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管理规定
1、 负责供电和维修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电房的值班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情况和
有关安全措施。
2、 配送电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对配电装置及高压室经常进行巡查,做好每日
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管理处主管负责人。
3、 配电设备由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和值班,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
班电工禁止操作。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4、 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配电房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在夏季供电高峰时,应按
负荷的需求,有计划地切换变压器。
5、 停电时,应提前向业主发出通知;恢复送电时,在确认供电线路正常、电气设备
完好后方可送电。
6、 配电房内设备及线路变改,要经公司设备部同意;重大改变,要上报公司领导批
准。
7、 配电房消防设施应确保完好,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注意防止小动物进入;无
关人员禁止进入,参观人员须经管理处许可方可进入,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工作。 8、 加强日常维护检修,保证配电房内公共照明、应急灯等设备的完好。
9、 市电停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检查发电机组是否已启动,没有启动则应立即启动,
保证电梯等重要设备供电,同时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
10、 运行过程中,分路开关跳闸,先查明原因,如一时查不出,可试送一次,若不成
功则不能再送并报告领班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送电。 11、 系统和设备在运行或检修时,应挂上相应的警示牌,严防误操作。 12、 保持配电室的清洁卫生和干燥。 13、 严格执行停送电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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