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系统本行业的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参与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治安意识。
三、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四、加强治安信息工作及向机关报告发生在本单位内部的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全事端。
五、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治安隐患,对机关提出的治安隐患和提出的改进意见,在规定的期限内解决,并将结果报机关,对暂时难与解决的治安隐患,采取到位的安全措施。 六、帮助﹑教育本单位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人员。
禁毒工作制度
一、用政治学习日、班前会等形式开展禁毒法制教育活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提高职工法制观念,增强禁毒意识。
二、组织加强职工的禁毒教育,牢固树立禁毒是关系大局观念,加强本单位职工对创建无毒害社区的认识,提高禁毒意识。
三、及时对本单位“涉毒”人员摸底登记,切实掌握辖区“吸毒贩毒”人员情况,在辖区内大力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把创建活动深入到每一位职工家庭”。
四、做好本单位日常性的禁毒工作活动记录,确保禁毒工作落实到位。 五、通过全年禁毒工作落实,提高本单位职工家属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有利打击吸毒,贩毒分子的嚣张气焰,使本单位职工参与到群防群治中来,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无毒、文明”的矿区。
重大问题责任追究制
一、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一定责任。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重大责任追究制度。
三、重大问题责任追究内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善教育不力造成重大危害社会安定的事故(件)出现并给国家、集体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
四、查究办法,出现重大责任问题,由综治委员会按有关规定进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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