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一、定期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实践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防患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护能力。
二、每学期开学初,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三、每学期要安排一定的专门课时,如班会课、课外活动课等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讲解交通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以及防火、防电、防震、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意外伤亡事故的基本知识,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安全防范、自护自救和应付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
四、利用黑板报、手抄报、剪贴报等形式,开展适合各级各类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
五、节假日、寒暑假放假前,要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同时要落实领导值班制度,扎实安排节假日期间的值班护校工作,做到值班领导(人员)、值班时间、值班职责、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五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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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教育制度
全校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班主任工作计划,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一、 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防火、防盗、防骗 2、防滋扰、防抢劫 3、防性骚扰和性侵害 4、防爆炸 5、防溺水 6、防运动损伤 7、防实验实习损伤 8、防交通事故
9、健康心理和良好行为教育 10、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 二、 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
1、新生入学教育 2、毕业生教育
3、宣传栏、黑板报、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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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题报告会
5、思想政治课、法制课、心理辅导课等课堂教学形式 6、早课学校领导讲话,班会课班主任讲话 7、个别谈话 8、实际演练
三、 学生安全教育的组织开展
主要由政教处、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组织开展。学校根据工作计划和当前工作实际,确定当前学生安全教育的中心内容和重点形式。学校、政教处、班主任每学期要有安全教育计划或在学期工作计划中有专列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班主任要经常性地强化学生安全意识,进行有的放矢的安全教育,做到多引导、多跟班、多观察,密切注意安全隐患。体育课、实验实习课老师要结合课程实际做好每堂课的安全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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