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02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SG—024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经检查,该分项工程资料完整,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评定为合格,同意后续工程施工。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检验批部位 、区段 结构类型 工程负责人 分包单位负责人 检验批数 质量部门负责人 分包技术负责人 批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合 格 合 格 合 格 合 格 合 格 合 格 合 格 合 格 合 格 合 格 合 格 合 格 合 格 合 格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经检查,砖砌体分项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完整,质量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评定为合格。 工程专业质量检查员: 注册建造师〔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四川省建设厅制
SG—024填写说明
一、本表为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时使用。
二、本表由施工单位工程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检查评定记录,工程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填写检查评定结果,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验收结论。
三、填写要求: 1.本表的检验批部位、区段应是相应的检查批质量验收记录的汇总,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符合标准要求。分项工程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GB50300—9001〕中表划分填写,如无分包单位那么不填写。
2.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应填写质量验收记录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评定结果应写明该分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应写明是否同意后续工程施工。
四、表头中的工程名称、结构类型、施工单位、分包单位、检验批数均应填写清楚,评定和验收人员签字应齐全。
五、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六、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一式四份,由施工单位统一归档整理,单位工程竣工后分别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上份,施工单位自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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