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2020版高考历史一轮复习(课件+巩固练+单元检测) (12)

2020版高考历史一轮复习(课件+巩固练+单元检测) (12)

来源:筏尚旅游网
第40讲巩固练

编者选题表

考点 角度 题号 1 2 3 4 5 三民主义的 孙中山追求有别于欧美资本主义的新社会形态 形成与发展 新三民主义明确了中国民主的任务 根据中国国情发展理论 思想 思想的丰富发展 理论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倡导思想 1.(2018·四川名校联考)孙中山在1905年要求第二国际执行局接纳其党时强调:“采用机器生产,但防止欧洲已经发生的一个阶级剥夺另一个阶级的情况”,“使工人阶级不必经受资本家剥削的痛苦”。由此可见,他( )

A.追求有别于欧美资本主义的新社会形态 B.试图努力将同盟会改造为社会主义政党 C.认为实现民生主义必先废除资产阶级剥削 D.认为实现民生主义比民族民主更重要

解析:A 据材料,防止“一个阶级剥夺另一个阶级”“使工人阶级不必经受资本家剥削的痛苦”,可知孙中山不愿少数富人,要进行社会,要追求有别于欧美资本主义的新社会形态,A项正确;孙中山是资产阶级家,所以不可能将同盟会改造为社会主义政党,也不会废除资产阶级剥削,B、C两项错误;三民主义中,民族主义是前提,民权主义是核心,D项说法不正确。

2.(2018·北京昌平区二模)指出:孙中山为我们定下了的三民主义。民族主义叫我们反抗帝国主义,使中国民族得到。民权主义叫我们反抗军阀,使中国人民自立于统治地位。民生主义叫我们反抗大商买办阶级和地主阶级,使中国大多数穷苦人民得享有经济幸福。的三民主义( ) A.成为了辛亥的理论指导

B.奠定了《中华临时约法》的思想基础 C.明确了中国民主的任务 D.推动国民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解析:C 所指出的三民主义有明确的反帝反封建的要求,所以是新三民主义,而辛亥的理论指导是旧三民主义,故A项错误;《中华临时约法》也是在新三民主义之前制定的,故B项错误;新三民主义明确了反帝反封建的要求,即的任务,推动了国民大的发展,故C项正确;国民大并未取得最终的胜利,故D项 错误。

3.(2018·山东烟台模拟)戴维·麦克莱伦说:“超出列宁关于专政只是一个阶级的专政的论断,他想强调的是中国人民作为一个整体的性质。强调的资产阶级性质使那些对于社会主义缺乏热情的农民感到满意。”据此可知,的这一思想( ) A.明确了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 B.否定了列宁主义的政治原则 C.扩大了支持的阶级范围

D.规定了农民阶级的领导地位

解析:C 材料“超出……专政只是一个阶级的专政”“中国人民作为一个整体的性质”“使那些对于社会主义缺乏热情的农民感到满意”,说明根据中国国情让更多阶级参与,而不是仅仅无产阶级专政,这扩大了支持的阶级范围,C项正确。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与材料中“强调的资产阶级性质”不符,A项错误;材料中“超出列宁关于专政”是继承发展而非否定,B项错误;新民主主义中处于领导地位的是无产阶级,D项错误。

4.(2018·湖南怀化一模)下表是某学生学习《思想》的笔记提纲,这主要反映出这一时期( ) 提出党的工作重心转移 开创中国特色政党制度 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奠定中国特色民族制度的基础 A.解决了领导权、同盟军等问题 B.解决了中国道路问题 C.将新民主主义理论发展到新的阶段 D.发展了社会主义建设理论

解析:C 在1949年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问题,同年,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书中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思想,丰富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再加上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已开创,民族制度已奠定基础,故可判断该时期中国

新民主主义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全国性政权即将建立,说明新民主主义理论发展到进行政权建设的新阶段,C项正确。中国党解决了领导权、同盟军等问题是在第一次国共合作之后,A项错误;解决了中国道路问题是在工农武装割据时期,B项错误;当时还没有建立新中国,没有进行社会主义建设,D项错误。 5.(2018·四川泸州三模)的重要讲话意在( )

1977年7月,在党的十届三中全会上重申要完整准确地理解思想 1978年6月,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肯定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1978年11月,在工作会议作《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 A.抵制错误,思想 B.整顿党风,统一思想 C.经济改革,市场主导 D.力挽狂澜,创造历史

解析:A 材料提供的时间是“”结束后,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的讲话主要是针对当时“两个凡是”的错误,以及如何正确理解思想,确立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故A项正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