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和《D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七条
及附件二“自身输血指南”,对平诊患者和择期手术患者,经治医师应当动员患者自身贮血、自身输血。 1.施行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讲明自身输血的目的及优点,并征得患者签名同意。 2.严格掌握适应证:
(1)患者身体一般情况好,血红蛋白>110g/L或血细胞比容>0.33,行择期手术,都适合贮存式自身输血;
(2)准备剖腹产的孕妇,避免分娩时输异体血; (3)稀有血型或曾经配血困难的患者。 (4)有严重输血不良反应病史者。 3.严格掌握禁忌证: (1)血红蛋白<100g/L; (2)有细菌性感染的患者;
(3)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症、新近的心肌梗死症、不稳定型心绞痛、严重的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
(4)有献血不良反应史并在献血后发生过迟发性昏厥者; (5)有活动性癫痫病史者;
(6)有遗传缺陷造成红细胞膜异常、血红蛋白异常或红细胞酶缺乏使自身血液在贮存期间易发生溶血的患者;
(7)贫血、出血或血压偏低者; (8)肝肾功能不良者。
4.每次采血不超过500ml(或自身血容量10%),两次采血间隔不少于3天。
5.在采血前后可给患者铁剂、维生素C及叶酸,铁剂从第一次采血前一周开始,有条件的还可应用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等治疗。
6. 自身贮血、自身输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附件二“自身输血指南”、《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及《消毒技术规范》进行采集,采血环境及所使用的器具应执行《感染管理制度》以确保患者的安全。手术前3天完成血液采集。
7.采集血液时,必须在血袋上注明患者姓名、采血日期、血型,并注明“仅供自身输血用”字样。
8.血液的贮存按照《血液入库、贮存、发放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条件贮存。如果需要贮存血浆中不稳定的凝血因子,则应在采血6小时内分离出红细胞和血浆,二者分开保存。血浆贮存在—20℃冰箱内,红细胞可以采取高浓度甘油慢速冷冻法或者低浓度甘油快速冷冻法贮存在—80℃低温冰箱或—196℃液氮内。对于择期手术时间超过血液保存期的,必须分离红细胞和血浆,二者分开保存。
9.回输时,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双方仔细认真核对患者与血袋上的信息,两者必须完全一致并签名确认。
10.输血时由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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