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餐饮店必须建立安全使用燃气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燃气燃烧器具点火、熄火、运行的保养要点,以及着火的应急处理措施。检修时,不得在火险隐患未消除前使用明火;
5、餐厅、厨房和存放液化石油气的钢瓶的库房必须保持空气流通。不得将装有液化石油气的钢瓶倒置、加热、露天堆放;
6、液化石油气瓶应定期检查,应定期查看液化石油气瓶阀下的检验标志环,不应使用超期未检或报废的钢瓶。对于一般民用,YSP-35.5型(15公斤)液化石油气瓶每四年应检验一次,YSP-118型(50公斤)液化石油气瓶每三年应检验一次,对于使用期限15年的钢瓶应做报废处理;天然气计量调压装置应定期检测;
7、不得对气瓶瓶体进行焊接和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严禁将气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严禁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8、燃气会导致橡胶和塑料老化,应使用专为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而设计的专用软管,软管和减压阀等易损易耗件应定期更换;
9、停止使用燃气后,应及时关闭阀门,切断气源;
10、按规定配置防火、灭火器材,并逐步推行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11、与供气单位签订安全用气协议,接受供气单位安全检查及技术指导;
12、遇到燃气泄露的紧急情况,应立即消除所有明火,不要操作或动用任何电器或电子设备,打开所有门窗,保证足够室内通风,较大的气体泄露或着火,应立即疏散所有室内人员,并向119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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