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中医医院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增强规范服务的自觉性,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医院的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绩效工资的组成
根据国务院2006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规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与标准,绩效工资则是按照工作人员的业绩和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医院的绩效工资要和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密切结合起来,医院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实行分类考核,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完善的分配制度,真正体现按“绩效分配”的原则,有效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充分挖掘工作人员的潜力,保证医院综合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
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不得将职工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要以实际贡献多少、技术含量高低、风险程度大小、工作负荷强弱、管理责任轻重为导向,向重点科室、重点岗位、中医特色明显的科室倾斜,对中医手段、非
药物办法给予激励,同时兼顾一般,对聘用人员绩效分配同工同酬,建立重技术、重质量、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三、绩效工资发放总额
绩效工资分配以科室工作量、成本核算为基础,效益评价为手段,质量控制为依据,实行院、科两级分配管理,全院绩效工资发放总额控制在上级核定的数额内。
四、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法
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法在以成本核算的基础上,以工作数量、工作岗位性质、技术难度、风险程度与质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等业绩为主要依据,科学合理地核算和分配绩效工资,主要计算指标有工作量指标、成本核算指标、医疗质量指标、服务满意度指标、预算执行率指标等,具体考核方法详见《绩效工资考核综合目标管理方案》。科室个人绩效工资分配方法原则上由科室自主决定。相关职能部门要适时对绩效考核情况进行评价,在实施过程中及时补充、修改、完善考核指标和内容,使绩效管理考核更加科学规范。
五、绩效工资的发放
各科室7日之前向核算办上交需报送的资料,核算办23日完成上月绩效工资的核算,并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分发至科室进行二次分配,科室将分配结果及时上交财务科,由财务科造册发放,逾期没上交的科室,顺延至下月发放。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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