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部职责
1、履行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例及有关部门
拟订的方法。
2、履行总企业安委会及有关领导下达的任务,配合总企业安全环保部的各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整顿要求通告,并追踪整顿达成状况。
3、与当地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保持亲密联系, 负责与当地消防、 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有关的各样审查、报表、申请等工作。
4、达成本企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中所肩负的职责。
5、拟订本企业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计划,并敦促落实。
6、组织编制、订正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突发事
件紧迫应急方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7、监察履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敦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8、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检查办理安全 事故。
9、参加重要事故隐患评估,并敦促立项整顿。
10、按期召开安全生产剖析会,议论上报安全工作中的重要
问题及举措方案。
11、掌握安全生产动向,通告安全生产状况,遇重要问题,
实时向总企业安委会报告。
12、负责各种事故的报告以及职工伤亡、火灾、交通事故报
表的汇总上报。
13、为企业企业供给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的评定信息。
14、健全和完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赏罚治法,保证公
司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
有目标、 有检查、 有查核、 有奖罚。 15、成立完美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
健康监护档案,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16、组织拟订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
教育,组织有关部门按期或不按期的展开安全生产检查和专
项检查。
18、按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升职工安全技
术素质,保证职工具备必需的安全生产技术和防备事故的能
力。
19、敦促检查安全工作,除去事故隐患,提出整顿建议,积
极做好生产中的安全工作。
20、共同有关部门对企业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生产设备、
设备、
压力容器和调压设备等方面的不安全要素采纳举措进行整
改。
21、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平时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监工
作,各生产安全员要辅助负责人贯彻履行劳动保例和安
全生产管理制度。
22、负责企业消防设备、器械的检查、判定、改换、报废管
理工作。
23、本职责若有与企业企业有关制度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矛盾
时,以企业企业有关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为准,若有疏忽之
处按行业老例或企业会议议论决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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