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鸿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祥字【2014】第 号
—————————————————————— 关于成立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加强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开展,达到项目工程总体安全生产目标,结合公司建设实际,经研究决 定成立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项目工程总体安全生产目标、安委会职责及人员组成如下:
一、项目工程总体安全生产目标:
1.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2.安全达到零伤害要求;
3.施工进度达到合同规定要求。
二、职责:
1.督促各业务相关方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 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
进行施工;
2.通过并发布项目工地各业务相关方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工作规定;
3.决定项目工程中重大安全问题的解决办法;
4.协调各业务相关方之间涉及安全问题的关系;
5.项目安委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排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 15 号前;安委会每月 25 号前组织一次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6.项目安全委员会不替代各业务相关方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三、人员组成:
主任:季卫华
副主任:吴永义
组员:杨发红、周圣发、曹火江、
特此通知
青海鸿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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