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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 款 委 托 书 -XX公司-2018.2.2

来源:筏尚旅游网


付 款 委 托 书

委托方: 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承建的“ 项目”的民工工资能及时支付,现甲方委托乙方(发包方)将本项目中的民工工资款直接支付给民工个人。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达成以下共识:

1、委托付款的收款人为本项目实际务工人员,以甲方提供的花名册为准,包括务工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开户行、帐号、报酬金额、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内容。

2、乙方除付款手续费外,不收取甲方委托付款的费用。

3、因甲方原因造成民工人员遗漏、数据不准确等问题,责任都由甲方承担。

4、乙方承担未及时、足额支付,以及支付错误的一切责任。

5、乙方须提供全部有效的支付凭证给甲方,做为工程款结算依据。

6、本委托有效期自甲方签字之日起,至委托付款的金额全部支付完毕时止。

委托方:(签章)XX有限公司

电 话: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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