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标准作业规程
绿化养护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确保花草树木的繁茂,造型优美。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辖区内的公共绿化(地)养护工作。
三、职责
1、保洁绿化主管负责绿化(地)规划、指导和组织养护工作。
2、绿化养护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养护辖区内的绿化(地)。
四、程序内容
1、草皮
1)春、夏季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对草皮进行修剪,秋、冬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剪。基本保证春、夏季草皮不长于8厘米,秋、冬季不长于10厘米。
2)每次修剪后对草皮施肥一次,以氮肥为主,结合磷、钾肥等有机肥,施后浇透水或在雨后施用。
3)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8%以上,草坪内杂草率不超过3%,(人经常路过的地方草坪内不应有杂草)草坪保色期不得少于210天。
4)草皮杂草每天巡查拔除,做到每平方米杂草目视不明显。
5)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无绿化生产拉极(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拾除草地、花丛内砖头、纸屑等杂物。
2、绿篱、花球造型
1)绿篱修剪做到平整圆滑,花球造型优美,不断改进。修剪下的枝叶要立刻清除。
2)绿篱、花球春、夏季每两个月施肥一次,秋、冬季每3个月施肥一次,施用复合肥保证长势旺盛。
3)绿篱、花球死亡缺苗,须在1周内补种好。
4)花坛、色块及各种造型轮廓清晰,修剪整齐美观,立体感强,无残缺,基本上无枯死木和枯死枝,基本上达到黄土不漏天。
3、乔灌木
1)每天巡查,及时修剪枯枝、病虫枝、下垂妨碍人们观瞻和活动的枝条,保持乔木干高2.5米以上。修剪下的枝叶要立刻清除,以免干枯影响美观。
2)垂直绿化要跟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低于7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3)每3个月施肥一次,施用复合肥,保证长势旺盛。
4、树木
1)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绿地内无死树,缺株率不超过1%。
2)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8%,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1年以上。
3)要及时控制病虫害的发生,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率不超过3%,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介壳虫的活虫数不超过3头,较细枝茎上平均每30C㎡不超过5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超过5%,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超过8%。
4)要及时清理辖区内的枯死木。做到及时清理,及时补植(反季节栽植不易成活的除外),不能及时补植的树坑要及时平整好,立上标示牌,并注明植物名称、规格、补植时间。
5、盆栽
1)摆放室内外的盆栽,要及时剪掉枯叶残枝,保证室内外盆栽常绿不败,按季节和需要进行更换。
6、浇水
1)绿地早春要浇一次解冻水,上冻之前要浇一次上冻水。浇水应遵循“不干不浇,浇则浇透”的原则,植物生长期应根据不同的`季节、天气、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喜气等情况确定浇水次数,并在天气干旱季节相应增加浇水次数,雨季绿地严重存水的地方要注意排水,以保证植物的正常生长。
2)室外盆栽随天气不同每天浇水1—2次,室内盆栽每周浇水1—2次。
7、施肥
1)绿地内的乔木、灌木每年至少要施一次有机肥,施肥深度不少于30㎝。
2)花卉、绿篱、色块每年至少要施肥2—3次有机肥。
3)草坪每季度结合浇水洒施复合肥一次,施肥量每亩5—7公斤左右,且边洒肥边浇水防止肥料烧苗。
8、中耕除草
1)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要求行人经常路过的地方无杂草,以除小、除早、除了为原则。
9、病虫害防治
1)防治植物病虫害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加强病虫检查,及时发现,及时采取防治措施,要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
2)提倡生化物防治、人工防治,使用农药必须以不伤害市民的健康为前提,尽量使用高效低毒农药。
3)在使用农药时,必须在晴朗无风的天气一次性完成,喷药后4小时内下雨的,要待天晴后重喷。
4)在使用农药时,必须戴口罩、手套、穿长袖衣裤,完工后换衣裤,用肥皂洗手。
5)使用小型喷雾器或手动喷雾器喷洒,避免药液扩散,影响市民健康。
6)生物防治:
应保护和利用天敌,创造有利于其生存发展的环境条件,具体方法主要包括以微生物治虫、以虫治虫、以鸟治虫、以螨治虫、以激素治虫、以菌治病虫等。
《绿化养护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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