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食品备案企业年度报告表
(20 )年度
企业名称生产地址备案编号法人代表联系电话企业性质备案类别联系人电子邮件注册资本 万元(以人民币计) 声明和承诺: 本企业根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42号令)第十八条的要求,向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递交20年年度报告,所递交的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完整、没有隐瞒和遗漏,并愿就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名:(企业公章)说明:
1.出口食品备案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向其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上一年度报告,作为企业持续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的证据。在递交年度报告纸质文件的同时还需递交电子文本;所附证明材料可为复印件,但需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
2.“企业性质”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等形式。3.授权负责人签名的,请附授权文件。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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