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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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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及本市有关等法律、法规,制定学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和风暴潮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坚持校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以人为本,抢险救灾先人后物;以防为主,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三、领导机构

我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组织,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学校的防汛防台工作。校防汛防台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学校分管校长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校总务处负责人、学校物业管理负责人担任,学校部门负责人、民兵组织、物业安保等为指挥部成员。

四、应急制度

1、进入汛期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提早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和组织好抢险队伍,明确责任,对学校民兵组织及物业员工实施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演练。

2、每天有行政值班人员、物业安保及维保人员巡视学校各区域,物业人员每周对天台地沟等易积水部位和其他安全隐患实施排查排除。同时不断加强对排水系统、排水设备和防汛器材的完好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点组织人员检查室外空调机架、告示牌等易高空坠落的物件是否牢固,发现险情立即排除。

3、汛期到达前后,加强对地下车库集水井和沉降式广场水泵房的巡视,保证防汛器材、排水设备和必要的照明及通讯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加强对重要部位和重点区域的巡视。每年暑期前,预先在地下车库入口附近放置挡水板,在重要部位四周放置好沙袋等防汛用具。电梯停放到安全层。

5、密切注意气象和水文预报,在发生重大台风、暴雨、高潮等灾害期间,根据防汛防台应急管理实施的“蓝、黄、橙、红”四色预警,做出积极的响应。

6、当接到市防汛办和上级部门的防汛防台信息和指令后,学校校级干部与学校物业管理处成员必须立刻到岗值班,按预案组成应急指挥部,进入警备准备状态,保持通讯联络设备的畅通。

7、当雨量较大发生地下室积水、水浸等紧急情况时,学校总务处与学校物业管理处值班人员必须指挥全体在岗人员实施抢险,必要时联系物业总公司应急中心、教育局防汛办或119,取得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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