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醇形象店建设方案
一、形象店建设项目:
主要是店招、门柱、灯箱。
二、形象店标条件:
1、经销商店面,年任务量在80万元(含)以上; 2、分销任务量在30万元(含)以上的分销商店面; 3、同一街道有2家形象店的,距离必须在500米以上; 4、店面宽不能小于5米,营业面积不能少于40平方米; 5、店面位置在主干道或繁华街道; 6、签订形象店建设协议。
四、形象店费用投入:
1、形象店建设费用投入秉着“互惠共赢”的原则,由公司与形象店进行共同投入,不计入经销商市场费用;
2、形象店建设费用先由形象店申请人现金支付,公司按照店面建设实际情况核定的每平方费用标准,以货补本品的方式返还给形象店。
五、申请流程:
1、片区将申请表和材料发回品牌部;
2、品牌部交公司核准后,由 广告公司核算总的装修费用; 3、公司根据广告公司核算的费用核定每平方(装修部分)的货补标准; 4、形象店申请人参照费用标准自行寻找装修公司按照制作标准进行制作安装;
5、片区验收合格后,公司将货补产品发给形象店。
特别说明:
1、形象店建设工作是首次进行规范化管理,各片区在执行的过程中有好的意见和建议还请及时向品牌部提出来;
2、《形象建设店协议》和《形象店建设申请表》为通用版,大家可以用于五粮醇或五粮春。
五粮醇品牌事务管理部
201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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