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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内外科研机构模式及产业化方向的探讨_张启君

来源:筏尚旅游网
对国内外科研机构

模式及产业化方向

的探讨

徐州工程机械研究所  张启君

摘 要:以国内外科研院所产业模式及对策为背景,分析了现代企业应具备的产业模式及对策。关键词:科研院所 产业模式 对策1 产业化的理论及模式介绍

1.1 国外产业化的理论

  西方发达国家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理论及其表述方式与我们有明显的差异。我们强调科学技术具有生产力功能,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产业化的理论与实践,而西方发达国家则更多地强调技术创新比技术发明重要,技术扩散比技术创新更重要。20世纪(以下涉及年代的均在20世纪)70年代末,西方发达国家提出创新比研究与发展更重要。技术创新最早是由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得提出的,后来的研究者又根据各自理论体系的需要,进行了发展和完善。按照曼斯菲尔德的定义,技术创新是指一项发明的第一次应用,也就是第一次转向商业应用使发明成果获得市场价值。技术创新成功率=技术成功率×工程成功率×商业成功率。技术扩散是指一项创新在最初的商业化之后的继续利用。如果说技术创新使技术发明的应用成为现实,创造了新的工艺和产品,那么技术扩散则使这种产品形成新的产业,产生规模效益。有鉴于此,在8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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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西方发达国家又提出了技术扩散比技术创新更为重要的观点。总之,国外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的理论说明,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固然比科学研究本身重要,但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比商品化更重要。1.2 国外产业化的模式

  美、日、英、法、德等发达国家高科技产业化起步较早,采用的模式也因各自的特点而不同,其中建立高科技园区具有较大的普遍性。关于高科技园区的类型,纯理论的研究一般根据其规模、目标、技术密集程度、产业结构、就业人员等不同参数进行划分。以产业化为核心来考察,综合各类指标体系,可以概括为高科技研究园区和高科技开发园区两类。1.3 我国产业化的理论

  我国的高科技产业化起步较晚,1987年,国家批准实施“863”计划,1988年,又批准了“火炬计划”。1991年4月23日,同志“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题词的发表,标志着我国高科技产业化进入了一个新阶段。1993年10月,在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成立大会上,有关专家就提出要加强产业化理论的研究,尽快制定国家及地区高科技产业化战略,探讨高科技产业化的模式及环境。高科技产业化的实质,就是实现高科技成果大规模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它的整个过程以高科技成果为起点,包括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市场开发几个阶段。如具有某项高新技术成熟产品的庞大企业集团,他们的产品具有很大的市场容量,可以占领较长时间的销售市场。这个企业集团的工作不仅仅是生产合格的产品,还要包括产品的更新换代、工艺技术的开发、应用领域的开发等。我们不能认为通过了鉴定的成果就可以产业化,凡是没有通过二次开发,没有先进合格的工艺开发、工程装备,都还不是成熟的技术,尽管这是在实验室里已经生产出达到一定指标的产品。我们也不能认为某项技术产品有个企业、有个工厂生产了,就是产业化,因为产业化对产品市场的容量、成果开发的程度、生产规模的大小都有一定的要求。高新技术产业化应具备三个可行性,即科学上的可行性,工艺、装备、技术和工程研究开发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的可行性。我国有许多高新技术成果目前还不成熟,还需要解决二次开发中的工艺流程问题、技术装备问题、测试规范问题。这就需要建立中间试验基地通过中试解决技术成果大规模生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要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要有

一支科研队伍来保证科学技术的可靠性,还要有一支水平和素质较高的经营管理队伍和生产队伍以及销售服务队伍。

  从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的理论以及对国内外高科技产业化实践的来看,影响产业化速度和成果转化效率的因素主要有两点:一是高风险性,从调研立项、样品试制、工业化生产到市场开拓,风险无处不在;二是过程的非连续性,研究开发、小试中试、工业化生产、市场营销,通常都是在不同的场所,由不同的部门或机构组织不同的人员来进行的。因此,我们认为,要缩短产业化的周期,提高转化效率,产业化模式的选择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此外,还要解决、、内部和外部环境等方面的问题。1.4 我国产业化的模式

  据有关统计,我国每年科技成果3万余项,授权专利6万余件,成果平均转化率为15~20%,国外研究开发、中试和产业化的资金投入比例为1∶10∶100,而我国是1∶1∶100。从理论上看,实现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需要有一定的社会载体、成果源、中介环节、吸收体。它包括技术发明、研究、开发、中试、工程设计、试生产、生产、市场扩散等不同阶段,在传统下,由统一安排,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在不同的阶段发挥各自的作用。其基本模式可以表述如下: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发展研究;生产创新;经济发展。

  这样,本质上紧密联系的各个阶段被割裂了,参与这个过程的机构都不可能成为产业化的主体,实际形成了产业化的以项目为中心而没有主体的局面。随着科技的改革,科技与经济结合进一步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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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不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技术转让过程,许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自始至终都存在研究与开发工作,那种过去简单的分工,一个是成果的研究开发部门,一个是成果产业化的生产单位的模式已不能适应,一些新模式不断在实践中产生。1.4.1 主体分散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由于社会分工和利益主体的不同,科技成果源、产业化载体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分别充当,通过科技成果转让的形式,实现其产业化。根据中试在转让前或转让后,这种模式又可分为两种:

  (1)中试在科研院所

  科技成果;中试;成果转让;企业生产;进入市场。  (2)中试在企业

  科技成果;成果转让;中试;企业生产;进入市场。  满足这种模式的条件:第一,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具有中试场所和手段;第二,企业要有接受成果进行产业化的积极性而且还要有相关的条件和能力;第三,要有畅通的渠道——中介机构;第四,建立起产业化的社会风险承担机制。1.4.2  三位一体的主体集中模式  (1)集中于科研院所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中试;生产;市场。  这种模式是科技改革后产生的,是科研院所摆脱传统所作的一种探索,在科技改革上具有十分深刻的意义。这意味着科研院所不再是单纯的研究机构,已成为科技成果的孵化器和产业化基地,这需要科研院所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彻底转变,形成科技——经济的良性循环;和运行机制要相应地转变,调整结构,重新选择模式;国家要改变从前的做法,对科研院所实行一些新。也就是说,科研机构不但要成为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还要成为技术开发中心、产业化的中心。  (2)集中于企业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中试;生产;市场。

  企业在市场中得到产品供求信息后,组织其开发机构进行产品开发研究,成果经中试后投入生产,然后进入市场,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这种模式在国外比较普遍,因为他们最强的技术开发力量在企业的研究所或技术开发中心,可以有多种形式解决科研与生产相结合的问题,但最终是企业集团建立自

己的科研中心或技术中心。由于整个过程都是在企业中完成的,因此,这些企业必须具有很强的科技实力,外部的科研院所只是企业的科学源,企业从那里获得的是研发能力而不是科技成果。在国外,企业已成为产业化的主体,从企业科研人员占全国科研人员的比例、企业提供的研发经费占全国科研总经费的比例和企业使用的研发经费占全国的比例来看,美国74.7%,49.5%,69%;德国60.1%,65.5%, 73.5%;日本62.1%,72.3%,69.7%;英国82.3%,51.4%,66.6%;法国41.3%,43.4%,61.3%。  我们现在的科研来源于前苏联模式,应用技术的科研力量大部分于企业之外。企业技术开发机构中,有1/5基本上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从企业现状来看,投入巨额资金建设使用频率很低的中试基地是难以接受的,而且承担中试,就等于承担了产业化的大部分风险;一些自身具有研发能力的大型企业对成果的需求不旺,需要从外部引进成果的企业大多数不具备研发能力,我国只有极少数大企业具备这种条件:一是企业自身要有强大的科技实力,如拥有专门从事研究与开发的机构;二是企业中科研院开发与生产两大部分要有协调运转的机制;三是除自身外,还要有能补充后续能力的科学源;四是要有高效正确的信息反馈和决策系统。

1.5 科研院所在产业化现实模式中的作用及局限  我国拥有科研院所7000多家,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研究的主体大多是科研院所,属于科研院所主导型。目前,我国技术转移的主渠道是从大学和科研院所到企业,企业之间的技术转移所占比例较少。而发达国家80%以上的技术转让是在企业与企业之间完成的。我国科研院所在高科技成果产业化中有其独特的优势和潜力。1.5.1  作用

  (1)技术辐射源作用

  技术辐射包括人才、知识、智力和科技成果的辐射,科技成果的辐射是其核心。第一,科研院所拥有科技人才、高级人才比例大,智力和知识密集度高,各种层次的人才配套,具有比较合理的智力结构;第二,科学技术的各个门类齐全,有利于和各领域的渗透和综合,从而产生新的高科技成果,为产业化开辟新领域,有利于组织重大综合的产业化项目;第三,拥有高科技产业化的研究实验仪器设备和手段。  (2)中试孵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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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面,科研院所在改革过程中发挥自身优势,建立中试基地或研究园区,孵化出一大批自己的高新技术企业。另一方面,国家以科研机构和高校为中心,建立高科技开发园区,我国现有的52个高新技术开发区,绝大部分设在高校和科研机构密集的地区,其中由科研院所创办或以科研院所为主体创办的高科技企业无论从数量、规模还是效益来看,都占绝对优势。

  (3)产业化主体作用

  美国和日本均只有800个左右的国家实验室或研究所,主要从事国际、环保等公益性研究,以赢利为目的技术几乎全在企业,企业研究人员和经费大体占全国的70%左右,因而企业成为技术研究开发的主体,科研与生产结合的主体,技术转移的主体。1.5.2  我国科研院所的现状及差距

  (1)科技投入严重不足,投入机制尚不完善。科研院所产业化资金短缺,其基础设施陈旧,设备老化,缺乏中试和产业化的基本手段,一些有前景的成果难以及时转化,失去了占有市场的机会。由于经费的关系,很多科研机构把一些可以形成规模效益的成果留给自己进行小规模生产,据有关方面调查,80%的科研院所都是把技术成果附在产品上,用科研中试和小批量生产来增加收入,与产业化的宗旨背道而驰。

  (2)资源配置结构不合理,科研资源分散,科研机构过度依附于行政主管部门,与现实情况市场及生产设计相脱节,彼此之间缺乏联系与合作。缺乏中试和规模化生产所需要的工艺设计、工程开发、生产经营型和管理人才。

  (3)科研院所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较深,长期以来形成以科研为中心的观念,存在重科研,轻开发推广和生产销售的思想。

  (4)科研院所是科技成果的生长点、辐射源,自身拥有大量的成果,但这些科技成果大多是实验室成果,成熟度较差,离产业化过程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还有中试和产业化的风险;要使成果成熟,中试是不可缺少的环节,目前来看,科研院所不具备这种能力,中试和产业化的投资和规模远远大于实验室,而且还要承担失败的风险。

  (5)科技改革在建立中介环节上进行了努力,设立技术市场,发展科技经纪人队伍等,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弥补的缺陷,转化的中介机构技术市场等发

育不健全。

  (6)评估机构无法可依,缺少仲裁机构,没有从法律上规定各利益主体在产业化过程中各阶段的产权分割和利益关系,科研院所的成果没有足够的保障,缺少高新技术开发研究和产业化过程中资产评估的依据和标准,除了有形资产的投入外,更重要的是无形资产的投入,而无形资产的评估有许多理论和实践上的缺陷。

2 科研院所产业化模式的选择

2.1  科研院所产业化可供选择的模式2.1.1  向企业转让科技成果

2.1.2  进入行业企业,这需要有一定的范围和条件2.1.3  与企业合作

2.1.4  进入高新技术开发区2.1.5  参加产学研联合2.1.6  自己搞产业化

2.2  科研院所产业化的最佳选择模式2.2.1  以股份制形式与企业合作

  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找到共同利益的最好办法是组织股份制公司,科研院所以技术成果入股。  (1) 实行股份制是拓宽投资渠道和建立风险机制的需要。高新技术产业具有发展速度快、产品更新周期短、技术含量高、风险性大的特点,要求在短期内得到巨额资金的支持。我国传统的投资结构是前有科研经费投入,后有生产费用和技改资金,而在“产业化”这一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环节上,投资出现了断层。一些前景广阔、市场效益诱人的产业化项目所需的资金,往往是国家财政拿不出,科研单位拿不起,金融机构不敢拿,生产企业不愿拿,其直接效果是导致人们只能利用有限资金,选择一些短平快的项目搞产业,影响了企业的规模效益,与社会化大生产的方向背道而驰,无法参与国际竞争。而股份制企业,通过发放股权证或发行股票,向社会融资,可在短时间筹集到较多资金,把消费资金转为永久性的生产投入。一方面,通过吸引那些经不起大的风险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参股,股东多元化,可以使风险相对分散;另一方面,可给那些有创业精神和胆识的人,提供施展才能的机会,使各种生产要素得到优化组合;同时,也为科技企业进行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提供了资金保证。

  (2) 实行股份制是明晰产权、分清责权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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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在创办时,由于大环境的,产权归属没有明确界定,其性质和投资形式都是模糊的,投资者和经营者都有一种不安全、不稳定的感觉。由科研单位创办的企业,由于增值资产性质不易确定,归属意见份歧,与主办或挂靠单位的利益分配关系就难以处理。也使创办者与职工的利益关系难以协调。所有这些,导致了企业转移隐瞒资产、分净吃光、小规模经营、只求守成不求进取等现象的产生,制约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股份制公司作为一种产权模式,以既定的所有制关系为基础,把原来所有制的“四权”(即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统一于国家一身的形式,改造为适应发展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所有权”与“企业法人所有权”分离的产权形式,从而确认了企业是拥有经济所有权的产权主体,使之真正成为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产权明晰化,一方面,国家以企业资产所有者的身份,通过单位掌握的股权得到了确认,凭股权从企业中分得红利,保证国有资产的有效增值;另一方面,企业内部职工股权的确认,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使之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增强了凝聚力,避免了短期行为。与此同时,企业与其出资者的责权关系,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也都更加明确,从而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 实行股份制是优化管理和完善经营机制的需要。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科研单位创办的高新技术产业应是一个“孵化器”,技术或产品一旦孵化成熟,进入生长期,就应脱离母体,进入市场。然后,科研单位再从头开始上述孵化过程。但在实际上,科研单位创办高新技术产业受传统模式的影响,都囿于自身利益,总想控制住所办的产业(企业),不愿让它脱离母体,借以维护主从关系,让企业定期纳“贡”。这样就引出了一系列的问题,一方面是单位对企业干预过多,助长了企业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影响其自主经营;另一方面是政(事)、企不分,在人员编制、劳动工资、福利待遇、职称评聘等问题上纠缠不清,影响和干扰了科技企业自身的正常运营。而股份制对解决这些问题则有着独特的优势。在股份制中,科技企业的创办单位,以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身份,通过确认的股权,按规定平等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和监督,按股分红,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依靠股份制公司自身有效的权益保障机制,使母体分离的痛苦得到报偿。

  (4) 实行股份制是体现高新技术产业特色的需要。在现行机制中,科技成果等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其权益和价值往往得不到体现或者贬值。科研院所作为成果、专利的持有者,在与企业搞横向联合时,往往成为不平等“条约”的受害者。另外,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者和有贡献的人员,在现行下,得不到应有的报偿,也伤害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在股份制企业中,无形资产可得到充分的体现与尊重。其明显特点是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技术股所占的份额有的高达25%。在技术股本中,高科技企业创始人及技术成果持有人享有较多的股权。2.2.2  自己搞产业化

  我国的高科技产业化,主要借鉴的是国外建立高科技园区的做法。有鉴于这一模式的先天不足和我国的实际情况,有关专家对此提出了一些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如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基地等。从科研机构技术转移的角度出发,以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为依托,建立高科技产业化基地,把高科技产业化的各个环节相对集中在一个区域,使科研(包括中试)、设计、开发、生产、市场一体化,降低转化风险,缩短转化周期,提高转化效率,是一条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新思路。

3  科研院所产业化所需要的内部环境

3.1 要解决科研院所传统的思想观念问题

  根据英国科学家贝尔纳的理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是有很大区别的。科学研究的目的是探索未来,弄清规律,积累知识;而技术创新的目的则是提高效率,发展经济,获得利润。科学研究的内容可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而技术创新则可分为实验过程、中试过程、产业化过程以及进入市场过程。科学研究的机制是投资支持,科学家自主研究,科学共同体评价认可;而技术创新的运行机制应该有多元化的投资体系,其主体应是企业。科学技术真正转化为生产力,关键是技术创新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科学研究活动。

  由于对产业化内在规律缺乏正确的理解和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大多承认科学家、发明家从事的是复杂的创造性劳动,要具备高深的知识和创新能力。而产业化往往被看成是源技术的简单放大。实际上,产业化是在基本成熟的源技术基础上进行中试、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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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和工业化生产,其难度往往超过源技术发明,需要有不同于源技术发明的专门技术、技能和经验。但目前人们的思想观念、宣传和导向都还没有彻底转变过来。

3.2  确定结构调整和人才分流的原则

  一般来说,我国的科研院所,特别是大院大所,有着较强的科技实力。但从产业化的角度来看,其优势发挥的很不够,其主要原因是由于结构和人才的制约。就结构而言,主要问题在于:学科布局不合理,发展的重点不明确,造成分散重复、形不成突破口、浪费有限的资源,传统僵化,机制不灵活,公平竞争以及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形成,对产业化的适应能力太差。就人才而言,研究活动的不同阶段对人员的素质有不同的要求。基础研究工作需要的是研究者个人的天赋、勤奋及知识积累;而开发研究需要专门的技能和经验以及创造能力;对于产品的创新,则需要对市场需求的敏感、信息的充分交流等。成果转化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它需要实验研究、工艺设计、设备制造和工厂生产的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缺少哪个环节都不行。然而,多少年来,我们培养的都是应用科研型人才,能适应工业化开发的人不多,人员的素质多适应实验室阶段成果的研制以及解决工业生产中的常规工艺问题,而缺乏中试、试生产等中间过程的人才。

  因此,科研院所产业化的当务之急是结合各自的实际,确定结构调整和人才分流的原则,加快结构调整的步伐,对学科的设置、重点研究开发方向的确定、组织领导的改革、运行机制的改造、人才结构的调整、社会化保障体系的建立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起与产业化相适应的

新的机制与模式。

3.3 强化科研功能,发挥技术辐射作用

  技术辐射作为科研机构实验室后的科技活动,与科研活动相比有其特殊性,它具有多学科交叉性和多种技术集成性的特点。不仅受自然规律和科技发展规律的支配,而且还受生产规律、经济规律(特别是市场规律)的支配,甚至还受社会规律的制约。需要有一套自己的特殊的基础性设施和物质手段,需要有巨大的投入,需要有一支相对的稳定的长期从事技术开发的队伍,需要有自己特殊的运行机制、价值标准、管理方式和环境。因此,不能用管理科研活动的传统方法管理技术辐射活动。要使科研机构有较强的技术辐射功能,首先,要保证其较强的科研功能,不断产出高水平的科技成果。其次,还要有工程研究基地,即具有把实验室研究成果转化为适合企业需要的大生产技术的能力。对于这些科技成果,仅有工程研究基地仍不够,还要创办高技术企业继续开发,直至成功实现科技成果的首次商业化利用。最后还需要同产业界联合组成企业集团,进行技术扩散,扩大生产规模,形成规模效益。3.4 解决知识产权归属问题

  解决好知识产权问题,是推动产业化的重要环节。科研院所是科技成果的生长点和辐射源,大量的有前景的成果都要通过自办产业和与社会合作来实现产业化。这就有一个知识产权和利益分配问题。一方面是表现在外部:科研院所是一个的利益主体,需要增加投入,加速自身发展,而科技成果本身的归属与价值在界定和评估上有较大的难度,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科技人员和科研院所的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比比皆是,大量的产业化项目因此而中途夭折。另一方面,在科研院所内部,也存在着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范围及相互关系、成果持有人(或单位)与产业化的人(或单位)之间的权益分配的关系问题。如果没有相应的法规,产业化也难以顺利进行。

3.5 改革现行的成果评价

  由于现行的影响,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中存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给产业化造成了人为的障碍。为此,第一,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要有必要的法规,鉴定委员会的组成要依据法定的程序,鉴定专家要对鉴定成果的结论负法律责任,防止过分拔高,以免给产业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第二,要改变成果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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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通过评审鉴定才能申报奖励的做法,应用开发成果应由市场来评价,市场评价就是最好的鉴定。3.6 强化中试功能,建立中试基地

  作为一个高科技成果全过程转化的场所,高科技产业化基地是科研机构和大学现有科研中试条件的补充和开发能力的延伸,是高科技产业企业的孵化器,是高科技的辐射源。它通过对科技成果进行工程化研究开发,进一步提高其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种新的产业化模式,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既注重发挥了高科技研究园区的优点——充分利用大学和科研机构这些高科技辐射源,又克服了其本身由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中试——产品开发——技术扩散这一线性模式所带来的弱点,即研究与开发脱节,从而形成高科技产业化的良性循环。第二,解决了高科技开发园区中单纯靠引进技术成果和专利所带来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使高科技产业化有源有流,真正做到“为有源头活水来”。第三,中试孵化功能的强化,使大学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成倍提高,形成企业最需要的“交钥匙工程”,加速用高科技改造传统产业的过程。

头、放开一片的具体措施,搞好科技力量的综合配

置,充分发挥科研机构的作用。据统计,美国企业的研究大都集中于少数企业中,不是所有企业都开展研究工作。因此,在调整科研机构和人才分流中,对科技生产一体化要有一个辨证的认识。这是一种应该提倡的总的趋势,但不是所有科研机构都要变成企业,也不是所有企业都要建立研究开发机构。科研机构进入企业,科研机构转变为科技生产一体化的企业集团,都是有条件的,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加以引导和。我国科研院所基本分三大类,即基础科学研究所、应用技术研究所、开发技术研究所。对这三类研究所,应根据其方向、任务、能力、水平、潜力及发展前景进行调整:稳定和加强一批基础好、水平高、有潜力和发展前景的基础性研究的科研院所;社会公益性科研院所要根据地区分布和择优的原则,相对集中,减少重复,并逐步向社会化服务的第三产业过渡;对于一大批以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为主的科研院所,综合性较强的,应选择一部分建立中试产业化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定加速其产业化的进程,鼓励其创办和领办高科技产业集团;专业性较强的,促使其向行业技术开发中心和区域性技术开发中心或生产力促进中心转化。

4.2  加大投入的力度

  产业化需要原动力,这就是资金投入。我国平均每年科技成果3万多项,国家授权专利6万余件,成果转化率为15~20%,国外科研开发、中试、工业化生产的资金投入比例为1∶10∶100,而我国在这方面的资金投入比例为1∶1∶100。目前,我国产业化的资金来源以国家拨款、金融贷款和单位自筹为主。4.3 把中试列入国家重点支持和发展领域

  世界发达国家在建设研究型科技园区方面的投入是惊人的,其原因就是决策者明白,他们得到的将是高科技的辐射源和产业摇蓝。我们国家一方面,利用国家已建立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解决工程化的通道问题;另一方面,为解决一些共性技术和关键性技术,利用国家投入有选择地在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一批中试基地,鼓励企业和产业部门社会金融机构与大学和科研院所建立研究开发基地,利用科技园区搞好高新技术孵化工作。4.4 建立产业化的社会风险承担机制

  按照国际技术创新的理论,结合中国的实际情

4  科研院所产业化所需要的外部环境

4.1 科研院所结构进行宏观的调整

  我国科研成果转化速度较慢的深层次原因是,科技资源配置和科研结构不合理,企业科技力量薄弱,技术开发和吸收的能力不强。长期以来,国家科技资源配置严重失调,缺乏一套比较合理的资源配置体系,包括人力、物力、财力以及与此相配套的管理机制。大批研究机构游离于企业之外,企业的吸收成果和开发的能力低,科研机构成果转化率低。宏观调整的目的是革除科技与经济分离、机构重复设置、浪费科技资源的弊端,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和合理布局,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要在科学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科技资源配置以及与之相关的,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方案,在选择、调整、分流、重组的基础上,强化科技源,建立中试基地、工程研究中心,提高产业化能力,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中间试验、规模化生产四个阶段,符合科技自身的发展规律和市场规律。国家在科技管理上要注重部门间的协调,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与产业化要密切结合,拿出稳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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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产业化的风险可以这样来概括:技术风险、生产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是指从调研立项到样品试制成功阶段的风险;生产风险是成果中试和批量生产阶段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指新产品开拓市场的风险。

  风险投资是以科学技术为基础,研究、开发、生产、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使并使之产业化的投资,是科技与金融相结合,提高转移速度的一种全新的投资机制。它由风险资金、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企业三个部分组成。它将科学家开发高技术产品的风险转移到银行家身上,虽然每个项目的风险很大,风险率

形成完整的管理和体系,对科研院所产业化尤为不利。要搞好无形资产评估,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二是制定有关的法规;三是组建评估机构及其相应的专家咨询机构,在全国形成一个网络系统,接受各方委托,依法进行评估,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科研院所来说,一方面转化前所作的无形资产评估和技术作价,能在融资中得到一种资信证明;另一方面,在其他产业化模式中,自身的权益可以得到保护。4.6 制定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规  技术转移是产业化的一个重要前提,保护知识

在80%左右,但从整体上来看,少数成功的高科技产权是促使产业化成功的根本措施之一,科研院所和企业(约有20%左右)却能带来巨大的利润。推动高新企业之间由于知识产权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产业技术产业化,风险投资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资金来源化的进程。鉴于技术市场发育不健全,应制定必渠道。在国外,人们用一个简化的模式来描述风险投要的技术转让及知识产权保规,以减少市资的作用: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人才+风险投场功能调节的障碍。健全的法规对内起推动技资。一项高新技术成果完成研制实验后,需要有资金术转移,加速产业化进程,规范行为,保护各方权益投入进行产业化,在评估了该项目的市场价值、成功的作用,对外还可以保护本国利益不受侵犯。如美国的可能性以及所需资金和竞争状况后,决定投资。这就相继制定了技术转移法、专利法、知识产权法、信样,科技企业家以技术入股,风险投资公司(VC)以息法、商标法等。仅技术转移一项,就有1980年的资金入股共同组成一个高科技风险企业,双方共同《史蒂文森—怀特勒技术发明条例》、1984年的《贝经营。成功后,风险投资公司以分红或出让股权、出赫—多尔技术转让条例》、1986年的《联邦技术转移售股票的形式取得回报。利用风险投资实现产业化条例》、1987年的《美国竞争技术转让条例》、1989的优越性在于:第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投资公年的《国家竞争技术转移条例》等法规。我国已制定司以其资金占有股权,科技企业家以技术成果入股,的有《专利法》、《技术合同法》、《商标法》、《版权法》、风险公司始终承担着主要风险;第二,风险投资不需《科技进步法》,还应该在技术转让、技术市场、技术抵押,没有固定偿还期,创业失败也不能收回,只有创新等领域继续加快立法步伐。创业成功才能以其股份取得高额利润;第三,得到帮

5  其他有关助,增加创业成功的可能性,由于风险投资公司承担

主要风险,因此,它与风险企业的关系特别密切,它  继续发挥宏观作用,制定国家级和省级的会在组织发展、制定战略和规划、企业管理和项目实高新技术产业化规划和计划,加大力度,对施以及开拓市场等方面提供服务,以促使创业成功。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阶段,新产业的发展初期,中4.5  制定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法规试阶段的研究与开发,以及开拓市场和推广工作,新  所谓无形资产,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专利权、商产品的研制和开发,要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给标权、著作权)以及与知识产权相邻的权利及商誉、予支持,在增加科技投入特别是产业化投入的同时,专用技术、经营管理方法等。长期以来,无形资产只金融系统尽可能多地提供无息或低息贷款,对科研是学术界研究的理论问题。科技成果产业化是由无院所产业化实行税收优惠,尽可能采取免税方法解形资产到有形资产的转化过程,无论哪一种产业化决。在积极支持科研院所产业化的前提下,制定模式,最终都会体现为利益关系。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和引导,使产业化项目分层次进行,促使科研院利益分配缺乏科学的评价标准,技术评估体系难以所找到自己在产业化中的正确位置,向高科技企业建立,产业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成果归属很难确集团迈进。定,技术入股问题,二次开发成果归属问题,都没有(收稿日期:200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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