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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处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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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处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地管护工作,全面提高了花光了养护质量和建设成效,根据

绿地养护标准要求,按照“分片管理、责任包干、标准明

确、业绩考核、经济挂钩”的原责,特制定本办法。藤篱

一、考核组织机构

组长: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绿委办、处办、计划科、财务科、党办。

考核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绿委办,办公室主任由绿

委办副主任担任。

二、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包括平旺公园绿地辖区道路绿地公共绿地和住

宅区领导及绿地内的乔木、灌木、草坪地植物、藤篱等的

养护、卫生和基础管理。

三、考核对象

各绿化队公园管理科。

四、考核标准

1.公园绿地为一级养护管理绿地。考核成绩90分以上(含

90分)为达标。90分以下为不达标。

2.道路绿地、公共领导、及住宅区绿地为二级养护管理

绿地。考核成绩85分以上(含85分)为达标,85分以下为

不达标。

五、考核办法

1.定期考核以月考核为主。实地考核时,被考核单位必

须派人参加。考核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

见。

2.日常考核包括日常巡查、周考核及最大节日、庆典、

“迎检”等指令性检查。对检查中存在问题按照评分标准进

行扣分,检查次日向各责任区管护单位下达存在问题整改通

知书;下月考核时,发现对存在问题未进行整改的,当月本

项目按评分标准双倍扣分。

3.领导监督。各管护单位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的,存在

问题项目当月考核按照评分标准扣分。由考核组向受批评管

护单位下达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下月考核时,对存在问题

未进行整改的,当月本项目按评分标准双倍扣分。

4.群众、。各管护单位受到举报的,经考核组核实,

存在问题项目当月考核按照评分标准扣分。由考核组向被举

报管护单位下达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下月考核时,对存在

问题未进行整改的,当月本项目按评分标准双倍扣分。

六、考核方式

1.按月考核。考核组每月不定期对各管护单位所辖绿地进行

全面检查考核。

2.日常考核。考核程序为现场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

整改意见、进行复查。

3.考核组按照绿地管护考核标准,认真填写打分表。每次考

核原始记录存档被案,考核结果作为管护费拨付和年终评先

依据。

七、考核结果和奖惩

为奖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各养护作业单位积极性,依

据考核情况对各养护作业单位进行以下奖励和处罚。管护费

与考核结果直接挂钩,按季度结算。

1.考核成绩一级养护大于90分(含90)、二级养护大于

85(含85)、为“达标”等次,管护费按全额结算;

2.考核成绩一级养护在90分以下、二级养护在85分以

下“不达标”等次,按季度管护费95%结算;

3.考核成绩连续两季度达标等次的,按季度管护费额结

算,另奖励一个季度管护费的5%。考核成绩连续两季度未

达标的,按季度管护的95%结算,另外加扣一个季度管理护

费的5%。管护费的核算,由考核组提出结算意见,并附管

护单位季度考核结果,报处领导审批。

2.考核结果按时上报处考核委员会,纳入一体化月度1.考核组要严格考核纪律,公平、公正的进行考核。八考核纪律及制度

考核序列。

本办法由绿委办负责解释。

本办法从xx年4月3日起实施。

附;绿地管护考核评分标准

xx年四月三日绿地管护考核评分

第二篇:武穴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武穴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试行)

为了促进我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考核工作,提高养护管理水平,根据《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我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市内所有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执法队与养护管理队负责人,负责人对一线人员的考核可参照执行。其它部门可参照执行。

二、考核的内容

1、养护管理队考核实行百分制,项目分5项,各考核项目和所占分的权重分别为:植物养护技术50分、养护人员10分、绿地保洁30分、养护管理档案及其它养护要求10分。

2、园林执法队考核实行百分制项目分4项,各考核项目和所占分的权重分别为:绿地保护70分、园林执法制度考核20分、绿地保护台帐考核5分、其它执法要求5分

三、评分办法和标准

每月得分=总分-当月累计扣分之和+当月加分之和(扣分计算方法,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计整数计算)

养护管理队

(一)养护技术考核

1、按照要求对不同植物特性进行修剪,未及时抹芽,芽体长度超过20cm的,或单一色块枝条10%的面积超过10cm时,每次扣1分;大乔木、球形灌木、行道树未及时修剪整枝每株扣0.2分;色块灌木高度不一,曲线不流畅的,每次扣1分;草坪修剪不及时,高度超过15cm的,每次扣2分;其它达不到修剪要求的,每次扣3分;未按照技术要求进行修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分。

2、每月松土一次,做树穴一次,草坪切边一次,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扣2分;绿化区及花坛周边50公分内杂草清除不及时的,每次扣3分。草坪出现1平方米以上斑秃的(视具体情况而定),每处扣1分。

3、树木死枝、枯枝、断枝,未及时修剪处理,每次扣3分。小乔木、灌木倒伏未及时扶植的,每次扣2分。(交通事故除外)

(二)养护人员考核

1、每条路段绿地配备专职养护管理负责人员(有突击任务需另外增加人员),如发现缺勤、不上岗,每次扣2分/人;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人。

2、养护管理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应按时参加由考核督办组召集的月度工作例会、专项养护管理等会议,缺席一次扣2分/人。

3、养护管理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流程,上岗工作时

间如发现一次不着装上岗扣1分;在养护管理工作时间发生养护管理人员安全事故,轻者扣除部门负责人当月工资的20%,重则取消部门负责人资格。

4、部门负责人在所管辖区内如发现苗木干旱枯死未及时上报绿化办,乔木、球形灌木每株扣1分、小灌木色块每平方扣3分;如发现病虫害未及时上报绿化办,乔木、球形灌木每株扣0.5分、小灌木色块每平方扣3分。

5、违反法规和单位管理制度的规定,擅自操作造成绿化损坏,对责任人给予停职处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部门责任人未按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督办组下达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对该部门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绿地保洁考核

1、保洁人员要严格遵守绿地保洁要求,各种垃圾、小石头、杂物(零星、散布)未在4小时内及时清理的,每次扣2~5分;如发现超过72小时的垃圾未及时清理的,为不合格。

2、绿色废弃物(主要指修剪枝叶)不能日产日清的,每次扣2~5分(台风抢险季节除外)。

(四)养护台帐考核

1、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绿化养护数据库建立的,一次扣部门责任人5分。

2、月度养护计划上报不及时,养护档案不完整、不真实,每次部门责任人扣5分。

(五)其它

1、未及时完成执法局下达任务的,一次扣10分。

2、因养护管理不当,受到上级领导点名批评、情节严重的,每次扣5~10分;媒体曝光经查实的,每次扣5分;群众举报查实的,每次扣5分。

3、按质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突击任务,并达到要求的每次加5分。

园林执法队

(一)绿地保护

1、对公共绿地和绿化设施实行全天12小时(7:00-19:00)保护(绿化施工期除外)。如未在第一时间(24小时内)上报绿化办及分管领导被举报的,导致绿地被破坏或占用的,每次扣10-15分;

2、未按程序办理行政许可,擅自同意砍伐、移植或更换管理范围内的树木,每次扣15-25分;并按造成苗木损失的100%赔偿;如造成绿化设施损坏的按100%赔偿。

3、已办理行政许可的,责任人未按行政许可要求跟踪管理好施工作业面的,有一处扣5-10分,造成绿化损失的按50%赔偿。

4、绿地中严禁停放车辆(包括行道树池),发现一辆非机动车,扣0.5分,发现一辆

机动车,扣1分。

5、对进入绿地践踏树木和损坏花木现象未予以制止的,一次扣1分;遇到严重的破坏绿化行为应及时报绿化办,未及时上报的,一次扣3分。

6、绿地内各行道树上如有乱牵、乱搭、乱放、乱钉、乱挂,单项一次扣0.5分。

7、绿化设施或苗木被盗、被损坏,如被立案查办,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一次扣3分;如不能查办,按苗木及设施恢复成本30%赔偿扣除工资,管理责任人承担22%、部门负责人承担8%。

8、执法人员要严格保护绿地清洁,各种成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大土堆、大件杂物、大石头5公斤以上(含)未及时清理的,一处每次扣2~5分;如发现超过72小时的垃圾未及时清理的,为不合格(台风抢险季节除外)。

9、绿地堆放建筑材料及废弃物,绿化苗木被圈围,不能及时上报并清理,每次扣2~5分,造成绿化损失的按50%由责任人赔偿。

10、新建绿地在考核期6个月内完好率达到99%,给予管理部门xx元奖励。

(二)园林执法队制度考核

1、每条路段绿地配备专职执法管理负责人员(有突击任务需另外增加人员),如发现缺勤、不上岗,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2、执法管理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应按时参加由考核督办组召集的月度工作例会、专项

养护管理等会议,缺席一次扣2分/人。

3、执法管理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流程,上岗工作时间如发现一次不着装上岗扣1分;在执法管理工作时间发生执法管理责任人安全事故,轻者扣除部门负责人当月工资的20%,重则取消部门负责人资格。

4、违反法规和单位管理制度的规定,擅自同意办理许可事项,对责任人给予停职处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部门责任人未按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督办组下达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对该部门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执法管理台帐考核

1、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绿化执法数据库建立的,一次扣部门责任人5分。

3、月度执法计划上报不及时,执法管理档案不完整、不真实,每次扣部门责任人5分。

(四)其它

1、未及时完成执法局下达任务的,一次扣10分。

2、因执法管理不当,受到上级领导点名批评、情节严重的,每次扣5~10分;媒体曝光经查实的,每次扣5分;群众举报查实的,每次扣5分。

3、按质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突击任务,并达到要求的每次加5分。

四、奖惩办法

1、每月考核由定期考核、巡查考核和专项考核组成,定期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70%,巡查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15%,专项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15%。考核分数与管理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工资挂钩,考核分数在85分(含)以上的,不扣减工资;70~84分,每扣一分相应扣减管理责任人(正式职工10元,临时工5元)及部门负责人工资的6元;60分~69分,每扣一分相应扣减管理责任人(正式职工30元,临时工15元)及部门负责人工资的10元;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一线工作人员处以停工处理,所属队长负连带责任罚100元,并对该中层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2、考核督办组负责每周检查三次,每半月一小评,每月一全面考核。考核采用定期检查、随机巡查与分管领导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内绿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并进行打分排名。考核结果于当月28日前上报考核督办组。考核督办组每月召开养护管理考核工作例会,通报上月绿地养护管理考核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将最终考核结果通告养护管理考核所属部门,年终实行末位淘汰。

3、部门工作人员月考核综合得分在85分(含)以上,达到80%的给予部门负责人工资额的15%奖励,达到90%的给予部门负责人工资额的25%奖励.3、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对城区绿化整治工作实行日检查、月评比、采取分类排名,实行硬结账、兑现奖惩。对每月养护管理队得分排名前两位一线人员的分别奖励150元、100元;对园林执法队排名最前一位的奖励150元;对各队每月排名最后一位的罚款100元;被电视台、新闻媒体曝光一次的,罚当事人50元、部门负责人30元;被市、局级检查出现一次严重情况的,一线工作人员处以停工处理,所属队长负连带责任罚款200元,并对该中层干部进行诫勉

谈话;出现二次严重情况的,中层干部免职。年终进行综合总评,总评分排名前一位的科室,中层干部奖励300元。

五、考核领导组织

为了加强管理、强化考核,经园林绿化管理处研究,决定成立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督办组:组长:张朔

副组长:吴贵斌

成员:廖致立冯亚琴徐重英钟雪荣苏永锋

xx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三篇:市政园林工程处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第八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快园林城市建设进程,巩固绿化成果,全面提升城市绿化管护艺术水平,根据《绿化养护管理承包合同》、《园林绿化管养规范》制定我局绿化管护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承包方应认真按照约定的等级质量标准进行养护,随时接受发包方的检查和考核,并为检查和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二、采取年度百分考核,考核以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每月定期检查2次,对该月的主要养护内容做专项考核;每月不定期抽查若干次,对存在的问题按具体扣分标准扣分,每次扣分全年累加,累计扣分乘以分值后从单项合同承包款中扣除(具体分值每分为10000

元)。

三、发包方按照条款中约定的考核奖惩办法进行考核。检查标段养护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书面告知,限期整改并扣分,每扣一分维护经费扣10000元。每单项合同年度绿化养护质量考核分必须达到85分以上,按考核得分结算养护经费;低于85分,每少1分扣除2%的养护经费,并解除企业养护管理单项承包合同,以中标价另行发包给符合条件的养护单位。养护期间造成严重损失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除扣除养护经费、终止合同外,养护单位应赔偿全部损失。

四、对于养护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发包方先通知整改,承包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符合要求的按扣分标准扣分或由发包方派其他队伍整改,费用在承包方养护费中扣除。

五、扣分标准:

(1)保洁:管护区域内清洁卫生,无垃圾、无杂物,不得乱停、乱拉、乱放物品,如检查发现有明显垃圾和杂物每标段扣0.5分,园林设施广场、

路面不清洗每次扣0.5分。业主和监理发现要求整改的问题不及时处理双倍扣分。

(2)除草。绿化区域(含花池)内无明显杂草,每标段有明显杂草扣0.5分。

(3)施肥。对花木、草坪、绿篱、行道树等,每年必须冬施基肥、春施追肥,保证花木、行道树、草坪长势良好,花朵茂盛。未及时施肥每标段扣1分,经发包方提醒仍不能施肥的每次双倍扣分。

(4)病虫害防治。必须及时做好各种病害、虫害的预测预报、防治工作,确保花灌木、草坪、行道树无病虫害,不能及时发现并防治病虫害,每标段扣1分,用药不科学、用错药扣1分,出现病虫害死株,草坪枯死,按市场苗木价格扣相应分值。

(5)修剪整枝。对花木、草坪、绿篱、行道树等根据长势和季节及时修剪整枝,做到造型美观、科学合理、文明安全,如检查发现修剪整枝、除孽不及时导致疯长每标段扣0.5分,修剪不美观、不科学、不全面,出现不合理修剪,每标段扣1分,修剪后垃圾未及时清扫的每标段扣0.5分。业主和监理发现要求整改的问题不及时处理双倍扣分。

(6)抗旱、排涝。按季节和苗木特性及时抗旱排涝,确保成活、确保长势良好,抗旱排涝不及时造成苗木、草坪长势不良甚至死亡,按市场苗木价格扣相应分值。业主和监理发现要求整改的问题不及时处理双倍扣分。

(7)刷白:

为防治病虫害,每年秋未对乔灌木刷白一次,不及时刷白每标段扣1分,每缺1株刷白扣0.1分。

(8)喷泉、灯光、小品等园林设施良好,自然损坏及时汇报,如因管理不善,发现损坏未及时汇报、修理,而由业主和监理巡查发现或他人告知的,

除由维护单位承担相关损失外,每项扣1分。

(9)及时清除绿地内枯枝、死株、清除农作物、藤蔓缠绕苗木,及时矫正歪斜倒伏树木,如检查发现每标段扣0.5分。业主和监理发现要求整改的问题不及时处理双倍扣分。

(10)安全生产。在绿化维护管理工作中必须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11)按维护要求需进行隐蔽养护作业的如施肥、治虫,事前必须上报业主和监理用药、用肥情况,否则扣0.5分。

(12)每月5日前上报本月绿化养护工作计划,不及时上报扣0.5分。

(13)及时完成业主交办的突击任务。不能及时完成处交办的突击性任务,每次扣1分。

(14)业主和监理交办的任务需按质量标准完成,任务结束后一周内向业主和监理申请验收,逾期不申请每一天扣0.5分。

(15)管理中存在问题因媒体曝光有损园林处形象的扣1分;正面报道宣传园林维护的,加1分。

第四篇:园林处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奖惩办法[最终版]园林处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奖惩办法

了加强绿地管理,提高园林绿化管理水平,依据《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和定额》,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绿地管理标准

(一)树木生长旺盛,根据植物生态习性,合理修剪,树形保持整齐美观,骨架均匀。

(二)树穴、花池、绿带及绿地无杂草、无污物、无积水,清洁卫生。

(三)行道树缺株在1%以下,无死树、死枝、无坏桩、断桩。

(四)树木基本无病虫害、危害症状,病虫害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

(五)无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无以树当架凉晒衣物等现象。

(六)新补树与原树保持一致,有扶架措施。

(七)新补树成活率达98%以上,保存率达95%以上。

(八)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

(九)草坪生长繁茂、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5㎝左右,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

二、管理措施

(一)修剪树木要根据情况及时修剪,落叶乔木每年一次;常绿乔木两年一次;灌木每年两次;绿篱、模纹每年三次以上;草坪五次以上,重点地段根据需要及时修剪。

(二)树穴、花池、绿带及绿地每天清扫一次,全日保洁。及时清除树枝上悬挂的杂物。

(三)及时清理死树、死枝、坏桩、断桩,每周巡查一次,天气变化要加强树木支撑

及时扶正。及时补植死亡苗木、草坪。

(四)病虫害的防治。以防为主,及时打药,一年五次以上。

(五)及时对绿地进行拔草,及时浇水施肥,适时排水防涝。

(六)园林树木及设施人为损害要及时上报,及时修复。根据植物习性,做好防寒工作。设施每周检修一次,灯光每天检修一次,行道树及时进行刷白。

三、奖罚办法

(一)树木、修剪不及时,有死枝、死树、断桩,每株扣0.5分;绿篱、模纹及草坪修剪不及时,每路段扣2分;修剪不合理,每路段扣0.5分。

(二)卫生清扫保洁不及时,每路段每次扣0.1分;保洁人员脱岗每次扣0.5分。

(三)病虫害防治不及时,造成损失的树木每株扣0.1分;绿地每路段扣2分;损失严重每株扣0.2分;绿地每路段扣4分。

(四)杂草防治。绿地内每平方米杂草不得超过10株。每绿地抽查3个点,抽查超过每标准路段0.5分,造成草荒每路段扣3分。

(五)浇水施肥不及时,造成植物枯黄,树木每株扣0.1分;造成死亡每株扣1分;草坪枯每路段扣1分;死亡面积较大每路段扣4分。

(六)绿地设施及树木(包括风后)保护不当、修理不及时,每件(株)扣0.5分。

(七)苗木、草坪补植不及时(一周时间),每路段(株)扣0.5分。

(八)采取科室自查与单位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各科室对所辖范围每周检查一次,单位每月检查两次。

(九)采用100分制,基本分为90分。低于90分,每分扣科室10元;年平均为90分以上,每高1分年底奖科室150元、年底岗位考核加1分;年平均90分以上且每次检查90分以上,每高1分年底考核加2分、奖200元;平均低于90分,年底考核扣3分;有4次低于90分年底考核扣5分。

第五篇:园林绿化工程养护期考核办法园林绿化工程养护期考核办法(试行)

为加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提高建设养护期的园林绿化管护质量,依据《彭阳县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彭阳县县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查考核范围

王洼煤矿园林绿化工程。

二、考核对象

施工单位。

三、考核的内容

1、园艺管理。主要包括修剪除草、浇水、施肥、苗木补植、松土、防病治虫等。

2、园林设施维护。主要包括铺装、道路、灯具、椅凳、护栏、花坛、路牙等。

3、卫生保洁和秩序。卫生保洁到位,秩序良好。

四、考核方式检查考核工作由宁夏富阳工贸有限公司王洼综合管理部门组成检查考核小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按工作内容分项考核,每月考核汇总一次。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结果作为支付人工费依据。

1、考核小组每月检查一次,王洼综合管理部不定期进行检查。

2、实行通报制度,公布考核评分结果,对督查考核中发观的问题要求承包人及时整改。

3、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考核结果优良的承包人在园林简报上予以表扬,并在奖励。

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承包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相应罚款。对同一项工程三次考核不合格的承包人,取消承包人对绿化养护管理地。

五、考核评分办法

严格按照《园林绿化工程养护期考核办法办法和《园林绿化养护标准》进行考核。具体为:

(一)乔木养护管理乔木生长旺盛,管理措施得当,无明显病虫害,无明显旱情,无明显枯枝败叶,无明显下垂枝、断残枝,树干无藤蔓类植物缠绕,无张贴拉挂;死树清理及时,不留根桩。

1、乔木生长旺盛,枝干健壮,无死树、枯枝、无缺株。

2、树干挺直,扶正及时。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冠圆整,主侧枝分枝均匀,内膛通风透光;行道树分枝点统

一、整齐;及时去除冬季防寒包扎物。

3、叶色正常,无卷叶、黄叶(生长季节),无病虫害。

4、主要观赏树及行道树,适时抹芽、去蘖及时合理,5-10月每月修剪(或剥芽)三次,冬季整形修剪一次,修剪要适度科学合理。

5、树干伤口及时处理,树洞及时修补。

6、树干根茎周边应预留出合理空地,无杂草。

7、冬季(11月)涂白均匀,上口平齐,距地面1.2米;松土(直径80一100cm)。

8、苗木养护及时到位,管理措施得当,符合技术要求,确保成活率达到95%以上。补植树木规格、质量不得低于原设计要求标准,如确有困难,可与王洼综合管理部协商解决。

9、生长季节连续20天无降雨需及时浇水或喷雾除尘,喷雾除尘时需结合使用植物清洗剂,提高植物鲜洁度。

(二)草坪、地被养护管理

各种地被、草坪生长状态良好,色泽品种纯正,无明斑秃,无明显病虫害,无明显旱情,无明显枯枝败叶,无显杂草。草坪高度一致,平整美观,修剪及时,边缘整齐观。草坪不得产生花穗。

1、生长旺盛,色泽正常,覆盖率不低于95%,单块空面积不超过0。1平方米(0.3mx0.3m)。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坪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坪不得少于210天。

2、5-10月每半月清除杂草一遍,冬季前再清除一遍,确保绿地内基本无杂草,杂草率不超过10%。

3、修剪及时,边缘整齐美观,修剪高度控制在1—2.5cm,并始终保持好的景观效果。

4、地形平整,无坑洼,无积水。

5、草坪与模纹及苗木树穴之间界限清晰,切边线条流畅,无相互侵占交叉。

6、生长季节连续15天无降雨需及时浇水,确保无旱情;进入冬季前全面灌冬水一遍。

7、每年施尿素、复合肥等3次以上,确保长势良好。

(三)花灌木、绿篱养护管理

花灌木、绿篱生长状态良好,色泽纯正,管理得当,造型美观,无明显斑秃,无明显病虫害,无明显旱情,无明显枯枝败叶,无明显杂草。花灌木、绿篱适时修剪,修枝合理,方法得当,无徒长枝、断残枝、枯死枝、病虫枝,株形完美,定型及时合理。保持球类植物密实圆润,绿篱三面平整不脱脚,模纹线条流畅,界限分明。冬季及时增设防寒物。

1、生长旺盛,枝条茂密,色泽正常,适时修剪,修枝合理,方法得当。

2、花灌木修剪及时合理。“五一”前全面修剪一次,5-10月生长旺季随时修剪,新生萌蘖枝条不得高于2cm:修剪线条整齐划一,按设计要求严格控制高度,同一地段球类的形状、规格一致。

3、无缺株断带,缺株处应及时补齐。

4、生长季节连-续天无降雨需及时浇水,并结合使用植物清洗剂,冲刷除尘一次,确保植物无旱情并保持清洁度;进入冬季前全面灌冬水一遍。

5、冬、春季及时清理越冬杂草,5-10月杂草生长旺季,随时清除,确保无明显杂草;冬季前再彻底清除一遍。

6、生长季节每月叶面施肥一次;绿篱、色块、球类每年施厩肥二次,确保生长旺盛。

(四)花卉养护管理

花卉品种、图案设计、栽植、摆放符合要求,平整有序,疏密合理,图案美观鲜明,线条流畅,边缘整齐。花卉生长状态良好,色泽纯正,管理得当,无明显残枝败叶,无明显缺株、死株。

1、根据季节及时更换,栽植、摆放平整有序,疏密合理,线条流畅。

2、栽植草花整齐、高度一致,无残花败叶,花色鲜艳。

3、花坛和周围地被之间有明显边界。

4、及时清理杂草,确保无明显杂草。

5、及时进行草花浇水,确保整体效果。

(五)病虫害防治

病虫害控制在不影响观赏效果的程度内。对发生的病虫害辨认准确,用药合理,杜绝发生药害。

1、树木基本无明显的病虫害危害迹象,危害率在8%以下。

2、草坪、地被类地上地下无明显病虫危害迹象,危害率8%以下。

3、花坛内地上地下无明显病虫危害现象,危害率8%以下。

4、绿篱色块及球类基本无明显病虫危害迹象,危害率5%以下。

(六)景观设施维护

景观设施包括绿地内护栏、喷灌系统、桌椅、园路、水池喷泉、危险警告标志等设施。

1、对护栏要注意保护,不能有倾斜的现象,被损环的要及时修补。

2、喷灌设施要保持喷洒正常、开关灵活、管道无漏水现象。保护绿化供水设施,防止

绿化用水被盗。

3、桌椅要保持清洁、美观,完好无损。对其上的乱涂、乱画、乱张贴要及时清理干净。

4、园林雕塑、园路表面要保持整洁、美观,完好无损,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要求及时清除路面垃圾、杂物,修补破损并保持表面完好。

5、对绿地上的园林灯光,要经常进行检修,发现线路破损、灯泡烧毁、灯罩破损的要及时进行修复、更换,确保园林灯光的正常运作。

6、保持水面及水池内外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喷泉运作正常。池壁美观,不漏水,设施完好无损;要求及时清除杂物,定时杀灭蚊虫,定时清洗水池。

(七)卫生保洁和秩序管理

l、保洁到位,地面无杂物,水面无漂浮物。

2、园林设施及各类图牌整洁、无污垢。

3、垃圾清运及时,垃圾箱内垃圾无外溢。

4、厕所冲洗及时,地面清洁,无异味、积垢、堵塞等现象。

5、卫生及生产工具摆放整齐。

6、绿化带内无乱停、乱堆、乱放,草坪无被践踏现象。

7、严禁携带宠物进入景区。

8、景区秩序良好,无乱拉、乱挂、露宿、乞讨、卖艺、等现象。

9、景区内各经营点规范有序,无店外摆放现象。

10、景区经营场所认真落实安全制度,无安全隐患。

六、检查考核奖惩办法

1、绿化养护综合管理考核总分100分;

2、养护期内综合考评90分(含90分,下同)以上为达标;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良;

3、当月考核成绩在85-分之间的,扣罚工程款50元:

4、当月考核成绩在80-84分之间的,扣罚工程款100元;

5、当月考核成绩80分以下,扣罚工程款150元

6、凡发生被曝光,群众举报、投诉等问题,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在当月综合考评中扣5分,并追加处罚150元/次,在园林简报上给予通报批评;

7、未按整改要求及时整改的按同档次双倍扣罚;

8、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问题,视情况可不予处罚。

七、检查考核要求

1、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务必认真履行职责,秉公办事,严格按标准考核,实名打分。

2、按月综合考核结果排出当月名次,在次月5日前公布。

3、本办法从xx年10月1日起执行。

宁夏富阳工贸有限公司

王洼综合管理部

xx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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