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
编 制 人: 总 工: 矿 长: 施工单位:西沟一矿 编制时间: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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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沟一矿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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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沟一矿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
前 言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保持西沟一矿当前安全生产稳定态势,结合我矿实际,制定《西沟一矿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攻坚战领导小组
为确保攻坚战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坚决遏制重特大煤矿事故攻坚战领导小组:
组 长:刘孝贤
副 组 长:张军芳 赵丙杰 岳粹报 成 员: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王国庆具体负责攻坚战工作的实施、协调、督促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始终把职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决不能以损害职工身体健康为代价这条红线。
三、攻坚战时间
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 四、攻坚战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通过全体职工共同努力,有效防范和杜绝轻伤以上安全事故、杜绝矿井瓦斯事故、杜绝矿井水灾事故、杜绝矿井火灾事故,努力打造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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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管理规范、安全高效、环境优美的本质安全型现代化矿井。
五、攻坚战步骤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 2015年3月)
全面贯彻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市、县、镇政府关于煤矿攻坚战的会议精神深入到每位职工心中,全力以赴打好煤矿安全攻坚战。
(二)自查自纠阶段。( 2014年4月)
各生产区队按照“双七条”规定,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开展自纠自查,建立排查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要求整改到位。并每周将检查、整改情况报安全办,同时在2015年4 月25日前将自纠自查总结上报全生产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 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底) 安全办对存在重大隐患和问题的区队要依法责令停工整顿,并进行挂牌督办,派专人盯守,复工前必须经攻坚战小组验收。
攻坚战小组成员严格坚持“严管、强查、重罚” 原则,重拳出击,坚决打击现场违障指挥、违障作业行为,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 重实效,依法对井下“三违”人员或事进行处罚,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
2015年12月20日前,生产区队将2015年攻坚战工作总结报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巩固提高阶段。( 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底) 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区队攻坚战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督查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攻坚战效果是否明显,巩固攻坚战工作成果;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防治,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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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促进矿井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五)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15年12月后)
认真总结、分析攻坚战中的一些好经验和做法,查缺补漏,构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六、攻坚战任务 (一)加强我矿安全监管。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加大对矿井各个生产系统安全监管力度,矿井每周不少于1次全方位安全检查。
保障措施:
以风险预控为抓手,全面普查煤矿隐蔽致灾因素。风险预控体系建设覆盖到“人、机、环、管”四方面的各环节、各工序、各岗位,必须做到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全员参与、全面辨识、全程控制。
(二)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建立健全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普查工作机制,形成普查领导小组,定期对矿井存在的隐蔽致灾因素进行检查、排查和整改,把不安全的致灾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保障措施:
1、建立煤矿普查和依托技术力量强的单位相结合的方式,对矿井煤层自燃发火倾向及煤尘爆炸性、水文地质、老窑有害气体(瓦斯、一氧化碳等)含量级主要存在状态和区域情况进行普查。同时对地表生产区的塌陷地带进行普查。
2、对普查中所存在的灾害因素进行专项治理和日常管理,对存在致灾因素的动态和现状进行详细记录,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3、2015年7月底前完成本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并编制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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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应急管控措施。
(三)增强煤矿应急救援能力,提高矿井抗风险能力。
建立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和预案,完善矿井避灾路线图和相关的避灾资料,确保了应急救援的质量。
保障措施:
1、2015年煤矿在二级安全质量标准矿井的基础上,再细化提高。 2、煤矿成立有救援指挥调度中心,建立有11人的矿山救护队,并经过专业培训,装备配备齐全。
3、做好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日常维护,每年根据不同时期和不同灾害,开展组织1-2次应急救援演练和避灾演习,提高矿井抗风险能力。
(四)加大质量标准化建设力度,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深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验收,要实现动态达标和静态检查相结合,矿井要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以上标准。
保证措施:
1、矿兼职教师对全员进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培训,使全员都撑握标准化建设标准,全员上标准岗、干标准活,达到动态达标和岗位达标,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2、攻坚小组负责落实每周查处问题及隐患的整改,整改率达100%。
3、杜绝轻伤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安全目标每月都要控制达标计划,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五)强化网络监督,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
矿井确保安全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系统正常运转,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生产调度、监测监控、办公自动化等信息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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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平台,做到视频监视、实时监测、远程控制。
保证措施:
1、监控队根据矿灾害情况建立区域性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2、调度室安装了包括井上、井下的通信系统,煤矿生产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并能与阜康煤炭管理局局等监控中心进行联网监控。
3、调度室、监控队24小时不间断的对矿井危险源动态监控和安全隐患动态管理,并形成安全生产信息化的数据库群和应用系统。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迅速采取断电、撤人、停工等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的预警作用。
4、矿区开通宽带网线和程控电话,形成了与各级安全生产监管 信息体系,强化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能力。
5、各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维护人员要勤下井,及时与工程的进展衔接起来。对系统进行维护升级,确保监测监控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6、对综采工作面前、后部刮板机头,运输巷皮带面头;东翼+770m皮带机头等安装防爆摄像装置,并与调度室监控平台联网,实时监控刮板输送机、皮带、给煤机等运输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改进生产方式,提高机械化水平。
矿在消灭淘汰设备和落后工艺的同时,以先进的机械化装备投入安全生产,进一步缩小与大型现代化煤矿的差距。
保障措施:
1、通过各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大矿井技术装备改造和隐蔽性致灾隐患的治理工作,从而提高矿井的安全预防和抗灾能力。
2、加强连续机械化运输管理体系的建设,确保机械化运输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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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能力。
(七)严格机电设备入井准入,保证提升运输设备完好。 建立健全机电科各种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各采掘区队配备专职或兼职机电管理员,形成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电气安全管理。 保障措施:
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 2、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设专职司机和维护电钳工。移动设备明确包机维护人员。采、掘、运等移动设备的安装,有计划进行安装。 3、设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井下防爆电气设备严禁出现失爆。
4、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淘汰的工艺、产品,井下严禁使用非阻燃胶带及非阻燃电缆。
5、坚持日常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相结合的设备检修制度,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6、提升机必须配齐《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的各项安全保护装置。保护装置应遵循本质安全型的原则,并保证灵敏可靠。
7、建立健全井下带式输送机管理、运行、维修、检查和定期试验制度,完善输送带及各类保护装置的检测手段。对其安全运行要责任到人,并严格监督检查。
8、皮带斜井(胶带输送机巷)敷设消防水管,水管路要保持畅通,水源充足,阀门零部件齐全,机头、机尾和巷道每隔50米必须设置阀门、水管接头,并配备不少于25米的软管。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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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杜绝采掘面越界开采。
结合煤矿生产实际,制定年度采掘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在批准区域组织进行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不合理的采煤方法。
保证措施:
1、技术科按照矿井生产许可证核定开采范围设计矿井的生产系统及回采工艺。
2、生产区队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设计施工。 (九)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分配矿井用风。
技术科在制定年度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按照实际年度通风能力,确定矿井年度产量计划,同时通风必须每年进行一次通风能力核定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技术科根据风量、瓦斯等情况编制每月的采掘衔接计划,严禁超通风能力、超计划组织生产。
保障措施:
1、矿井通风系统必须本着“降低通风阻力、简化通风系统、保证通风系统的合理可靠”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优化设计。在工作面、生产计划、衔接安排中必须充分考虑“一通三防”工作。
2、通风科必须加强矿井测风,合理分配各工作面的用风量。 3、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独立通风,在没有构成独立的通风系统前不得进行相关的采、掘作业。对于回采工作面在揭露的构造需要打绕道以及其它必须施工临时工程在构成全风压通风确有困难时,由通风科编制《有针对性的串联通风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按有关规定逐级审批后方以进行串联通风。在瓦斯涌出异常的区域严禁任何形式的串联通风。
4、通风系统中所有通风设施(风门、风桥、密闭等)构筑质量必须合格,通风设施的设置必须满足通风安全的需要。
5、对于废弃巷道和采空密闭区的管理: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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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及时组织进行永久性封闭,并且对相应废弃的联络巷道进行隔断、封闭或优化通风系统,要求做到使采煤工作面采空区各密闭均在45天内完工。
6、通风科负责组织矿井通风系统的检查维护工作,除每周安排专人对回风系统进行检查外,每月要组织一次全矿井通风系统的彻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维修处理。
7、若出现“一通三防”设施设备(风门、风筒、密闭、瓦斯传感器、防尘设施、防火设施等)损坏必须及时组织进行处理,并且由安全科和通风队共同组织严肃追查处理有关责任人。
8、通风系统因巷道贯通、初采初放、过地质构造、工作面缩短延长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通风队制定相应的《通风安全技术措施》,并停止区内的一切作业,每次调风后必须对全矿井通风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并将结果报矿总工程师。
9、通风队每季度绘制一次通风系统图,并按月补充修改,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巷道的风流、风向、风量、及通风设施。
10、机电科加强主要通风机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确保主要通风机的正常运转。出现异常时备用主要通风机必须在10min内启动。 11、攻坚小组要持续开展“一通三防”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督查行动,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一通三防”管理及瓦斯治理的有关规定得到全面贯彻和认真落实。
(十)强化瓦斯综合治理,杜绝瓦斯超限作业,有力防范瓦斯事故。
围绕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强化瓦斯治理,严格执行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按照瓦斯治理“四有”(有方案、有队伍、有装备、有制度)要求,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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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按照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针对每次瓦斯超限,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重点分析,是现象(仪器、仪表出现问题,放炮后等)还是本质(煤层或区域瓦斯涌出量大、构造带附近等)超限,并采取相应措施。
2、健全完善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监控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维护调校等规章制度,完善图纸台账,配备足够的管理、维护、检修、值班人员;传感器必须按期调校,其报警值、断电值要准确,真正起到报警、断电功能,监控主机能显示所有传感器的真实信息;传感器必须按照规定的报警、断电和复电值进行设置,及时维护、定期调校,保证系统运行稳定、数据准确可靠。
3、建立、完善和落实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措施,完善网络中心和服务机构非正常处置程序及应急预案,确保网络和系统正常运行并发挥其监测、控制和预警作用。
4、严格执行监控中心调度制度,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5、要根据井下条件变化和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改、充实、完善瓦斯防治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各项措施,使瓦斯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科学有效。
6、落实矿领导现场跟班带班作业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瓦斯治理规章制度,认真规范指挥行为、作业行为。
7、加强供电线路管理,减少和杜绝主扇、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主扇因检修等原因需停电、停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主扇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防爆门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严禁主扇“带病”运行。
8、如遇到风机停电停风时,严格按《泰丰煤矿停电、停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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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措施》执行。
9、优化通风系统、简化通风网路、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每月按计划合理分配风量,不用的巷道及盲巷及时封闭,未构成全风压的工作地点必须使用局扇通风,不能出现死角。
10、各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尽可能实现独立通风系统。消除不符合《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各用风地点风量要符合《规程》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下确需串联通风时,必须符合《规程》114条规定,并制订安全措施。
11、井下各生产单位负责管理好本区域内的通风设施,严禁破坏或随意拆迁设施,确需改动时,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矿总工程师及安监、通风、生产、调度等部门批准。
12、巷道贯通后,通风队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因调整通风系统受到影响的区域,必须停电撤人,待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生产。
13、坚持“以风定产”的原则,不得超能力或突击生产。严禁微风、无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14、机电队和通风队要经常检查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防爆门和井下反向风门,保证风机正常运转,通风设施完好。
15、对采空区按《规程》规定及时进行封闭,防止瓦斯溢出。 16、巷道断面满足风速要求,风速超限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7、掘进工作面风机、风筒安装及使用符合《规程》规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且风机安设位置要合理,保证不出现循环风。
18、加强盲巷管理。所有掘进巷道都要采用局扇通风,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长期停风的独头巷道,要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发生停风时,由班组长、瓦检员立即撤出人员,设置栅栏、警示牌板,禁止一切人员入内,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当停风区最高瓦斯浓度≤1.0%,二氧化碳浓度≤1.5%,且局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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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恢复通风。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1.0% 或CO2浓度≥1.5% ,但最高浓度≤3.0% 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3.0% 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在救护队的指导和参与下进行排放。
19、一台局扇不得同时向两个生产的工作面供风,巷道拐弯时不得留下长度超过6m的盲巷。
20、掘进作业时,要密切注意通风设施、设备状况,发现损坏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21、风筒由施工区队负责使用、管理,通风队、安监站负责监督检查。风筒吊挂要靠帮、靠顶、平直,拐弯处要设拐弯风筒,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设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风筒破口及时缝补,接头双反边,保证严密不漏风。
22、安设局部通风机地点的全风压风量应大于风机吸风量,瓦检员每班检查局部通风机附近的通风、瓦斯情况,杜绝风机发生循环风。
23、因检修、搬迁等原因需停运风机时,必须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并制定相应的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4、井下设专职瓦检员,严格矿井瓦斯检查制度,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有人作业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瓦斯涌出异常地点随时检查。
25、瓦检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每次检查后将结果及时填入瓦检手册和记录牌板上,做到井下记录牌、瓦检手册、瓦斯报表“三对口”。强化通风瓦检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严禁脱岗、睡岗、空班、漏检、假检及虚报瓦斯。
26、通风队每班审阅瓦斯日报,每天报矿长、矿总工程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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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瓦斯有升高趋势,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27、入井干部、班组长以及流动电钳工、水泵工、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在井下作业时要佩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查作业地点的瓦斯情况,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28、加强员工教育,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观念。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0.5%,或采区回风巷、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0%,或上述地点CO2浓度≥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29、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1.0% 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1.0% 时,严禁爆破。
30、各采掘工作面遇到瓦斯涌出增大地段时,必须控制循环进度,合理调整供风量,在保证瓦斯不超限的前提下,方可组织生产。
31、严格执行“三级瓦斯排放制度”,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因故障出现停电停风后,在恢复通风前首先检查瓦斯,当停风区最高瓦斯浓度电瓦斯浓度:<1.0%。
32、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瓦斯传感器:报警、断电浓度≥1.0%,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瓦斯浓度:<1.0%。
33、由于瓦斯超过规定浓度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方可人工复电。
34、预防工作面瓦斯积聚措施:合理配风,防止工作面和上隅角的瓦斯积聚;设至引风障,引导风流稀释架间和上隅角瓦斯;工作面搬家回撤时,要安设风机对回撤作业区进行通风。
35、严格明火管理,防止明火源引燃瓦斯或引发“三爆”事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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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明火管理。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地面煤场内及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井下严禁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严禁不符合规定的电器设备入井;井下电气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防爆性能,弱电设备要用安全火花型,煤电钻要实行综合保护,电缆接头严禁有“羊尾巴”、“鸡爪子”、“明接头”;维修搬迁井下电器设备必须停电;矿灯要完好使用,禁止拆开、敲打、撞击;严禁失爆电器设备在井下使用。机电科要每周至少一次对井下所有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责令限期整改;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并严格执行;严格放炮制度。放炮必须用取得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打眼、装药、封孔、放炮等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井下严禁使用土炸药;严禁带电打开各类电器设备的电控箱;产生火花或局部升温;井下的非金属材料在使用时不得产生静电;工作面两顺槽及掘进工作面安设隔爆水袋。隔爆水袋的数量和吊挂方式要符合要求。隔爆水袋水量要充足,并定期补水,以防“三爆”事故发生。
(十一)加强水文地质调查,落实矿井探放水工作。
我矿属水文地质复杂矿井,各采掘工作面要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规定,落实专业技术人员、专职队伍、采用专用设备的“三专”要求,要全面启动矿区水害排查治理,根据《煤矿防治水细则》,划定矿区内每一个生产面的禁采线和警戒线。 保障措施:
1、规范成立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和探放水设备。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细则》、《西沟煤矿防治水设计》执行。
2、进一步开展矿区水文地质调查,摸清矿区范围内水文地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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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及时处理和防范。
3、严格图纸规范制作,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柱,预先进行探放水,排除水害,划定矿区保安煤柱线。
4、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方针,落实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
5、探放水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计,由探放水队伍进行施工,严禁用煤电钻等非探水钻机进行探放水;直接作业人员不超过三人;在采掘过程中发现透水征兆时及时撤出受威胁地点人员,并及时报告带班领导。
6、在探放水过程中,发现有透水征兆时,立即停止钻进,且不得拔钻杆,应立即向煤矿调度室汇报,派人监测水情,发现有透水预兆时,应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7、掘进工作面探放水实行挂牌管理;如实填写管理台账,探放水牌板和工作台账必须记录探放水作业点名称、责任人、设备型号、探水孔数量、角度、已掘进的距离,并有施工负责人核实签字情况。
8、及时疏通河道,在地面容易积水的地点修筑沟渠排泄积水;对地面裂隙和塌陷地点进行填、堵、截。
9、严格执行雨季巡查制度,发现险情立即报告。
10、要做好职工的教育培训,井下职工均要熟悉透水前的各种预兆,发现透水危害及时汇报并采取(上述)应急处理措施。
11、要建立必要的矿井防治水规章制度,把防洪、防治水工作落到实处。
12、加强矿井水文地质观测工作,注意收集整理资料,准确将积水巷、水窝、积水老窑绘在图上,以便进行采掘工程时制定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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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 14、防治地表水害的措施
⑴留设防水煤柱。矿井西侧靠近柏杨河,对矿井有危害,有透水的可能,留设防水煤柱。
⑵积水排干。对于塌陷区存在积水,只要有突水可能就必须将积水排干方能生产,且在生产过程中要定期查看地面积水。
⑶为确保雨季安全,避免矿井周围最高洪水及山洪爆发的影响,所以需采取加高主井、副井、风井的井口标高的方法,抗击洪水威胁,具体每个井口加设1.5m高防洪沙袋墙,以防不测。 15、防治井下水害的措施
井下水害包括老窑水、采空区积水、老巷道水、钻孔水、断层水。 ⑴老窑水的防治
①现经调查周围矿井及小窑开采采空区积水情况已查明,并绘制了图纸和相关的资料。
②根据查清已有老窑的图纸和资料。认真分析判断后,制订防治老窑水的方案,并认真实施。
③在探放水时,如有透水征兆,不能起钻,要尽快汇报处理险情。 ④在探放水时要安装水泵和排水管路,清理好水仓,以保证万一探出水之后不会影响生产或导致事故发生。
⑵矿井采空区积水和老巷道积水的防治
地测科测量填图要及时准确,不能漏填,采煤工作面回采时,采空区积水和老巷道对生产有威胁,要打钻把水疏干。掘进工作面需要掘透老巷道时,一定要先把老巷道水排干后,才能掘透老巷道。
⑶钻孔水防治
钻孔水害防治措施是:地测科先查清钻孔的平面所在位置即与现采掘工作面的相对位量,然后查清钻孔的封孔质量。如果钻孔穿透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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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层,封孔质量不好,为确保安全需请专业队伍用钻机重新封孔。或者可以留保安煤柱保护钻孔。
⑷断层水的防治
断层分为透水断层和不透水断层。防治断层水的措施是:根据地质报告或水文地质报告,加强检测监测力度,及时对断层水进行疏排。
总之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主要抓好“防、堵、截、排、疏”五方面,综合治理措施重点是落实“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矿井长治久安和安全生产。 16、突水事故的应急预防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⑴发现突水预兆时的应急措施
当井下出现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并立即报告调度室,发出警报。
⑵发生突水事故时的应急措施
①自身安全防护:井下发生突水事故时,在现场及附近地点的工作人员应首先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在突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应立即避开出水口和泄水流,躲避到硐室内、拐弯巷道或其他安全地点。如果情况紧急时,可抓牢顶梁、立柱或其他固定物体,防止被涌水扛倒或冲走。
如是老空水涌出,使所在地点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时,现场职工应立即佩戴好隔离式自救器或压缩氧自救器在未确定所在
地点的空气成分能否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时,禁止任何人随意摘掉自救器的口具和鼻夹。
②迅速汇报
突水事故发生后,现场及附近地点工作的人员,在脱离危险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突水的地点,涌水的程度,现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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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人员的情况等,并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报告,同时,应尽可能利用电话通知其他可能受到威胁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及时通知撤离。
③积极妥善的组织现场抢救
突永初期,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在现场领导和老工人的组织带领下,利用现有的人力和物力,迅速进行抢救工作。如突水地点周围围岩坚硬、涌水量不大,可组织力量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尽快堵住出水点;在水源情况不明,涌水凶猛、顶帮松散的情况下,决不可强行封堵出水口,以免引起工作面大面积突水,造成人员伤亡,扩大灾情;对于受伤的矿工,应迅速抢救搬运到安全地点,立即进行急救处理;必须注意井下发生突水事故后,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在不佩戴防护器具的情况下冒险进入灾区。
④现场组织撤离
如因涌水来势凶猛、现场无法抢救或者将危及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起来,沿着规定的避灾路线和安全通道撤退道巷道制高点或地面。
在行动中应注意: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知矿井领导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迅速撤往突水地点以上的水平,不得进入突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行进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的矿石和木料撞伤;如因突水后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指路牌,迷失了行进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撤退中,如因冒顶或积水造成巷道堵塞,可寻找其他安全通道撤出。在唯一的出口封堵无法撤退时,应组织好灾区避灾,等待救护人员的营救,严禁盲目潜水等冒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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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避灾自救: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硐室或快速建造的临时避难硐室。必要时,可设置挡墙或防护板,防止涌水、煤矸和有害气体的侵入;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设文字、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于救援人员及时发现,进行营救。 17、地表降水防治措施
⑴技术科必须在明年雨季到来之前应对矿区井田范围的河道﹑老窑﹑采空区、塌陷区及井口工业广场附近﹑山坡沟渠实地勘查工作,并制定落实地表防治水措施。对影响矿井安全的泄洪沟渠进行改道,同时要构筑的防排洪工程,确保矿井雨季汛期安全。
⑵为此在雨季到来之际,矿井口附近必须准备足够的防洪沙袋,防患于未然 。
⑶对以前采空区造成裂缝、塌陷区及时堵塞、填高、填实,若裂缝深又宽时,施工时要先填入大块石料,然后灌入混凝土形成稳固带后再填入黄土,最上层填上红粘土,填高高度必须比原来地面高出50cm,严防降雨渗入。
⑷地测科在雨季到来之前要对工业广场周围,办公楼,职工生活区和排水渠和防洪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保证质量完好,防排有效。
⑸技术科按照工程进度及时填绘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威胁情况,每月5日前签发月度水文地质预报,月末对当月防治水工作进行总结,及时汇报矿有关领导。
(十一)规范煤矿用工管理,强化安全培训,强化矿长带班下井制度。
1、每年年初根据当年的生产计划,生产任务,制定全矿职工定员计划。计划既能满足生产各项工作的需要,又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原则,做到科学、先进、合理。落实统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考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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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依法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严格实施工伤保险实名制。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和持假证上岗;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必须符合《意见》要求。
2、各区队、班组根据定员计划招收职工,工会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组织开展培训教育及职业健康检查,对聋、哑、瞎、反应迟钝等残疾人或存在其他问题的一律不予录用。
3、录用并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方可办理上岗证,实习至少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4、新招收的工人在试用期间,如果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不听从指挥,劳动表现差,或体质差,班队长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5、坚持实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严格落实达县鸿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级带班下井制度》的规定,做到按规定下井带班、现场交接班、开好班前班后会,并做好记录,确保整个带班期间的职能发挥。矿领导下井过程中,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检查井下安全生产情状况,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组织整改,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超能力组织生产;遇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人员及时、有序的撤离到安全地点。 6、严格劳动用工管理。
⑴矿上劳动用工、人员配备必须符合有关文件规定,落实统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考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统一依法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严格实施工伤保险实名制。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和持假证上岗;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必须符合《国发99号文件》要求。
⑵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加强尘肺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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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此次攻坚战能取得圆满成功,矿成立了“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领导小组,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原则,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将这次攻坚战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检查,注重实效。检查过程中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要逐条登记造册并备案,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排查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难点,狠抓关键环节,攻坚战是重点,“一通三防”和防治水是重中之重。要突出“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关键环节,着重在事故多发点,管理薄弱点上下工夫,努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加强信息沟通。矿安全科负责人每月安全办公会向攻坚小组书面汇报每阶段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
(五)认真总结,巩固提高。活动结束后,对开展的“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和总结,将好的经验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进一步推广,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作为改进以后工作的借鉴,扬长避短,将全矿的安全管理工作从思想观念、人员素质、技术装备、教育手段等方面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西沟一矿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会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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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审批地点: 审批时间: 审批意见:
签字单位及领导: 技术科 安全科 通风科 救护队 机电科 调度室 监控队 地测科 采煤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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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副总 安全副总 通风副总 机电副总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总工程师 矿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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