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和临床用血管理,根据卫生部《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输血科(血库)是医院直接领导下的科室,三级医院应设置输血科,二级及有条件的一级医院设置血库,归属检验科管理.
第三条 医院输血科(血库)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执行《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本省的有关规定。
(二)定期向当地血液中心(或血液分中心)申报用血计划,计划用血量至少为实际用血量的70%。
(三)与当地血站联系,及时领取本院用血。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储备适量急救用血,保障临床用血需要.
(四)协助临床科室办理有关用血计划和手续,执行用血登记和查对制度。妥善保管有关材料。指导临床用血,及时向医院报告临床用血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协助处理。
(五)严格把好临床用血关,合理用血。协助临床科室执行用血申请、审批和签字责任制度。输血科(血库)按临床用血的申请和审批制度凭临床医师的用血申请单发放血液(急救用血除外),对医院用血进行监督,有权根据临床科室申请用血情况,结合病情,科学合理调配供应。
(六)建立临床用血抽检制度,根据有关血液的质量标准,委托省临床检验中心定期对医院的临床用血进行抽检(抽检2%),对抽检不符合要求的血液要及时与当地血液中心联系,妥善处理,确保用血安全。
(七)加强与血液中心的协作和学术交流。协助医院完成有关输血教学和科研任务.配合临床科室开展输血诊断和输血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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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人员配备及要求
(一)输血科(血库)应根据医院床位数、用血量及工作实际情况配备人员。输血科一般配5~10人,血库配2~6人(均不含工人).根据年用血量可按下列要求配备人员:年用血量200万毫升左右配8~12人,年用血量100万毫升左右配6~8人,年用血量50万毫升左右配2~6人。
(二)输血科应由副高以上(血库应由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医疗或检验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人.技术人员中,初、中、高级职称比例应为4:2:1,其中检验技术人员数不低于总数的20%。 第五条 房屋及仪器设备要求
(一) 房屋:输血科(血库)房屋应建在合适的位置,环境清洁,光线充足,空气流通,水电供应有保障的地方。设配血室、储血室、办公室、值班室等,输血科还可设立血液治疗室。房屋使用面积参考标准见附表一。
(二) 仪器设备:输血科(血库)应配备的仪器设备见附表二。 第六条 输血科(血库)管理制度的要求
(一) 有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安排和年度工作总结。
(二) 输血科(血库)除执行医院有关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应有如下的工作制度:血液入库、储存、发放、血液检查核对、用血申请、血液报废以及工作人员值班制度、输血反应及输血后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输血器材、检验试剂购进及使用制度和有关输血诊断治疗常规及操作规程(SOP)等。
(三) 建立工作质量考核指标(附表三)和血液质量控制指标(附表四)。有技术人员技术档案和培训、考核考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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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输血科(血库)房屋使用面积参考标准
科 室 使用面积 备 注 配血室40m2,治疗室30~40m2,储血室20m2, 输血科 ≥140m2 办公室20m2,值班室10m2,其他用房(洗涤、库房等)20m2 血库
成份输血比例计算方法(不含血浆)
全血总量(ml)/200=全血单位数 ———----—(a) 各种红细胞制品的制备单位 —-——--—-—-—--(b) 白细胞制品的制备单位 ——---——-—----—--—(c) 血小板制品的制备单位 —----—-------—-—-(d) 冷沉淀制品的制备单位 --—--———---—-—-——(e) 成份血使用率(%)=各成份血的总量(制备单位)/用血总量(单位)×100%=(b+c+d+e/a+b+c+d+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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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2 附表二:
输血科(血库)应配备的仪器设备 血库仪器设备名称 血库冰箱 -20℃以下冰箱 水浴箱 恒温箱 配血用台式离心机或细胞洗涤离心机 普通显微镜 血库专用冰箱 输血科还应增加下列仪器设备 离心机 血小板恒温振荡保存箱 大型低温离心机或自动血细胞分离机 超净工作台 冰冻血浆解冻箱 电脑 热合机
1~2台 1台 1台 1台 1台 1台(套) 1台 4±2℃ —20℃以下 56℃ 37℃ 数量 1~2台 1~2台 1~2台 1台 1~2台 1~2台 1台 4
附表三:
输血科(血库)工作质量考核指标
1、贮存冰箱高低温报警装置完好率为100%。有备用电源。 2、贮存温度合格率(每天2次)为lO0%。 3、贮存温度记录完整率为l00%.
4、按品种、规格、血型分类贮存血液及其成份。 5、按日期或批号依次排列存放血液及其成份。 6、贮血冰箱无其他物品存放.
7、全血及其他成份保存于2~6℃;血小板振荡保存于20~24℃,冷沉淀和新鲜冰冻血浆贮存于—20℃以下。
8、用血预约记录差错率为零;发血品种、规格、数量差错率为零.过期血液库存量为零。
9、血型复查率为1O0%。化验报告差错率为零。
10、输血反应卡齐全率和返回率为8O%,各项常规工作记录和统计完整率为1O0%.
1l、全部血液由规定血站供应,内外包装合格,标签齐全。 l2、执行领、发血制度,共同核对签名。科室实行24小时值班,有交制度,记录完整、准确.上岗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为10O%。 13、对临床输血信息反馈及时答复、处理,有记录可查。对事故差错登记及时,有处理及上报。
14、各种统计、报表内容完整、准确,上报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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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成份血的使用,三级医院≥70%,二级医院≥50%。成分血比例计算方法及要求附后。 附表四:
血液及其成份质量控制指标
全血 外观 标签 容量 比积 ABO正反定型 单采血小板 标签 容量 单采血小板 RBC混入量 WBC混入量 新鲜冰冻血浆 外观 标签 容量 FⅧC 悬浮红细胞 外观 标签 容量 比积 ABO正反定型 洗涤红细胞 标签 蛋白清除率 红细胞清除率 白细胞清除率 冷沉淀 标签
质量标准 无溶血、变色、气泡和凝块 清楚、完整 标示量的±10% ACD≥30% CPD≥35% 符合 质量标准 清楚、完整 保存24小时:125ml~200ml; 保存5天:250ml~300ml ≥2.5×1011/袋 ≤8.0×109/袋 ≤5。0×108/袋 质量标准 无混浊、乳糜、溶血,无纤维蛋白原析出 清楚、完整 标示量的±10% ≥0。7IU/ml 质量标准 无溶血、变色、气泡和凝块 清楚、完整 标示量的±10% ACD或CPD≥50%~65% 符合 质量标准 清楚、完整 ≥98% ≥70% ≥80% 质量标准 清楚、完整 6
容量 25ml±5ml/袋 FⅧC ≥80 IU/袋 纤维蛋白原含量 ≥150 mg/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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