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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函(房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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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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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与贵单位于 年 月 日订立了《房屋租赁合同》(编

号: ,下称租赁合同),我方承租贵单位位于 的房产(下称租赁房屋。 年 月 日起,租赁房屋出现了下列情形:

上述情形导致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1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由此可见贵单位负有修复义务。

本单位现通知贵单位,要求贵单位在 年 月 日前对前述情形进行修复或处理。

如贵单位不能采取以上措施,我单位有权视情况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措施:

1、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或处理,由贵单位承担维修或处理费用;

2、暂停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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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贵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

如有异议,可联系: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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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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