原制定部门修订后向各部门重新下发。
第四章 领用及保管
第十条 各类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入库、保管和领用执行公
司《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和《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有关程序。
第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专设“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领用登记
簿”,按部门进行登记,责任到部门。
第十二条 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实行责任制,各部门内部必须
建立“低值易耗品使用登记簿”对所使用的物品按使用人进行登记;低值易耗品的保管,责任到人。 第十三条 各部门所使用的各类公用工具、设备等,其责任
人为本部门负责人,各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 第十四条 首次领用办公用品及各类工具时,必须在综合部
办理出库手续。 第五章 物品更换
第十五条 部门或员工人换领物品必须以旧换新(消耗品除
外),部门领导必须现场查验实物,认为确无使用价值和修复价值后,填写“以旧换新申请表”,部门领导签字认可,交回旧品后,按程序换领同型号新品。无特殊情况,不得换领超过原标准的新品。
第十六条 办公家具由综合部统一配置,一般不执行以旧换
新;如需增加,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使用意见后执行办公用品申报流程。
第十七条 电器用品,需要报废时,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意
见,批准购买后,交回旧品,换领新品。 第六章 交接及退还
第十 部门内部人员岗位调动,各部门应根据双方的交
接清单,对部门内部“低值易耗品使用登记簿”进行调整,对其按新岗位所使用的物品进行重新登记。
第十九条 部门间人员调动,根据工作需要,如果原物品及
工具由本人继续使用,要由本人和调入部门负责人签字,经综合部批准,保管员核对后,调整“低值易耗品领用登记簿”上的“领用部门”栏,并相应调整责任部门。交接时,各单位部门保管员应检验其完好性(家具退库一定要检查钥匙的完整,电器退库一定要接通电源检查)。如完好,则由保管员签字确认;如物品已经损坏,按赔偿规定处理,否则,综合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章 检查与赔偿
第二十条 保管员收回旧工具时,必须认真进行检查,如仍
可用,请换领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人员修复。初次申领可领用新品,如果库存中有离职人员退回或因不需用而退回的旧品时,也可以旧换旧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 综合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责任人对所使
用物品的保管情况。如发现有遗失工具、物品的情况,应责令责任人在一定时间内补齐,以免影响正常工作。方式有:责任人按原型号补购;按全价赔偿后重新领用。
第二十二条 如发现有人为损坏工具、物品的情况,视情
况进行赔偿:
1、办公家具、电器等可修复的物品损坏,责任人必须赔偿所需维修费用。
2、办公工具与办公家具损坏,由责任人赔偿半价。 3、其他损坏严重、不可修复的物品,一律按全价赔偿。
赔偿手续:责任人持保管员开具的损坏或遗失物品清单及价格证明,到财务处缴款。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年4月1日起执行。
附:1、入库凭单2、出库凭单3、低值易耗品领用登记簿4、低值易耗品使用登记簿;
附表一:入库凭单年送交单位品名及规格月日说明单位送交数量实收数量单价金额ON:0000001O合负责人 附表二:计会计保管送交人出库凭单年领用单位6ON0000001O月日说明品名及规格单位请领数量实发数量单价金额合负责人计会计保管领用人
附表三:低值易耗品领用登记簿部门:×××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领用人(签字)备注
附表四:低值易耗品使用登记簿姓名:×××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人(签字)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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