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来源:筏尚旅游网
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进入施工区后,必须佩戴相应安全帽、扣好帽带,机械操作工必须佩戴防护帽。

三、在建工程中的四口和五临边必须有防护设施。

四、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硬底鞋、高跟鞋、喇叭裤,不准酒后作业。 五、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高空作业严禁皮鞋或带钉的易滑鞋。

六、非操作人员无申请与陪同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危险区域内。 七、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任意拆除架子设施及安全防护装置。 八、严禁从高处抛扔材料、工具、砖、石、建筑垃圾等一切物品。 九、架设电线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电气设备必须有保护接零装置,电工须取得相应资格证才能开始操作。

十、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应有警示标志,夜间有照明示警。

(插注:本文档在此结束,上面内容您可自己进行修正更改,文档请勿出卖、传播、出租、分销、发布,禁止把作品纳入商标或服务标记,作品可以让第三方单独付费或共享免费下载,如带来不便请谅解。本段为需去除文字。以上感谢您的下载使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