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搞好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避免安全技术交底的一般化,口号式,确保安全技术交底有针对性,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 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3. 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必须是现场的责任师或技术负责人; 4.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能够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而编写;既要体现出一般作业的共性,又要体现本工种作业的特性;
5. 责任师在安排作业前,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后,上交安监部一份备案;
6. 各级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内容\\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的签字,并按单位工程存放在一起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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