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函
公司:
我方与贵单位于 年 月 日订立了《房屋租赁合同》(编
号: ,下称租赁合同),我方承租贵单位位于 的房产(下称租赁房屋。 年 月 日起,租赁房屋出现了下列情形:
上述情形导致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1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由此可见贵单位负有修复义务。
本单位现通知贵单位,要求贵单位在 年 月 日前对前述情形进行修复或处理。
如贵单位不能采取以上措施,我单位有权视情况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措施:
1、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或处理,由贵单位承担维修或处理费用;
2、暂停支付租金;
精品资料
3、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贵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
如有异议,可联系: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特此通知。
公司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