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分类编号方案
为确保档案分类科学,编号正确,根据《机关档案业务
建设规范》,结合本单位档案形成的实际,现制定本分类、编号方案。
一、档案的分类、编号原则
1、分类的原则:(1)划分子项外延之和应等于母项外延; ( 2)划分的根据应当同一;(3)划分的子项间不得相容;(4) 划分逐级进行;不得越级;
2、编号的原则:( l)同一个全宗内,目录号不得重复;(2)同一本目录内案卷号不得重复;( 3)同一案卷内件号、页号不得重复;( 4)编号不得漏号、跳号、重号。 二、档案的分类方法
本分类方法以本单位形成的全部档案为分类对象,文书档案共分为:党群类、行政类、业务类三大类;各大类下分若干属类、小类。详见《文书档案分类大纲》和《文书档案立卷类目》。
三、档案的编号方法
文书档案编号方法 (1)全宗号由档案馆确定。
(2)盒号用汉字标识、按件装盒、依照分类顺序排列、
盒内文件单件装订编号。
(3)件号用阿拉伯数字标识,按排列顺序流水编号。 (4)页号用阿拉伯数字标识,按顺序流水编号。 保管期限为:永久、30年、1 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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