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路作业安全规范(修订)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断路作业的术语、定义、总则、《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和安全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的断路作业。 2职责
《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动土所在单位办理。
经公司有关消防、安全部门审核,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 3、规定内容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断路作业
在本公司范围内的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断路申请单位
需要在本公司范围内的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生产、维修、电力、通信等车间级单位。 断路作业单位
按照断路申请单位要求,在本公司范围内的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单位。 道路作业警示灯
设置在作业路段周围以告示道路使用者注意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 作业区
为保障道路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围起来的区域。
基本要求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呼救等知识。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作业前,生产车间应进行如下工作:
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断路作业安全要求; 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腐蚀性介质的作业现场所配备人员应急冲洗水源; 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
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
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3 .3作业安全要求
作业前,作业申请单位应会同本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交通组织方案,方案应能保证消防车和其他重要车辆的通行,并满足应急救援要求。
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断路的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相应的交通警示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
在夜间或雨、雪、雾天进行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警示灯设置要求如下: 采用安全电压。
设置高度应离地面,不低于。 其设置应能反映作业区轮廓。
应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灯光。
断路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清理现场,撤除作业区、路口设置的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申请断路单位应检查核实,并报告有关部门恢复交通。
4 《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
《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至少提前一天办理。
《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的上级有关管理部门按照本规范规定的《作业证》格式统一,一式三联。
断路申请单位在有关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逐项填写其应填内容后交断路作业单位。
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断路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作业证》交断路申请单位。
断路申请单位从断路作业单位收到《作业证》后,交本单位上级有关管理部门审批。 办理好的《作业证》第一联交断路作业单位,第二联由断路所在单位留存,第三联留
审批部门备案。
《作业证》应至少保留1 年。
断路安全作业证 编号:
申请单位 作业单位 涉及相关单位(部门) 断路原因 作业时间 断路地段示意图及相关说明: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申请人 自 年 月 日 时 分始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作业证编号 作业单位负责人 危害辨识 序号 1 安全措施 作业前,制定交通组织方案(附后),并已通知相关部门或单位 作业前在断路的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相关警示标志,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夜间作业设置警示红灯。 其他安全措施: 确认人 2 3 4 编制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作业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审批部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完工验收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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