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条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提⾼员⼯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条 公司对违纪员⼯,经劝告、教育、警告仍不改的,有辞退的权利。第三条 公司员⼯如因⼯作不适、⼯作不满意等原因有辞职的权利。辞退管理
第四条 公司对有下列⾏为之⼀者,给予辞退:⼀、⼀年内记过三次者;
⼆、连续旷⼯三⽇或全年累计超过六⽇者;三、营私舞弊、挪⽤公-款、收受贿赂;
四、⼯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损失者;五、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者;
六、聚众罢⼯、怠⼯、造谣⽣事,破坏正常的⼯作于⽣产秩序者;七、仿效领导签字、盗⽤印信或涂改公司⽂件者;
⼋、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料及⽂书等⾏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九、品⾏不端、⾏为不检,屡教不改者;⼗、擅⾃离职为其他单位⼯作者;
⼗⼀、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泄露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三、办事不⼒、玩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者;
⼗四、精神或机能发⽣障碍,或⾝体虚弱、衰⽼、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作者,或因员⼯对所从事的⼯作,虽⽆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五、为个⼈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者;⼗六、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不合格者;⼗七、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部分员⼯时;⼗⼋、⼯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经法院判刑确定者;⼗九、员⼯在试⽤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条件者;⼆⼗、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被辞退员⼯如果⽆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运营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本公司按第四条规定辞退员⼯时,必须事先通告其本⼈,并由其直属主管向员⼯出具《员⼯辞退通知书》,其预告期依据下列规定:
⼀、连续⼯作三个⽉以上,未满⼀年者,⼗⽇前告知;⼆、连续⼯作⼀年以上,未满三年者,⼆⼗⽇前告知;三、连续⼯作三年以上者,三⼗⽇前告知。
第六条 辞退员⼯时,必须由其直属主管向⼈事部门索取《员⼯辞退证明书》,并按规定填妥后,持证明书向公司有关部门办理签证,再送⼈事部门审核。
第七条 被辞退员⼯要及时办理移交⼿续,填写移交清单。
第⼋条 被辞退的员⼯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辞退证明书》之⽇起的`⼗五⽇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民法院上诉。
第九条 被辞退员⼯如果⽆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产、⼯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条 ⼈事部门在辞退员⼯后,应及时登记《⼈员调整登记表》。
第⼗⼀条 本公司下属各分部、发展部辞退员⼯,必须经由公司⼈事处,⼈事副总裁审核批准⽅可执⾏。辞职管理
第⼗⼆条 本公司员⼯因故辞职时,应⾸先向⼈事部门索取《辞职申请书》,填写后交上级主管签发意见,再送交⼈事部门审核。
第⼗三条 公司员⼯⽆论经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提出之⽇起,仍须在原⼯作岗位继续⼯作⼀个⽉。第⼗四条 员⼯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在离开公司前应向⼈事部门索要《移交清单》,办理移交⼿续。第⼗五条 员⼯辞职申请被核准后,⼈事部门应向其发出《辞职通知书》并及时填写《⼈员调整登记表》。第⼗六条 公司员⼯辞退、辞职⼿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公司相关部门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作适当处理。第⼗七条 本条例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事处所有。第⼗⼋条 本条例⾃颁布之⽇起施⾏。
注:查看本⽂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安徽⼈事资料⽹然后站内搜索公司辞退员⼯范⽂。【公司辞退员⼯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