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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急诊检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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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急诊检验制度

第五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急诊检验制度

1、凡急诊病人凭急诊章或急诊医师鉴字,进行急诊检验。

2、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收到急诊检验标本应及时迅速处理,记录标本收取和结果报告的时间,在2小时内发生检验报告。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尽力缩短检测时间,尽早发出检验报告。

3、由于仪器等原因,不能及时发出报告时,应立即与临床医师取得联系,并报告科主任,及时作出处理。同时做好文字记录。

4、如有特殊病人要进行急诊范围以外的其它项目检查时,经临床医师与值班人员联系,可做特殊情况处理。

5、做好急诊检验的各项文字记录。

6、上班时应严肃认真,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7、工作需要时必需加班完成急诊检验任务。

附:(急诊检验范围)

血、尿、粪常规、血型、血交叉、出凝血时间、脑脊液常规、尿糖、尿酮体、血糖、尿素、酮体、二氧化碳结合力、钾、钠、氯、钙。

微生物学检查急诊仅限于直接涂片染色镜检及抗酸染色等。

潜血试验、凝血酶原时间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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