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关永芬
摘要:本文针对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实施
6年以来,在实际工程中,争议较大的条文,组合国外规范,进行分析,力求本规范修订后更切合实际工程的应用。
关键词 消防 气体灭火 设计 规范 0引言
目前,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已发布实施6年来,为气体灭火系统设计作提供重要的技术依据,推动哈龙替代技术的发展,规范了国内气体灭火系统的各项技术要求及计算方法,使得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效率有了较大提高。
但是,由于气体灭火系统使用越来越广泛、使用场所也越来越复杂和新技术、新产品不断踊现,实施6年的今天,该规范已出现了一些值商榷或者值得修订规范者值得思考和完善的地方。
1.关于气体系统种类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GB50370-2005)包括了三种气体——七氟丙烷、IG1和气溶胶,这三种灭火剂也是当时较为成熟、使用案例较多灭火系统。
在2011年的今天,从各类灭火剂应用分析,已具有地方规范和国际标准的多年三氟丙烷、六氟丙烷、SDE,备压式七氟丙烷等系统,并且应用较为成熟,但还是徘徊在设计国标这个门槛之外。
灭火系统 地方标准 江苏省地方标准《SDE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DB32/399-2000 地方标准 实施时间 国外标准 SDE 2000年8月暂没有 三氟丙烷(HFC23) 暂没有 (英国标准)BS EN 15004-6:2008《Fixed firefighting systems— Gas extinguishing systems》美国消防学会《NFPA 2001:2008》(洁净气体灭火剂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美国消防学会《NFPA 2001:2008》(洁净气体灭火剂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美国消防学会《NFPA 2001:2008》(洁净气体灭火剂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江苏省地方标准《六氟丙六氟丙烷烷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HFC-236fa) 验收规程》 外贮压七氟丙烷 上海地方标准《海盾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技术规程》DBJ/CT526-2009 2006年10月2009年2月表1 :几种尚未进入国家设计规范但应用较广的国内外标准情况列表
根据上表所示,SDE和六氟丙烷的地方标准已颁布多年,且已在数十个工程应用,特别是铁道系统,绝大部分的铁道信息系统机房均采用六氟丙烷灭火系统。也具有美国消防学会标准《NFPA 2001:2008》(洁净气体灭火剂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是属于洁净气体之一。
另一种气体灭火系统——外贮压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是七氟丙烷衍生出来的灭火系统,在传统的内贮压七氟丙烷储瓶的基础加上动力瓶(N2),可以有效解决传统内贮压七氟丙烷的输送距离不远的缺点,更适合于日益增多的大型计算机房,需要远距离输送和大空间机房。该系统在国内外已有多个厂家在生产,应用案例较多,如国家博物馆,中国人民银行数据中心等国家级重点工程均采用该系统。
上述几种系统,由于没有国家设计,施工规范作为依据,在实际工程各地方应用争议较多,很多设计参数无法确定,这样造成灭火可靠性降低、浪费投资等现象是时有发生,也在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审批和验收工程造成诸多不便。
故此,为了系统的可靠性、设计的标准化、也为气体灭火技术良性发展,为各种灭火系统公平展示和竞技一个平台,建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下一步的修订是非常有必要将上述几种气体灭火列入其中。
2.关于防护区的容积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3.2.4条 第2款 “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 m2,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 m3;”由于此规范条文,造成众多数据中心机房中工艺布局的变更,并需要进行系统的改造,带来了诸多问题。
现有计算机房或数据中心机房为了便于网络的连接、设备的布置等方面因素,单个机房的面积和容积也越来越大,大量的数据处理对生产核心区的布置与普通计算机房布局
12000有着本质上的区
1000010900.5别。在主机房,辅
8000助机房的区间分隔
6000上,要求实施大开间,
40004000168040019992200500650200380020072925200076020019879502501677机房的最大面积(m2)容积(m3)以满足数据量日益增长,计算机机柜的
0不断增加、日后功能区域的灵活调动的要求。
199520012005图2 国内最大数据中心机房最大面积和容积的发展趋势曲线
目前,单个机房的容积达到1万m3,甚至是5万m3容积已经不断涌现。根据现有防火规范,这也是气体灭火系统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的场所,这些机房必须采用气体灭火系统,故此,需执行《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 m2,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 m3。”由于这条文对上述的大开间的机房必须给予分隔,严重制约了计算机房合理布置。
国内外标准
美国消防学会《NFPA 2001:2008》(洁净气体灭火剂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英国气体灭火系统标准)BS EN 15004-6:2008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国家标准:《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3-92)
上海地方标准《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技术规程》(DJ/TJ08-307-2002)
防护区面积及容积相关要求
对防护区容积大小没有 对防护区容积大小没有
面积不宜大于800 m,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 m 面积不宜大于500 m,且容积不宜大于2000 m 对防护区容积大小没有
2
3
2
3
表2 国内外标准关于气体防护区容积大小的相关描述列表
综观上表,从国内外规范比较,国外及国内的地方规范均没有对防护区容积大小作出,上海地方是参照国外规范进行编写的,故在此方面没有作出要求。经咨询国家规范编写组相关人员,而现行国家标准GB50370-2005是从GB50163-92延续下来,还有保留这个,但由我国当时经济水平较低、实验
BSI 场地较小——最大实验室的的防护区容积才500 m2,并且考虑到大容积的灭火时的复杂性无法预知和当地大容积防护区的机房较少,故此作出这样条文的。
但在今天的中国,是世界第二经济体,绝对有实力、有能力建立一个更大实验室,可以对大防护区进行研究。而国外规范也对此没有作出任何要求,想必容积大小对影响灭火可靠影响较小的,又由于实际工程中大量应用需求,故此,建议规范GB50370-2005修订时可以取消这容积和面积的已不合时宜的,规范上可以增加从合理设置其通道及出口,30s内工作人员可完全撤离等方面提出更多要求,来确保气体灭火系统可靠性。
结语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是气体灭火系统设计第一部大法,并且有多条强制性条文,在所有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里拥绝对权威性,设计单位都必须执行的,本规范是各级消防主管部门进设计审查、验收主要依据。故此,本规范的严谨性非常重要。而规范内的气体灭火系统种类和防护区容积两个问题应作为规范修订主要研究方向,本文对这两个问题的提出个人愚见,希望得规范修订者的重视和参考。
参考文献
1. GB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2. NFPA 2001 Standard on Clean Agent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 2008
Edition
3. Fixed firefighting systems Gas extinguishing systems Part 6: Physical properties and system design of gas extinguishing systems for HFC 23 extinguishant(BRITISH STANDARD BS EN 5004-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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