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5-4-6-3 动火单位名称 宏杰公司聚龙办公楼项目部 动火须知 工程名称 动火部位 动火时间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等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4、本表一式三联: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及查存。 聚龙办公楼项目 办公楼内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1、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时 必须遵守\"十不烧\"原则; 防 火 措 施 2、操作前检查焊割设备、工具是否完好,电源线有无破损,各类 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3、清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品,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有专人进行监护。 焊工姓名 证号 监护人姓名 申请动火人姓名 日期: 2012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 201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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