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施工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工期: 天(以甲方开工之日起)
二、承包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所需做玻璃幕墙、玻璃雨棚。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
四、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1.2进行技术交底、质量交底、安全文明施工交底;
1.3临时水电;
1.4协调各班组之间的关系。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1乙方负责幕墙设计(包括设计费用)经具有幕墙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及甲方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且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及计算书整套;
2.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经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2.3编制施工方案和工期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2.4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内发生损坏,乙方应自费修复;
2.5严格遵守项目部的有关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确保甲方的施工进度;
2.6本工程所用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报验,要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做好施工记录、施工技术资料及各项检测资料,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要准备叁套完整资料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要提供全套验收资料电子版交由甲方,由甲方在本工程竣工备案时呈报至市城建档案馆。
五、材料管理
1、材料、半成品进场前必须提供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2、幕墙及雨棚验收后,现场应清扫干净。
六、合同单价
1、幕墙单价m² 元(按实际面积计算);
2、雨棚单价m² 元(按实际面积计算);
3、此单价均为含税价。
七、付款方式
1、材料进场后甲方不付预付款;
2、工程完成验收合格30天后,付清承包总额的90%,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30天付清。
八、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2、工程质量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保证玻璃幕墙和玻璃雨棚符合设计要求。
九、竣工、结算与保修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十天内,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提交验收会,验收开支均由乙方负责;
2、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并提供审核意见,按上述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
3、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和不能按甲方要求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要求等,甲方有权清退乙方,不予实量结算;
2、如乙方原因提出中途退场,必须在15个工作日向甲方申请,并在该期内,乙方不得停工,如乙方停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衡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工程竣工结算后自行废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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