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安徽省企业安全培训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所有从事井下生产作业的职工和地面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后方准上岗作业。否则,干部不能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操作。
二、驻矿安监处是安全培训教育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矿安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落实。基层各单位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的培训工作负总责,负责落实安全培训计划,选送资质合格的培训(复训)人员。
三、考核发证的时间要求:
(1)矿安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新工人岗前培训、煤矿一般工种培训、煤矿从事新工艺、新技术和使用新设备的培训,煤矿新工人及一般工种培训时间不得少72课时,考试合格者由驻矿安监处和矿安全教育培训中心核发《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煤矿工人调换工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重新接受上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6课时。
(2)属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培训的工种由主管部门培训和发放《特种设备(3)煤矿井下电气作业、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煤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培训时间和证书有效期限服从其部门规定。 矿瓦斯检查作业、煤矿安全检查作业、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煤矿防突作业、煤矿探放水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由二级培训中心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90课时,符合培训条件且考试合格者由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统一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有效期6年,每3年复训一次,复训时间不少于4天。证件到期前要提前联系换证事宜。
(4)主通风机操作作业、测风测尘作业、主排水泵作业、绞车操作工、输送机操作作业、电机车操作作业、信号作业、拥罐(把钩)作业、耙岩机操作作业、凿岩机操作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培训中心安排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2课时。培训合格人员由公司安监局和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核发证件,证件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训一次。
(5)矿长、从事煤矿生产的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由二级培训中心培训,培训、复训时间按国家要求安排,培训合格由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发证件。证件有效期为3年,每年必须复训1次。
四、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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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身体
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井下作业满三年。
六、《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由矿四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负责统一保管,职工七、安全技术培训的教学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安全意识、安全法规、八、通过安全技术培训人员应具备以下要求:
(1)正副区(科)队级管理人员、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及安监人员应会依据每人所持的为《安全资格证卡》。
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的教育,注重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
《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指挥生产;会编制审查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掌握质量标准;会检查判断事故的预兆,会排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后会采取应急措施,组织职工处理事故和避灾脱险;熟悉职责范围内各种设备、仪表、仪器的性能的安全操作技术。
(2)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必须熟悉本工种的《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及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的质量标准和操作、检测、安全技术;掌握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会熟练地使用和操作,会排除一般故障。
(3)一般工种和新(转)工人应了解党和国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法规,了解《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及防治瓦斯、煤尘、顶板、水、火等自然灾害的基本知识;熟悉职责范围内的灾害预防计划、措施,能做到自救、互救及了解职业病防治等相关知识。
九、培训教学与管理:
(1)严把学员入学关。安监处负责对各单位逐期下达培训计划,送培单位
必须落实,无特殊情况出现送培人员数量不足或培训“专业户”,每发现1人,罚单位1000元,罚单位一把手200元。
(2)严格考核。考试时考生应持准考证入场,做到人证相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凡送上级培训部门培训和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集中统一培训的,考试合格者由所在单位支付本单位、本工种全额平均工资和奖金;凡考试不及格者给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及格的,罚款200元处理,学习期间工资只按80%支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不及格的,不得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特种作业人员考试不及格的,吊销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退出原操作岗位,并对送培单位罚款1000元,罚单位一把手200元。
(3)各单位自己举办的各类安全技术培训班(发证的)必须事先写出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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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报告,列出培训和教学计划经安监处审批后方可办班,自培考试卷须经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审核,培训班结束时集中到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统一考试,否则不予。
(4)加强培训档案管理。每期培训班要有教案、学员花名册、考勤表、考试卷、考试成绩等,并在微机内建立档案。
第二章 口孜东矿安全培训流程管理
一、安全培训工作有关职责化分
1、驻矿安监处是矿培训中心监管部门,也是安全培训中心安全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部门,负责每月向矿培训中心下达培训计划。按照教考分离的原则,负责矿培训中心每期培训班的出卷及监考工作,负责对培训中心培训合格人员的审核与发证工作。
2、矿培训中心负责按驻矿安监处下达的培训计划,按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总局制定的教学大纲要求,组织煤矿新工人、转岗工人、一般工种、从事新工艺、新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组织矿“三项岗位人员”的送培与证件管理工作。
3、矿培训中心、驻矿安监处负责组织对岗前培训合格的新工人、转岗工人师徒合同的签订及合同期满后操作技能的考核工作。
4、驻矿安监处、矿工会、纪委对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二、各单位必须建立本单位人员基础信息台帐
1、各单位必须明确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职工基础信息台帐管理。 2、各单位人员信息基础台帐在计算机上用Excel建立,基础台帐的样式由驻矿安监处与矿培训中心共同制定。基础信息台帐除记录常规基本信息外,必须准确记录岗位变动情况、安全培训情况(参加过何种培训、培训时间及最近一次培训时间等)、持证情况,并做到具有自动筛选功能、打印功能。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除矿要求的必须统计内容外,增加其他统计内容。
3、各单位人员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更新人员基础信息台帐,以便准确掌握每一人的培(复)训情况及持证情况。
4、驻矿安监处、矿培训中心每月要组织专人对各单位人员信息台帐管理情况、培训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以便及时纠正各单位在台帐管理及安全培训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5、各单位安全培训统计报表每月20日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矿培训中心、驻矿安监处,以便安排送培计划及开班事宜。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复)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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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单位每年11月底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及人员需求情况,编制来年安全培训计划,经单位主管领导、分管矿领导审核后报矿培训中心,矿培训中心负责全矿年度培(复)训计划的编制与上报。
2、每月20日前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到矿培训中心核对特种作业人员变动情况,并报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矿培训中心负责编制月度全矿特种作业人员培(复)训计划,经矿、驻矿安监签字后,每月25日前报公司培训中心。
4、公司培训中心培训计划下达后,矿培训中心根据开班时间、各单位上报培训计划等下达送培计划,各单位必须严格按下达计划执行。
5、特种作业人员的选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身体健康,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会操作计算机,井下工作满三年; 4)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
6、煤矿井下电气作业、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煤矿安全检查作业、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煤矿防突作业、煤矿探放水作业等“十大工种”严禁交叉持证。
7、参加培(复)人员必须接受公司培训中心管理,否则按公司或矿安全培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参加初次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结束后,必须经过实操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实操由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安排,考核工作由分管矿领导负责组织。
9、参加复训的特种作业人员考试不合格者或不按送培计划前去参加复训的,一律吊销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10、各单位因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或特种作业人员本人不适合从事特种作业,需吊销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时,由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一般工种由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十大工种”由驻矿安监处批准。
11、严格控制一人多证、重复培训现象,杜绝培训、考核合格后不上岗等现象,提高培训效率,降低培训成本。
四、新工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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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入矿新工人必须经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门进行身份证审查,符合条件后,方可安排岗前安全培训。本矿新工人到矿后,劳资部门负责联系培训,安排送培事宜。外协单位新工人到位后,矿建工程的由改扩建项目部负责联系培训,安排送培事宜;地勘公司由项目部联系培训,安排送培事宜。其它,按归口管理联系培训,安排送培事宜。送培时要提供以下资料:
1)培训报告或联系函(由矿或安监签字);
2)培训人员名单及基础信息表(必须包含姓名、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重要内容);
3)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培训人员近期一吋免冠照片两张。 5)送培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外协单位提供)。
2、矿培训中心按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要求编制培训教学大纲、课程表、开班报告。开班报告及课程设置必须经矿或驻矿安监处审批。
3、按规定课时培训结束后,由公司培训中心组织出卷、监考、阅卷工作,未经公司培训中心允许,其他人员不得参与此项工作。
4、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经公司培训中心审核后,下发矿培训中心和矿劳资部门作为新工人分配、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报驻矿安监处作为办理入井安全资格证的依据。
5、矿培训中心要为参加培训的新工人规范建立安全培训档案,驻矿安监处要保存好新工人入井资格证审核发证记录,以备上级有关部门检查。
五、转岗培训
1、转岗是指离开原工作岗位一年以上(国家安监局3号令规定)或转岗前与转岗后工种发生变化及从外矿调入我矿井下作业人员。
2、转岗人员必须由送培单位提供能证明确转岗前确系从事井下作业的证明,否则一律按新工人组织培训。培训联系办法及需提交资料与新工人培训相同。
3、外协单位需进行转岗培训的,除矿井特殊施工外,其他一律由矿四级安培中心组织培训。矿井特殊施工转岗人员的培训,需由驻矿安监处对其进行认定,必须由具备煤矿四级及以上培训中心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六、一般工种培训
1、矿培训中心每月按年计划安排培训工作,特殊情况需安排培训的,必须由单位提出报告,经分管领导、矿或驻矿安监审批。
2、煤矿井下主要技术工种培训,原则上安排脱产培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安排脱产培训时,各生产单位必须妥善安排好培训期间的生产工作,严禁出现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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钩延点现象。
不脱产培训要适当加长培训时间,满足教学大纲要求。
3、煤矿井下主要技术工种考核由公司培训中心实行机考,并负责发证工作。 七、全员培训
1、全员培训工作由各单位自主组织,全员培训年度内累计课时必须达到20小时的要求。矿培训办全员培训组负责按公司、矿有关要求安排培训内容。各单位每月初必须将培训计划、教师备课教案报矿培训中心审核。
2、各单位每月培训结束后,由矿培训办组织上机考试,驻矿安监处、矿工会、纪委对考试情况进行监督。每月底矿培训中心将考试成绩报矿和驻矿安监处并在矿OA网上公布。
3、驻矿安监处、矿工会、矿纪委为各单位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单位。凡达不到要求的,按公司或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矿培训中心必须为每一个人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并准确记录好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情况等重要信息。全员培训的档案要妥善保存,保存时间不低于6年。
八、防突培训
1、矿防突办负责全矿防突培训计划的制定,每月按年计划向矿培训中心下达培(复)训计划,矿培训中心负责组织教学工作及档案管理工作。
2、培训课程结束后,由矿防突办组织出试卷、监考、阅卷工作。 3、矿培训中心为参加防突培训的每个人建立好防突培训、复训档案。 4、驻矿安监处负责对防突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5、未经防突培训的,严禁从事井下作业。 九、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
矿培训中心对参加岗前培训的新招工人和转岗职工专门设置课程和专业教师进行必要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
1、«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什么叫职业病、职业病的分类和危害等内容;
3、职业病预防措施:健康监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 4、未经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的,严禁从事井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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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教学管理制度
一、学员学习管理制度
1、树立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按期参加学习,明确学习任务,端正学习态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尊敬老师、团结同志、文明礼貌,做文明上进的3、遵守学校的学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有事有病请假,上课度,以合格的成绩完成学习任务。 学员。
时不准随便讲话、不准随便走动、不准在课堂抽烟、不准上课时睡觉,树立良好的学风。
4、爱护校内、教室内的公物,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爱护花草,杜绝在5、严格考勤制度。实行每天二点名和临时抽查点名相结合的考勤办法,不6、对一般违纪学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纪学员,若不听劝阻者,立即7、严格考核。对于学习不认真,造成考试不及格者,由培训机构出单据给所在单位或矿有关部门,取消当月奖金。
8、每期培训结束后进行总结,表扬遵章守纪,考核成绩优异的学员,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员建议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二、学员学籍管理制度
1、学员必须遵守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按时参加学习,并2、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要请假,迟到、早退1次者口在课堂上认真听讲,认真记笔记,对不理解的问题,要及时向授课教师请教。 头警告,迟到、早退2次以上按旷工论处;旷课一节给予50元罚款,旷课一天扣除当月奖金,旷课两天及以上开除学籍。
3、上课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做与课堂内容不相符的事,如有上课不认真4、不准在教室内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如若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不准在校5、学员必须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以及奇装异服进入教室。 六、不准损坏公物,不准在桌面上乱刻乱画,否则按价赔偿。
6、对考试不及格者,按公司及矿全员安全培训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重新听讲,大声喧哗或睡觉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园内乱扔瓜皮纸屑、烟蒂,发现一次罚款20元。 桌椅上、墙壁上刻、写、画,爱校如家。
到者按旷工处理。学期结束后报送原单位和工资人事部门。 通知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取消学习资格,责任自负。
参加培训,再次考试不及格者,离岗培训。对成绩优秀者,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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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奖励。
三、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1、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要建立健全全矿所有职工的培训资料和学员学籍档案,档案由专人保管。档案可用印刷版和电子版形式保管存放;学员岗前培训档案储藏期到矿井报废。无保存价值资料,须经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主任或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销毁。
2、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给外人查阅或转借他人。借阅档案(或查阅档案)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并对查阅人、时间、档案名称进行登记,建立档案查阅登记帐。凡调出矿职工索取培训资料与证件时,需持本人申请和原单位证明,经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
3、培训资料档案和学籍档案分硬件、软件,分类保存。 硬件档案包括如下内容: 1)培训计划或办班报告; 2)开班呈报表;
3)开班通知(成建制按计划培训除外); 4)学员考勤表;
5)学员登记表(学籍档案); 6)教学计划安排(课表)表; 7)教师教案(或讲稿); 8)考试阅卷记录; 9)考试试卷;
10)学员考试成绩和考核发证表; 11)培训班小结。 12)教师授课情况反馈表; 13)培训情况跟踪调查表等。
软件档案:在微机里建立全矿职工培训数据库,内容包括:单位、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从事工种、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时间、培(复)训时间、培(复)训成绩、证件编号、发证考核部门等。文件要有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4、培训档案归档程序:
每期培训班由班主任将第三项所列内容在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收集整理齐全,交教务组审核,并将资料分类编号,及时存档。
5、档案资料室应保持文明整洁,管理人员要做好防火、防潮工作。 6、定期对存放的档案进行梳理、检查。按规定 ,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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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资料进行处理。
7、认真学习《档案法》及上级有关指示、规定,依法管档。 四、培训学员考核发证管理制度
1、参培人员必须经过正规培训,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课时、内容,经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发放相应的《安全资格证》。
2、由安培中心组织培训,安监处有关人员根据教学内容试题库统一命题。内容必须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有一定的质量、份量,份量不少于60分钟。
3、考试采用闭卷形式,监考人员与考生的比例不低于1:35。
4、考试时一人一座,考试时不得交头接耳,不准抄袭他人试卷,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严明考场纪律。
5、试卷由安监处有关人员、安培中心人员或授课教师负责批阅,严格按照《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暂行规定》进行考核发证工作。
6、凡受集团公司委培的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南分局组织实施。
7、《证书》的格式、内容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确定,统一标准,统一印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和仿制。
8、职工培训、考核、发证办法,按照“皖煤安监人字[2003] 106号”文、“2006年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并建立职工培训、考核、发证台帐。
9、《证书》使用有效期限及复训要求,按“皖煤安监人字[2003]106号”文、“2006年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0、《证书》由职工本人保管,作为从事井下工作、上岗操作的凭证,随身携带,持证上岗,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11、《证书》丢失后,应立即向矿安培中心报告、登记,以便办理补证手续。 12、当不具备持证资格时,须将证件交回矿安培中心。 五、学员培训情况反馈及跟踪调查制度
1、凡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举办的培训班,在每期培训班结束后,要对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各单位计划完成情况及学员出勤情况,学习期间的表现和考试考核成绩进行通报,使送培训单位对本单位职工学习情况有较全面的了解,对未完成计划的单位和考试考核不合格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好的通报表扬。
2、凡公司安培中心举办的培训班,在培训情况反馈到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3、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定期召开教员、学员座谈会,听取对教学方法、内后,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也要及时向基层单位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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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的建议,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4、每一期安全技术培训班结束后,以通报形式将各单位(含外委施工单位)完成培训计划情况和职工(学员)在培训期间出勤(迟到、早退、课间脱岗、旷课、病事假、出勤)学习、考核情况等进行通报。及时将出现的问题反馈到有关单位或培训学员。
5、对培训后的学员实行跟踪调查。每次调查之后,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并对前一段职工培训工作进行总结。
(1)调查方式:调查参培职工本人或送培单位。
(2)调查内容:受培职工在单位工作表现,是否在原岗位,并收集各单位或职工对培训工作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3)调查范围:从各单位培训职工中随机抽查一部分,力求覆盖单位培训各工种。
六、听课制度
1、每期培训班班主任或专兼职教师必须听课,及时了解教师授课情况,学员对课程设置反应情况。
2、培训中心负责人、教务人员、专兼职教师听课数量规定: 1)培训中心负责人每月听课不少于一次; 2)教务人员每月听课不少于二次; 3)专职教师每月听课不于二次; 4)班主任每期培训班听课不少于一次。 3、听课重点:
1)培训中心负责人、教务人员要重点听新工人培训课,并重点听灾害防治、自救互救等内容;
2)专职教师、班主任重点应以听实习教师的课为主。
4、所有听课人员必须在专用听课记录本上记录,每次听课要记录授课教师一些好的做法和存在的不足。
5、教务组应定期组织教研会议,每半年评课一次,提高教学质量。 七、教学质量控制制度
1、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设置课程,并加入本土教学内容。 2、培训时间满足不同培训对象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3、每期培训班必须为学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教材、讲义和相关资料。 4、每项培训班培训人数不得超过80人,特殊情况要每80人安排一个班主任管理。
5、每期培训班应对学员培训需求进行调研,并按需求情况、教学大纲安排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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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
6、每位培训教师连续上课时间不超过1天,担任课程跨专业不准超过两门。 7、每期新工人培训班、转岗工人培训班要组织学员参观安全教育展室。 8、图书资料室、计算机室向学员开放,并留有记录。 八、培训效果评估制度
1、按培训大纲要求及培训对象培训需求,设置课程、安排教师、选用教材。 2、每期培训班结束后,班主任必须组织召开一次培训座谈会,向学员发放《教师授课情况调查表》、《培训班教学情况调查表》,通过问卷形式向学员调查培训班课程设置情况、课时安排情况、教师讲课情况、教材选用情况。 3、及时收集培训学员、培训单位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一般工种培训班结束三个月后,必须向学员所在单位对培训效果进行调查。 5、学员对培训班课程设置、教师、授课内容、组织管理满意率低于85%时,培训办教务组要认真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6、学员座谈会记录、各种问卷调查要妥善保管,教师授课情况反馈表、培训班满意率调查表要存入培训档案。
九 、安全教育展览室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展览室设专人管理。负责保持安展室图牌清洁卫生,搞好室内环境卫生,掌握安展室图牌内容,并了解其相关内容,以便为参观学员熟练讲解。
2、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学员要参观安展室时,管理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了解参观人员工种、人数,检查室内灯光、卫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熟悉讲解内容,为讲解做准备。
3、参观前,由管理人员向参观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带队人员(班主任)填写登记表,办理入室手续,确定参观人员分组情况,分组入室参观。
4、参观人员参观时,服从教师及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按先后顺序列队参观,认真听从管理人员讲解,如有问题待讲解完毕后提问。
5、参观人员参观时,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准随地吐痰,严禁吸烟。要爱护公物,不得在制度牌、墙壁上乱画。故意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十、阅览室管理制度
1、阅览室内卫生要始终保持清洁。资料书籍分门别类摆放整齐。 2、阅览室内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
3、室内的所有资料及书籍,只准在室内翻阅,不准带出室外观看,概不外借。确实需要外借者,办理借阅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按期归还且应保持书籍(资料)完好无缺,经管理人员验收后,方能退还其借条。
4、进入阅览室的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注意卫生,不准吸烟、不准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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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痰、不准乱扔纸屑、果皮、杂物等。
5、要爱护室内设施,要爱护书籍(资料),不得损坏,否则加倍赔偿。 6、定期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建立台帐和索引卡,以便检阅。 十一、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指示、文件精神。
2、课前认真备课,编写讲稿(或教案)。做到专(兼)职教师授课有教案或讲稿,并在授完全部课程后交安培中心统一存档。
3、教学内容要坚持“三多讲、三不讲”的教学原则,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实际,事故案例进行讲解,力求取得实效。实验和电化教学的内容及课时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4、授课时坚持使用普通话教学,做到语言清晰、简练、生动、引人入胜。 5、各授课教师要按照中心统一安排的授课时间,确保准时授课和授课课时需要;并正常参加安培中心安排的教研活动。
6、各授课教师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授课时所授课程应确保每一位学员都能听懂并准确掌握,上岗后能按规定作。
十二、监考制度
1、监考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教务组领取试卷,进入考场组织学员按指定的位置就座。
2、监考人员向学员宣布考场纪律,然后收缴学员与考试有关的所有资料。检查完毕后按时分发试卷,若发现试卷有误应及时汇报并在接到勘误通知后及时予以更正。
3、开考后,督促学员填写单位、姓名及学号等,认真核对学员登记表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发现,立即将人赶出考场,该学员成绩按零分处理,不予补考。
4、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工作。不准吸烟、阅读书报或闲谈,不得提示学员答题。
5、学员对试卷提出疑问时,只要不是涉及试题内容的,应予以当众答复,以避嫌疑。
6、试卷收缴后应原数送交教务处,任何人不得私自扣留试卷。严禁徇私舞弊,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或行政处分。
7、监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组织考试,不得迟到、早退或空堂,有事必须按规定提前请假。
十三、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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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应按准考证所指定的时间、考场、考号参加考试,并要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尊重监考人员。
2、考生进入考场除必须的文具用品外,其它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3、考生在开始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入场,对号入座,同时将准考证放在桌面上,以便监考人员核对。
4、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5、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肃静,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和离开座位。对传递纸条、偷看他人试卷、交换试卷等违规现象,分别给予警告、取消考试资格,试卷作废等处理。
6、考生答卷一律用黑色或蓝色钢笔、水笔、圆珠笔,不许用铅笔或红色笔。答题时要字迹清楚、工整。
7、考生个人信息要填在考卷装订线以上,试卷上除填写考生相关个人信息外,不得在上面做任何标记,违者一律按零分处理。
8、考生如遇到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等现象,可举手询问,但对答题内容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9、考生交卷后要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内及附近逗留和喧哗。 10、考试时间一到,考生必须立即交卷,并离开考场。 十四、微机室管理制度
1、微机室内的设备、物品需要摆放整齐有序,确保室内卫生干净整洁,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微机室内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3、与工作无关人员非请莫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微机。其他人员禁止使用微机。
4、为确保微机正常运作,未经允许严禁在微机上使用光盘、软盘,防止光盘、软盘上的病毒侵入机内。
5、爱护计算机,定期清洁、保养。室内物品禁止私自转借、送人,并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6、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乱打印其它东西,注意节约。 十五、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1、所有电教设备必须集中放在指定的通风干燥位置,统一管理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建立各类电教设备明细台帐,定期清查,做到帐物相符,确保不流失。 3、用于安全技术培训的VCD、DVD光盘或其他资料光盘,必须定期检查试放,并存放在规定的专柜里,确保培训时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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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电教设备精心维护与保养,对损坏的电教设备要及时上报,及时维修,以确保培训时正常使用。
5、每次培训使用后,要及时把电教设备、设施及光盘等存放原处,并轻取、轻放小心搬运。
6、电教设备、设施原则上不准借用,确需借用时,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准外借。归还时需办理归还手续,并仔细检查归还的电教设备是否完好。
十六、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教学重地,任何闲人不得入内。
2、实验教师要做到正常使用和保养仪器,提前完成教学实验的准备工作。 3、必须确保实验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4、学员进入实验室,必须听从指导老师的指挥,实验操作中要细心谨慎,按章操作,注意安全。
5、每次实验后,实验教师要做好参学人员、实验内容、实验效果等有关记录工作。
6、要爱护实验设备,对损坏仪器、设备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每次实验后,实验室负责人要对仪器、设备使用后进行完好性记录,并进行整理和常规的保养。
第四章 培训中心岗位职责、责任制
一、口孜东矿培训中心职责
1、在公司安监局、公司培训中心、矿分管领导统一安排下,开展培训工作。 2、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矿一般工种及新入矿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使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3、在公司培训中心的授权与指导下,做好本矿部分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4、对本矿“三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5、协调、组织、督促矿各单位进行内部学习交流及自我培训,做好培训档6、办好安全教育展览室,对职工开展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经验和典型事迹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发证等相关工作。
案的整理工作。 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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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二、安全培训中心主任职责
1、在矿、驻矿安监处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安全培训方面有关2、负责培训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
方针,组织开展培训机构权限范围内的安全培训工作。
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4、负责与公司培训中心、公司安监局联系开班事宜,及时派送培训、复训学员。
5、负责组织对委培人员及自培人员的培训资格审查工作。 6、负责组织教学调研工作,了解培训情况,及时改进工作方法。 7、及时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与方式,提高培训工作质量。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安全培训中心副主任职责
1、在培训中心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培训工作,全面落实培训计划。
2、按安全培训方面有关规定及教学大纲的要求,负责培训中心开设的各类培训班课表的编制,并及时与授课教师取得联系。
3、负责对各基层单位培训统计表的催报及培训中心培训统计表的上报工作,准确掌握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复训情况。
4、负责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及培训中心的培训档案管理工作。
5、按培训中心及矿领导的要求下达培训、复训计划。
6、定期组织教研活动,推荐好的教学方法,不断提高专兼职教师教学质量。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送培。 8、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9、负责培训中心综合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情。 四、培训中心专(兼)职教师职责
1、在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主任、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执行矿制定的年、2、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研究掌握职工教育培训的特点,努3、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培训工作,强化自身学习建设,提高季、月度培训计划和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授课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力提高授课讲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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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为人师表。
4、系统掌握《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安徽煤炭企业安全培训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内容,提高业务素质。
5、认真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备课,形成正规讲义讲稿,讲解做到简明易6、对学员严格要求,认真执行考核、考勤制度。关心学员的学习,发现问7、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培训效果,听取基层单位反馈意见,及时8、加强资料管理,对每期培训人员的名单、考试成绩均要认真整理,妥善五、班主任责任制
1、抓好班级管理,严格点名制度,做好学员的思想工作,了解学员的学习状态。
2、负责收照片、证件、学员登记等事务。
3、搞好班级的卫生工作,让老师和学员们有一个清洁的上课环境。 4、加强和任课教师的联系,班级出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以保证培训的顺利进行。
5、要严明考场纪律,端正学员的考试态度,考出学员的真实水平。 6、每期培训班结束后,要把学员登记表、试卷、教案、讲稿、教学大纲及学员档案表、点名薄等整理好,及时交到教务组审核、存档。
六、安培中心教务员、教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资料室所有资料管理及安全资格证的发放工作。
2、资料室所有资料要分类存放、分类管理、认真填写各种卡片、表格,并妥善保管。
3、严格发证制度,未经培训及考试不及格学员,一律不准发证。 4、遵守各种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保持资料室安静、清洁、卫生。 5、坚持教学研究制度,有目的跟踪培训人员,掌握第一手资料,不断开创安全培训的新路子。
6、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端正教风,求真务实。 7、参加阅卷、监考工作。 8、协助班主任做好学员管理工作。 9、负责培训中心综合管理工作。 懂,切合安全生产实际。 题及时解决。
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 保存,及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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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培训中心电教室工作人员职责
1、电教室是用新的技术手段来进行职工培训工作的场所,是培训高素质职2、电教室专职人员必要保持电教设备(微机、录放像设备、录像带盘等)3、电教室要保持环境卫生整洁,连线整齐安全,无灰尘,室温适宜。为教4、负责播放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录音、播音、录像及幻灯等方面的工作。 5、负责实验室内外的安全仪器、仪表等设施的实际操作,做好理论联系实6、做好电教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要防止人身触电、气体泄漏和误操作,做好防火工作,关键部位要设置安全警示牌。
八、资料、档案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业务技术水平。
2、负责做好安全技术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统计等工作。 3、根据培训资料档案管理要求,对各项培训资料分工种,分时间顺序存放,实现科学规范管理档案。
4、按上级有关规定,有计划、有步骤的地对过期资料进行鉴定销毁工作。 5、遵守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借阅、查阅手续,确保资料、档案不流失。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6、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7、资料室内严禁吸烟,严禁放置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物品。 九、微机操作员岗位责任制
1、始终保持室内清洁,各种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定期清洗;发现故障及时汇报领导,以便处理。
2、严格执行微机的操作程序,不断学习电脑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正确使用电脑。
3、及时建立职工培训的微机档案,能迅速达到按培训、发证时间,按工种,按单位查找培训情况的要求。
4、个人使用后,软盘集中归档,统一建立文字资料库。
5、负责文件的打字、打印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文字清晰整洁。印刷密级文件,要严格按照规定份数打印,废品及时销毁。打印时要注意油墨及纸张的节约,避免浪费。
6、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领导和经办人允许,重要文件不得给他人翻阅工必不可少的教育手段,要充分发挥电教工作的效能。 的完好,保证电教工作的正常进行。 学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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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向别人透露。
十、图书管理员职责
1、根据领导安排,每周定期对外开放图书室。
2、热情接待前来借阅人员,对人礼貌,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3、及时更新图书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三对应。
4、掌握国家对煤矿安全管理新动向,及时将过使用期或国家规定淘汰的有关规程、规定、技术标准类下架,报领导审批准销毁处理。
5、学习图书管理新技术,实现微机管理。 6、做好图书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7、经常打扫环境卫生,保持图书室清洁。
第五章 专(兼)职教师选聘及考核奖惩办法
为了满足安全培训工作的需要,提高教学质量,激励和督促教师提高业务素质,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兼职教师的选聘 (一)基本条件
1、从事煤矿井下三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
2、煤矿主体专业(非煤矿主体专业的,为计算机专业和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3、工程类、法律类中级以上职称;
4、热爱安全培训与教育事业,具备较强专业业务知识与技能;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现场操作能力。 (二)选聘程序
1、矿安培中心根据专兼职教师所缺专业和数量,提请矿批准选聘。 2、由矿经营办和生产技术部提供满足专兼职教师基本条件的人员信息。 3、由矿安培中心联系拟聘专兼职教师单位,并由其单位通知拟聘人员,确定是否同意应聘。
4、由矿安培中心统计拟聘人员名单报请矿批准。 5、送到省局指定培训部门培训。
6、矿每年下矿文对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进行一次调整。 (三)工作标准
1、遵守培训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出勤(上课)正常。 2、认真备课,按要求编写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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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培训中心专(兼)职教师岗位责任制组织教学、上课:
1)教学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教学环节,多用案例及多媒体课件教学。 2)上课时主动维持教学秩序,保证课堂纪律和教学效果。 3)按时上、下课,不擅自串课,不空堂。 4)课堂上学员无违纪现象出现。
4、严格考场纪律,按规定组织考试、监考、阅卷。
5、经常到基层调研和实践,及时掌握煤矿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6、廉洁自律,注重师德修养。 二、考核及淘汰办法 1、考核周期:
所有专(兼职)职教师实行每月考核一次,实行百分量化考核制度,年度累加总评。个人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选先进的首选资料。
2、考核项目:
考核项目为遵章守纪、教案、授课情况、其它共四部分,总分为100分。 3、考核方式:
以培训中心集中检查、不定期抽查和班主任、教务人员听课等为主。 三、奖惩
1、85分(含85分)不奖不罚,低于85分高于80分时,专职教师取消超课时补助费,兼职教师课时费减半;年度内三次低于80分(含80分)时,专职教师由矿调换工作岗位,兼职教师由矿解聘,并一年内不得在矿培训中心任教。
2、每年从专、兼职教师中各评选出一名优秀教师,作为矿百名奉献者或安全生产标兵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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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专(兼)职教师百分量化考核表
教师类别:专职( )兼职( ) 教师姓名: 考核时间: 考核:
考核 类别 遵章 守纪(15) 考核项目 按时参加早升旗 出勤正常,无迟到早退现象 按规定参加学习、培训和考试 个人负责范围环境卫生符合要求 使用规范教材 按授课内容编写教案 教案及时更新教案 (23分) 按要求时间上交,接受检查。 多媒体教案。 教学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教学环节。 授课 教学秩序良好,教学效果明显。 情况 按时上下课,不擅自串课,不空堂。 (42分) 课堂上学员无违纪现象出现。 仪表庄重,穿着大方。 监考及阅卷 下基层 其它(20分) 教学研讨 廉洁自律
使用多媒体课件教学。 标准分 2 5 5 3 5 5 5 3 5 15 5 10 5 5 2 5 5 5 5 100 考核或扣分标准 以矿通报为准,缺1次扣1分。 旷工(课)扣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每缺一次学习(培训)或考试扣2分。 以矿双文明检查为准,每出现一次扣3分。 查教案、听课。不使用规范教材扣2分。 定期检查,发现一次不符扣2分 每半年更新一次教案,否则扣2分。 不按规定时间上交,每次扣2分。 查教案,没有扣5分 以查教案、听课、评课为主。 会堂及多媒体教室上课必须使用多媒体教案教学。 以抽查、听课为主。 以平时检查为主,每出现一次扣1分。 以平时检查、抽查为准,每发现1人次扣1分。 每发现一次穿着不得体,上课接打手机扣1分。 按时参加监考及阅卷,坚持原则。每缺1次扣2分。 经常下基层了解新技术、新装备、调研。 不接受学员和送培单位礼金、礼品,不损害教师形象。 合计 扣分原因 得分 参加教学研讨,不断改善教学方法,推广好的教学经验。 21 1
第六章 业务保安责任制
一 贯彻落实公司和本单位安全培训的有关规定、办法或计划; 二 建立本单位各类人员调整或工种变化的沟通制度;
三 运用微机管理,动态、准确地掌握本单位需培各工种的人员名单和培训情况;
四 编制自培工种的培(复)训计划并报送安监处审批; 五 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开展自培工作;
六 每月25日前向安监局、培训中心分别传报培训情况月报表; 七 建立自培工种试题库;
八 接受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和公司安培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反映培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九 探索安培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加强和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十 办理自培工种的相关证件; 十一 定期编发安全培训简报;
十二 对矿属五级安教基地实施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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