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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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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委员会 关于组织2008年第二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新型工业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内相关企业:

现将《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组织2008年第二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工业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08年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北部新区产业发展局。

联系人:张红却 联系电话: 63111922

联系地址:重庆北部新区星光大道1号星光大厦A座403室 附件: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组织2008年第二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工业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委员会

关于组织2008年第二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新型工业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渝经投资〔2008〕39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委(经贸委)、财政局,北部新区管委会,市属大型企业(集团),在渝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大工业投资力度,支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实施,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市经委、市财政局定于近期开展2008年第二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工业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申报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和“十一五”工业发展规划要求,重点支持新兴产业的投资项目,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以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3.国债项目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的企业,本批不得申报。

4.今年初市审计局审计调查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企业,不得申报。 二、申报方式

区县企业由区县经委与区县财政局初审后联合正式行文上报市经委和市财政局;市级企业由所属控股集团汇总正式行文上报市经委和市财政局;在渝企业正式行文直接上报市经委和市财政局。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项目汇总表(由各区县经委和企业集团汇总填报,同时报送Excel电子文本);

2.项目简介(包括企业概况、建设目标、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节能和环保综合情况、经济效益测算、财政专项资金计划用途及效果预测、计划工期等,字数在3000左右);

3.重庆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工业化项目)申报表(由企业如实填报);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6.相应的国土房管、环境保护、建设规划等主管部门意见; 7.有关部门出具产品生产、经营许可文件; 8.银行承贷证明文件或贷款合同复印件;

9.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

各单位必须认真审核企业申报资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不允许出现隐瞒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虚报投资规模、瞒报建设期限、夸大投资效益等情况,如发现申报项目弄虚作假,将取消企业申报资格,并将视情况减少所在区县或企业集团财政资金安排额度。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报单位鲜章,每个项目申报资料统一装订成册。

四、其他

1.资金安排将与工业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挂钩,与投资管理工作情况挂钩,与财政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挂钩。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有重点地组织所属企业做好申报工作,9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市经委投资与规划处二份、市财政局企业处一份,过时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市经委投资与规划处 谢正茂(电话:638636)

市财政局企业处 谭远凤(电话:67575317)

电子邮箱:touzichu2002@163.com

附件:1.2008年度第二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工业化项目)申

报汇总表

2.重庆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工业化项目)申报表

二OO八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工业 项目 资金 通知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8月18日印发

附件1:2008年度第二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工业化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万美元,人

财政项目生产项规模总投资 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 铺备案底部门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到2008年7月累计完成投资 2008年计划 投资 销无贷款贴 申请补贴类型及金额 资金项目新增经济效益 用途企企所序 业 业 属 号 名性行称 质 业 主管 单位 (建设地点) 及效目 及主名要建果预测 称 设内容 贷 筹动款 及 资自流及文号 售利税就偿收润 金 业 补入 助 息 其金 他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注:1.“企业名称”必须填写标准全称,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项目备案证上的项目法人名称一致;

2.“企业性质”必须填“国有、国有控股、集体、民营、合资、港澳资、外商独资”中的一项;

3.“所属行业”必须填写“汽摩、机械、化工、轻工、医药、冶金、建材、纺织、丝绸、高新技术”中的一项;

4.“主要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必须填写“新征土地××亩,新增(改造)建筑面积××㎡,购置××等设备××台/套,建设××生产线××条,形成年产××(产品)××件(或套、吨等)的生产能力,其中新增××件(或套、吨等)。”;

5.“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铺底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自筹及其他”;

6.“项目建设起止时间”必须按项目开工建设时间到完工时间填写,具体到月份。如“2008.01—2008.12”;

7.“财政资金用途及效果预测”一栏,一方面要说明财政专项资金具体计划用途,例如:用

于某个生产工段改造、某台(套)生产设备改造或更新某台(套)设备等;另一方面要说明财政专项资金对整个项目的推动作用和对项目投资的引导作用。

附件2:

重庆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新型工业化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 建设内容 承担单位 企业地址 冶 金□ 摩托车□ 汽 车□ 农 业□ 纺 织□ 行业分类 轻 工□ 机 械□ 电 子□ 医 药□ 电 力□ 负责人 电话 化 工□ 建 材□ 交 通□ 其 他□ 隶属关系分类 经济类型分类 企业资产总国有及国有控股□ 民营□ 其他□ 固定资产原 固定资产 企业□ 市级企业□ 区县级企业□ 额 资产负债率 所有者权益总额 值 流动资产 净值 流动负债 其中:中长 长期负债 期贷款余额 应收账款 职工人数 投资资金预算 (万元) 总 投 资 应付账款 产成品资金余额 其中:技术人员数 其中: 申请财政补助 自 筹 银行贷款 申请财政贴息 其 它 项目起止时 间 财政资金计划用途及效果预测 年营项目预期经济效益(万元/年) 收 入 利 润 业 年实现 税 金 创汇 年实现 出口 年营企业上一年经营状况(万元) 收 入 到上年止项目累计 完成投资额 划投资 本年计 利 润 业 年实现 税 金 创汇 年实现 出口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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