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1. 目的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有项目部。 3. 术语、定义
3.1 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
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3.2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直接从事项目管理的执行经理。 3.3 施工现场: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3.4 带班检查: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
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4. 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
4.1公司工程部根据公司所承包的在施项目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检查时间表,定期汇总企业负责人的带班检查记录并整理备案。 岗位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安质 工管 总工 程师 姓名 李作善 职责权限与工作内容 检查时间 每月不少于5天。 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规定及规章韩伟 制度,对本单位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领导责任。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王可宏 规定,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责直接领导责任。 在抓好工程质量的同时,要抓好现场安全生产。参与施工生仁达 产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协助法定代表刘丰林 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公司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4.2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检查表附后)
4.3 工程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企业负责人检查记录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受检项目部 检查人 1. 检查情况描述: 2. 需整改事项与整改要求: 整改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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