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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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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经理(企业法人代表):

(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十 ②《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第十三条 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5.0.4条)

(1)贯彻执行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组织建立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总部各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接受地方、行业及主管单位的安全考核。

(3)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4)决定公司安全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合理调配公司的人力、物力、财力,满足公司施工安全的需要。

(6)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7)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9)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重要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10)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事故,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

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11)决定对公司总部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有关人员的安全奖惩。

二、:

(依据:《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第四条)

(1)贯彻执行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应责任。

(2)对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及群众性安全活动等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参与研究公司安全发展规划,分管系统的安全组织管理工作。

(4)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机制、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安全培训教育、目标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

(5)协助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 (6)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督促并支持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

(7)参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8)加强考核中安全生产权重,将安全生产工作纳风廉政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体系中。 三、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

(依据:①《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第十四条

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5.0.4条)

(1)贯彻执行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提出公司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建议,组织制定公司安全发展规划,并监督落实。

(3)负责公司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4)合理调配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其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5)领导、组织对分包(供)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资格考核与审查。

(6)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相应的整改和预防措施。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总经理(企业法人代表)。

(8)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事故专题分析会议,提出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意见,报告总经理(企业法人代表)批准实施。 四、总工程师:

(依据:①《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第十五条

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5.0.4条)

(1)贯彻执行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公司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组织制定、评审和修订公司的文明施工标准,并督促落实。 (3)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措施)时,审查其安

全技术措施,并作出决定性意见。

(4)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目录并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5)领导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并组织技术鉴定和验收。 (6)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及安全生产事故专题分析会议。

(7)负责提出公司施工安全技术,参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

(8)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前,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9)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科技创新工作。 五、总会计师:

(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5.0.4条)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

(2)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3)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保证经费到位和合理开支。

(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六、工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章)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组织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专项活动。

(2)组织实施现场劳动保护督查,监督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 (3)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4)督查工伤或职业病患者相关待遇的落实情况,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5)组织分析公司职业健康状况,及时反映员工对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七、副总经理:

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5.0.4条)

(1)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审查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

(2)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参与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

(4)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汇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支持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 八、安全生产委员会:

(依据:①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1)贯彻落实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研究提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指导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总部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

(3)审定公司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评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应性。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研究有关部门在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5)针对安全生产事故召开事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方案。

(6)审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方案。 九、工会:

(依据:①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七条和第五十七条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

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

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5.0.4条)

(1)宣传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职工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监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制定或者修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3)监督公司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发现事故隐患时,提出解决的建议,并督促落实。 (5)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6)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落实。 十、安全环保部:

(依据:①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六条

②《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第十六条 ③《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

(1)宣传和贯彻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及时编制并适时更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3)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组织编制公司安全发展规划。

(4)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对公司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组织识别、评价和更新,并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通报所属单位违规违章查处情况,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并行使监察处罚权。

(6)组织推广先进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的应用,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7)监督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8)建立健全公司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9)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0)参与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和培训,并协助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考核评价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一、工程管理部:

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5.0.4条)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2)为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涉及的工程与技术问题提供咨询或决策支持。

(3)对管理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实施、改进等实施监督管理。

(4)监督管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

(5)开展技术评估与技术创新,及时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使用前,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6)组织实施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科技项目,促进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7)分析安全生产事故中技术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8)科学组织均衡生产,保证生产任务与安全管理协调一致,协调配备安全生产所需的各项资源。 十二、办公室:

(依据: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5.0.4条)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处理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通知、报告等公文资料。

(2)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工作。 (3)组织、协调、监督公司总部办公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4)负责公司总部司乘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人力资源部:

(依据: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5.0.4条) (1)审查劳务分包人员资格,配备关键岗位人员,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合法合规性管理负责。

(2)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开发、培养安全管理力量。

(3)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4)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管理。

(5)负责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继续教育及薪酬管理。 (6)负责员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管理。 (7)负责员工因工伤残与职业病鉴定管理。 (8)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应急救援的善后处理。 十四、财务审计部:

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5.0.4条)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

(2)审核安全环保部编制的年度费用预算,在资金上优先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投入费用。

(3)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4)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费用的支出情况。 (5)负责公司应急救援工作启动时的资金落实。 (6)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手续。

十五、市场经营部:

(1)负责公司承保生产经营行为与企业资质、技术资质等符合性审查。

(2)负责新承接项目的安全准入管理。必要时,组织安全环保部、工程管理部等业务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性条款进行合同评审。

(3)严格控制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单独投标报价,确保其报价不低于国家关于安全投入的最低要求并满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需要。 十六、党群工作部:

(1)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2)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观的普及。

(3)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形象识别系统建设。 (4)配合安全生产各种竞赛活动,及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安全生产有关重大信息的发布工作。 (6)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应急救援工作。 十七、成本管理部:

(1)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项目成本管理体系建设,对项目安全投入使用情况进行运营监控。

(2)负责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成本核算与实施的监督检查。 十八、采购管理部:

(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5.0.4条)

(1)建立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及安全准入审查记录。

(2)按照需求计划,制定劳动保护、防护用品采购计划,采购、调配安全保障用品。

(3)确保购置(租赁)的各类安全物资、劳动保护用品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4)监督管理工程项目分(承)包合同有关安全生产条款的签订与履约情况。 十九、纪检监察部:

(1)积极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重大决定,监督全体和群众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违法违纪情况的调查处理。 (3)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十、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十一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组织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7)督促落实项目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8)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二十一、项目经理:

(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修正稿)》第十 ②《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湘建[2007]331号)第二十四条。)

(1)建立健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全过程保持有效运行,对项目安全生产过程负领导责任。

(2)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目标、专项资金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等。

(3)根据有关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人力、财力、物力,满足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

(4)主持或参与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查,以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并监督落实。

(5)组织制定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监控管理。督促落实现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

(6)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启动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按要求上报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等工作。

(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和防范措施。

(8)定期组织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通报项目部各岗位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分析总结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 二十二、项目部主管生产副经理:

(1)参与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监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项目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场所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队,负责监督整改。

(3)负责对关键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管控。

(4)负责对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检验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管控。

(5)协助项目经理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抓好安全管理其他日常工作。

(6)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 二十三、项目安全总监:

(1)全面负责项目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2)负责制定项目安全管理规划,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3)负责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提取和监督使用,及时组织项目安全教育培训、日常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4)负责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控制和管理工作,组织建立项目施工安全常见重大危险源目录并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5)负责对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 (7)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述职汇报工作情况。 二十四、项目技术负责人:

(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追究》第七章第四节第二条)

(1)对项目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并监督、落实。

(3)组织开展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

(4)项目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隐患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予以消除。

(7)参加、配合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二十五、项目主管经营副经理:

(1)确保项目承包合同条款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2)落实项目承包合同的费用预算管理,确保项目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满足项目安全生产需要。

二十六、施工员:

(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追究》第七章第四节第二条)

(1)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所管辖专业或区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每天(或每班)记录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等施工日志。

(3)经常检查所管辖专业或区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管辖专业或区域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安全问题。

(5)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并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项目生产经理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检查。

(6)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二十七、安全员:

(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修正稿)》第二十二条

②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5]57号)附件3)

(1)根据项目特点,依照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防范建议。

(2)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到现场跟踪巡查。定期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与专项施工方案相符情况。

(3)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检查分包单位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履职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执行情况。

(4)严格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控制,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并按规范做好安全日志记录,建立隐患台帐。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纠正、督促整改安全事故隐患,并报告项目负责人。

(6)对建设管理部门、现场监理部和公司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认真督促整改落实。

(7)参与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纪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8)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报告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见。

(9)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十八、质量员:

(依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5]57号)附件3)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质量检查的同时进行安全检查。

(2)参与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会审,监督文明施工等措施的实施。

(3)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有责任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二十九、标准员:

(依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5]57号)附件5)

(1)参与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2)负责确定应执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并配置有效版本和组织学习。

(3)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实施计划和措施,组织交底并进行监督。

(4)协助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找出标准规范及措施中的不足。

(5)负责收集工程建设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执行记录,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三十、机械员:

(依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5]57号)附件5)

(1)认真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施工机具安全管理方面的方针、和规章制度。

(2)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和使用登记工作,负责落实对建设

主管部门及其安监机构的安拆告知制度。

(3)负责现场临时用电及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安装(拆卸)、使用、维护和保养,加强对安拆单位和安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基础施工、安装、顶升加结、拆卸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及临时用电管理台账。

(4)根据生产进度,熟悉和掌握机械设备的分布和技术状况,参与设备安全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5)负责设备的交接验收、清点、调运巡回检查以及报废设备的鉴定等工作。

(6)定期向公司负有设备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汇报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十一、材料员:

(依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5]57号)附件5)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按照项目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要求,组织各种资源的供应工作。

(3)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4)负责对安全防护用品验收、标识、储藏。 (5)负责对进场材料按要求分类堆放。 三十二、资料员:

(依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5]57号)附件5)

(1)协助制定和建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计划及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建立施工安全资料收集台帐,进行施工安全资料交底。 (3)负责施工安全资料的收集、审查、整理、立卷、归档、封存和安全保密工作。

(4)负责提供安全管理数据、信息资料。 三十三、班组长:

(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追究》第七章第四节第二条)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召开班前安全会议,认真接受并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3)班前对作业环境和班组使用的设备、机具、防护用具进行安全确认,负责作业现场经常清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协助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5)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人员。 三十四、作业人员: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虚心

接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

(3)在安全生产方面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积极传授安全知识,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4)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工作,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积极主动参与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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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实施审计监督。负责分公司的财务电算化管理。

8、负责“卓越绩效体系”的财务科各种资料的准备及复验工作。

9、负责工程投标保函、履约担保、银行信贷额度等手续办理工作。

10、负责集团公司对分公司工作联查财务各种资料的收集、编制工作。

11、负责上报分公司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月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并上报分公司机关费用指标计划,按照集团公司审批结果,进行控制和管理。编制分公司年度财务收支报表。 12、负责核对清理债权帐务及内部单位之间的往来帐目。 13、执行对操作人员的管理和计算机档案管理职责,对会计软件的运行进行日常维护,保证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的财产安全。

14、对项目经理部经营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运行机制是否正常进行监督。对项目经理部实施财务审计、承包及兑现审计。

分公司与项目部及经营实体,相互占用资金的确定额是:项目部及经营实体上交的资金与应交分公司的管理费和分公司代支付银行的各种保函的资金部分相抵的差额为基数,按同期一年贷款月利息0。66%计算。项目部欠分公司的管理费的计息方法:按月完成量计算的上交分公司管理费累计总额的80%为基数,乘以0。66%利率。每月计息一次,划转项目部并同时项目部记入财务费用。计息时间是从收取管理费的月份的第三个月末开始计息划帐。

2、分公司为项目部办理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工程预付款保函等工程保函所交银行的保函现金部分从办完保函月份的第二个月初开始计息,每月以0。66%的利率计息。由分公司划帐项目部,项目部记入财务费用。

3、分公司与项目部的往来帐目中,如果分公司的往来帐余额欠项目部的,同样以每月以0。66%的利率计息。由分公司倒划给项目部。

为了强化财务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杜绝工程成本的各项潜亏因素的存在,保证分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要求各级领导及财务人员在支付各种款项时,帐面有欠款的可以支付,否则坚决不予支付。如果双方签定合同约定有预付款的可以预付,但预付款项不得超过合同限定数额。要求严肃执行,若有违反行为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

在付款的同时严格审查收款签字人是否与财务帐面、合同签字人一致,否则坚决拒付,实属情况特殊,但必须办理本人委托证明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同时附在付款凭证后面。委托证明书如果双方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有双方企业单位盖章后有效,如果是个人的必须有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同时按手印和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附后有效。事后避免经济纠纷。

根据国家财经制度规定、集团公司的严格要求、结合我分公司的路、桥工程施工特点,制定单位相关人员,因公暂

借“备

用金”的管理办法:暂借“备用金”的人员范围:分公司经理、及付经理,项目经理及付经理,机关各科室正、付职,公用小车司机,机关材料处及项目材料采购员,详细人员名单经分公司经理确认后再定。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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