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0.04.08 • 【字 号】徐政干[2010]32号 • 【施行日期】2010.04.08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徐政干〔2010〕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2010〕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李军、徐品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张银河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 曲永新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许一鸣、张彪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副调研员; 颜世斌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调研员。
以上同志在本次机构改革更名机构中的原任行政职务自行免除。
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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